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090号建议办理落实情况
关于“抓住精准扶贫机遇用活用足政策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瓶颈带动农民脱贫致富的建议”,市国土局针对“将附属于鑫瑞公司的矿山主体剥离开,转给实际控制企业,给这些附属矿山企业独立办理采矿许可证,给现有企业以出路,帮农民之解困,以达到带动农民就业增收脱贫致富之目的”的问题,所涉矿山持有的《采矿许可证》,明确标示采矿权人为鑫瑞公司,鑫瑞公司就是矿山主体,不存在其他“附属鑫瑞公司的矿山主体”。代表提出的事项属采矿权分立,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采矿权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14号)二—(二十三)条规定,采矿权原则上不得分立。故此事项不能办理。
此建议由市国土局办理,联系人王淦毅,电话3200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