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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 第103号提案办理落实情况

来源:市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2017-12-29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改善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提案, 晋中市环保局积极办理落实。根据《山西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我市制定下发了《晋中市大气污染防治2017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市气防领办[2017]10号)和《晋中市进一步控制燃煤污染改善空气质量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气防领办[2017]2号),全面推进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致力于全市空气质量有所好转,全市重污染天气较明显减少。针对提高集中供热、供气率、加大清洁能源替代散煤力度。2016年入冬以来,我市空气环境质量严重下滑,雾霾天气现象明显增多。针对SO2超标问题,2017年我局制定了《晋中市进一步控制燃煤污染改善空气质量工作方案》,并在全市范围内推进燃煤污染控制行动。其中,对于您提出的扩大集中供热覆盖区域问题,我市计划到2017年底,全市新增集中供热面积210万平方米,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90%以上,市城区要达到96.8%。并计划于9月底前,市城区采取管网调整优化、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不达标企业关停等形式对14个区域集中供热站31台987吨锅炉进行整合;现有分散燃煤采暖居民小区符合条件的并入集中供热管网。针对积极推进集中供热、气代煤、电代煤工程,加大燃煤锅炉整治力度。今年我市制定了《晋中市进一步控制燃煤污染改善空气质量工作方案》,2017年10月底前,全市完成10万户以上以气代煤、以电代煤工程,晋中供电分公司、山西国际能源集团、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晋中分公司与相关县(区、市)统筹“煤改气”、“煤改电”工程的规划与实施,制定工作方案,加大气源、电源的保障力度;14个区域集中供热站31台987吨锅炉进行整合;市城区49个城中村(社区)34018户除整村拆除外,其余采取集中供热为主、清洁能源为辅的方式替代,其中敏感区域1公里范围内全部采用集中供热方式;分散型燃煤采暖居民小区符合条件的并入集中供热;市城区2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县城区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为了积极推动燃煤锅炉整治工程,我市将加大奖补力度,提高居民的积极性,力争空气质量有所好转,重污染天气明显减少。针对发展公共交通和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为解决机动车污染问题,我市计划2017年市城区要加快推广使用新能源等低排放车辆,加快充电桩和加气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到2017年底,市城区新增更新公交车50辆、出租车172辆。加大新能源公交车的宣传力度,鼓励更多的市民乘坐公交车,方便市民绿色出行。针对加大宣传力度,真正做到全民环保。增强大气环境管理决策的支撑,加大科研经费的支持力度,充分利用研究成果及时准确为群众解疑释惑,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报导和舆论引导工作。同时,我局会联动其他相关部门,加大对环保知识的宣传,让市民真正了解环保、真正从自身做起。

为了有效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晋中市环保局聘请国家、省级专家对我市环境空气污染成因进行了问诊把脉,确定了工作目标,制定下发了全市2017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并下发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明确了责任单位、责任人。为推动相关工作,为进一步贯彻全市环保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我市大气、水和土壤2017年行动计划的实施,市政府决定采取“五项保障措施”,在全市打响“三大战役”、实施改善环境质量“十大工程”:工业企业治理工程、燃煤锅炉整治工程、清洁能源改造工程、市城区集中供热整合工程、面源污染治理工程、扬尘污染治理工程、机动车污染治理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土壤污染防治工程和基础能力建设工程。

此件由市环保局办理,联系人刘建胜电话2621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