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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 第64号提案办理落实情况

来源:市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2017-12-29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雾霾防治刻不容缓的提案, 晋中市环保局积极办理落实。针对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自我保护的警觉性。进入冬季采暖期以来,我市出现连续重污染天气,2017年第一季度,市政府按照《晋中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规定,共启动红色预警重污染天气预警1次(3天159小时)、黄色预警2次(9天206小时),累计停产2501次,限产1237次,工地停工448次,燃煤锅炉停运162次,出动人次5624次,检查企业3323次、工地1025次;蓝色预警五次(9天202小时)。并加大了宣传力度,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方式对重污染天气进行发布,提醒市民减少外出、注意防霾,多乘坐公共交通以减少机动车尾气对空气质量的影响。抽烟会造成一定程度的PM2.5升高,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会加大对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宣传力度,并严格落实《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在公共场所吸烟的领导干部,要给予批评教育,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针对加大执法力度,实施网格化监管。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56号)文件精神,根据省、市政府关于“实施环境保护网格化”有关要求,2015年12月24日,晋中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晋中市环境保护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晋中市实施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试行)>的通知》(晋中综治〔2015〕24号)文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工作原则,逐一明确管理、执法、监督等责任,建立污染源动态更新与管理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环境污染问题,做到监管无盲点、执法全覆盖。对执法过程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严肃追究责任。针对积极推进气代煤、电代煤工程,加大燃煤锅炉整治力度。今年我市制定了《晋中市进一步控制燃煤污染改善空气质量工作方案》,2017年10月底前,全市完成10万户以上以气代煤、以电代煤工程;14个区域集中供热站33台1000吨锅炉进行整合;市城区31个城中村(社区)1.28万土小锅炉燃煤锅炉除整村拆除外,其余采取集中供热为主、清洁能源为辅的方式替代,其中敏感区域1公里范围内全部采用集中供热方式;分散型燃煤采暖居民小区符合条件的并入集中供热;市城区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县城区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为了积极推动燃煤锅炉整治工程,我市将加大奖补力度,提高居民的积极性,力争空气质量有所好转,重污染天气明显减少。针对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减少环境空气污染。2017年我市开展晋中市改善环境质量(大气、水、土壤)三大战役十大工程,已明确要求市法制办制定《晋中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市城区东至环城东路,南至环城南路,西至综合通道,北至龙城大街内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其他县市要加大烟花爆竹限制燃放整治。

此件由市环保局办理,联系人刘建胜电话2621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