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第69号提案办理落实情况
关于“制定我市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的提案”,晋中市政府积极办理落实。针对“没有明确的政策措施”的问题。市教育局已组织起草了《晋中市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并上报市政府,我局也配合教育局对实施办法提出了修改建议,目前市政府正在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后将按程序进行公布。实施办法中对幼儿园配建标准、土地供应方式、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等事项均一一明确。针对“该配建未配建”的问题。目前我局已按照市政府办公厅的安排,正在对我市自2000年1月1日到2017年4月1日期间建成的小区幼儿园配件情况进行排查。针对“相关部门缺乏有效联动”的问题。在拟出台的《晋中市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中,已明确了教育、国土、发改、住建等部门的职责,并就幼儿园土地出让、规划、建设、验收等环节确定了明确的办事流程,确保小区配建幼儿园同步建设、同步验收投入使用。
此件由市规管局办理,联系人赵晨辉,电话3169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