关于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139号建议办理落实情况
关于“加大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力度的建议”,截止2016年底,省、市已下拨配套资金2.62亿,各县(区、市)配套资金达1.75亿,弥补了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上资金的短板。同时,市、县两级均成立了乡村清洁工程领导组,乡、村两级成立了环卫所(站)。市(县、区)两级政府每年签订城乡建设目标责任书,与各县(区、市)政府的政绩相挂钩。
按照“市推动、县组织、乡实施”的方式,建立了上级推动,层层考核的监管、考核体系。统筹城乡发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环境卫生服务城乡均等化。为解决城市垃圾“上山下乡”问题,省政府已下发《关于做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工作的通知》,开展陈年积存垃圾的排查治理工作,明确了排查对象、内容、标准和范围。目前全市已完成排查工作,部分县已启动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整治工作,到2020年底要全面完成集中整治。
此建议由市规管局办理,联系人赵晨辉,电话3169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