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215号建议办理落实情况
关于“支持世界文化遗产平遥古城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建议的建议”,针对“拟定在古城内实施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将供电、供水、雨污水分流管线进行整合联通”的问题,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古城内所有的建设活动必须符合《平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由国务院组织专家审查,省政府审批。现行的《平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中并未规划综合管廊,平遥县政府如要实施综合管廊工程,须向省政府申请修改保护规划,省政府同意后,编制修改方案,报请国务院审查通过、省政府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平遥古城是世界人民共同的宝贵遗产,城内街巷纵横、情况复杂,实施地下综合管廊工程难度很大,在什么地段实施,以何种形式建设,平遥县政府应报请省住建厅、文物局进行充分的论证,请省住建厅、文物局邀请国内外文物保护、管廊技术方面的专家共同研究后决定。
此建议由市规管局办理,联系人赵晨辉,电话3169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