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 第214号提案办理落实情况
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的提案”,针对“适当增加编制”问题。由于教育部所制定标准得不到省市编制部门的认可,“核定公办园编制”及“适当增加编制”一直无法落实。针对“加大招聘力度”问题。2016年5月出台《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补充公办幼儿园保教人员的实施办法》,“从2016年到2018年,用3年时间逐步为城乡公办幼儿园补足配齐幼儿教师,保证公办幼儿园特别是乡镇中心园、农村幼儿园和城市薄弱幼儿园教育教学的正常需求”。针对“列入三支一扶”问题。2017年该项目全省涵盖各行业的招募计划仅600人,支教名额尚不能达到每县(区、市)1人,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针对“幼儿教师纳入教师培训体系”问题。近年来,我市将幼儿教师培养提高纳入“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实施,目前已实施两期行动计划,取得了明显效果。针对“幼儿教师待遇保障”问题。幼儿园公办教师同普通高中教师一样,享受非义务教育学校的绩效工资待遇,大体与义务教育学校公办教师工资待遇持平。
此件由市教育局办理,联系人史进智,电话38066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