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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 第400号提案办理落实情况

来源:市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2017-12-29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不动产权证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应取消住建局审批 缩短办理时间的提案”,2017年2月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出台了《关于解决当前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若干问题的操作规范》后,市国土局于4月13日又制定出台了《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关事项的操作意见(试行)》,基本解决了办理不动产登记受阻的问题。针对不动产登记工作开展以来,业务量大、涉及部门多、流程复杂等问题,市国土、住建和地税部门及时研究制定了市本级不动产联合办理办法,6月5日起正式开始运行。联合办理窗口共设置20个,将不动产转移和抵押登记涉及的各部门窗口全部按照办理流程重新有序整合,改变了过去重复排号、前置受理、重复审查的做法,实行“一次取号、联合办理”的高效运转机制,实现了申请人只要资料齐备,当日一次排号,当日即可受理。在目前运行流程不断改进的基础上,制定了分类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方案,6月1日开始试运行,实现了抵押联合办理全流程10个工作日内(批量件20个工作日内),转移联合办理全流程20个工作日内。针对抵押登记直接由不动产登记中心直接受理的建议,因《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房屋交易管理衔接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5]90号)文件中明确了不动产登记与房屋交易职责及两部门衔接问题,抵押登记暂时无法由不动产登记中心直接受理。

此件由市国土局办理,联系人王淦毅电话3200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