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 第68号建议办理落实情况
关于“农家书屋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提案”,针对“整合资源,增强书屋活力”的问题。2015年6月,我市获得第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示范区创建资格,将努力落实示范区的创建要求,特别是在农家书屋管理员使用上,要求有一名财政补贴的公益岗位人员,尽力保证管理员的待遇落实,确保他们安心工作,做好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工作。针对“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服务质量”的问题。下大力气抓农家书屋管理员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要求取得资格后再行上岗,未取得资格证的不得从业。具体由各县区市图书馆和新华书店,完成对农家书屋管理员的培训,进一步完善农家书屋《管理员岗位职责》、《农家书屋管理制度》、《图书借阅制度》,经培训合格后颁发上岗证书,以此规范书屋管理员的管理行为,提高管理员的管理水平。针对“创新载体。保障可持续发展”的问题。不折不扣落实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努力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的落实列入政府目标任务考核范围;加强对农家书屋的考核,由县级文化局出台农家书屋具体管理办法并实施定期考核,考核内容要把人员、经费、效能的落实作为硬指标奖惩兑现;对条件较好的农家书屋实行与县级公共图书馆的分馆制管理,充实农家书屋的阅读资源,满足群众多样化的阅读需求;用好文化建设专项资金中的农家书屋经费,每年统筹采购配置60册图书,提高新书供给程度。
此件由市文化局办理,联系人韩敏,电话2677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