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2017年建议提案办理公开>市提案办理复文>详细内容

关于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 第281号建议办理落实情况

来源:市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2017-12-29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关于处理小城镇垃圾的提案”,根据《山西省“十二五”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晋政办发〔2012〕103号)文件要求,“晋中市要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为尽快实现这一工作目标,自2012年底以来,晋中市城区已经积极开展了各项推广工作。

为搞好再生资源的回收体系建设及利用管理,我市之前已经印发了《晋中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市政发〔2011〕45号)、《晋中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市政发〔2011〕117号),明确了工作目标、组织领导、保障措施和建设规范。从监督管理、规划与网点建设、经营规则等方面加强了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

2013年,山西省住建厅要求全省各级政府加快乡村清洁工程进展,争取在十三五期间我省乡村垃圾实现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综合处理模式。目前,我市各县乡镇已建垃圾中转站30座,全市2700多个行政村全部实现乡村垃圾收集功能。

尽管我们在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分类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制约因素:一是乡镇垃圾转运处理设施不完善。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相对较低,严重影响了城镇垃圾管理工作的推进;二是收运体系不健全。由于终端处理体系不完善,导致收运环节(投放、收运、处理)很难真正分类收运;三是法规政策标准不配套,在实际工作推进中,还没有真正形成行之有效、操作易行的工作流程和规范;四是齐抓共管力度不够。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分类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全民参与,需要全社会及广大群众的大力支持和配合,才能保证工作进展顺利并取得实效。

此件由市规管局办理,联系人赵晨辉,电话3169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