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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

来源:市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2018-12-29 浏览次数: 【字体:

1.关于加强家庭教育的几点建议

办理情况:成立家庭教育工作指导委员会,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工作会议,研讨事项,指导和督查各县(区、市)以及各市直学校的家庭教育工作。统一思想,合力推进,家庭教育工作格局社会化。教育局倡导社会各界各行各业重视家庭教育,统一思想,合力推进家庭教育工作,将家庭教育工作社会化。聘请家庭教育讲师队伍,为家长开展教育讲座。高度关注农村家庭教育现状。拓展家庭教育培训的多种途径。通过种种措施加强对家庭教育的培训,提高家长的整体素质。

2.关于恢复农村学校的建议

办理情况:为了有效整合教育资源,提高办学效益,进一步提升我市教育水平,根据省、晋中市中小学布局调整和“校安工程”建设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2011年介休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介休市中小学布局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介政发〔2011〕30号)。布局调整以来,我局坚持以教育结构转型、教育管理提升、教育手段优化为着力点,努力实现办学条件市域、资源配置校际、内涵发展城乡一体化,2017年11月顺利通过国家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发展县验收。随着全市城镇化建设的快速推进,城镇人口急剧增长,不可避免的出现部分城镇学校“大班额”“大校额”与农村学校规制缩小的结构失衡问题。基于上述情况,市教育局就学校现状、村民意愿、交通状况等方面做认真调研分析,2016年重新修订了《介休市中小学布局调整实施方案》和《介休市城镇中小学幼儿园建设专项规划(2016-2020)》。下一步,我局将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形势,进一步深入调研,提升教育保障能力,努力满足全市适龄儿童少年就近接受良好教育。

3.关于重视我市农村地区学前教育的建议

办理情况:大力发展农村公办园,保证农村幼儿“有园上”。从2011年起,市政府连续实施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共投资约11亿元,新、改(扩)建幼儿园360余所,新增学位3万个,其中,在农村幼儿园基础建设方面,投入资金约8亿元,新、改(扩)建了近300所乡镇和农村幼儿园,基本实现了全市乡镇和大村幼儿园全覆盖。积极改善农村园的办园条件,保障农村幼儿“上好园”。近年来,约投资2亿元为城乡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为农村幼儿园配发了一定数量的玩教具和保教生活设施,让农村的孩子同城里的的孩子一样享受到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积极实施资助政策,保证农村贫困幼儿“上得起”幼儿园。从2012年秋季学期开始,对在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按照1000元/生.年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全市每年约15000余人享受资助,全市已为幼儿发放资助款约8675万元。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为农村开展学前教育提供师资保障。2016年,市政府出台《关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性岗位补充公办幼儿园保教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提出通过向劳务派遣机构购买服务性岗位的方式,为城乡公办幼儿园补充保教人员。2011年以来,全市共招聘幼儿教师805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招聘教师738名。

4.关于加快推进城区公办幼儿园建设的建议

办理情况:一要增加城区公办学前教育资源。2018年市政府启动14所城区公办幼儿园建设任务,建筑面积概算增6.6万平米,规划建设经费1.76亿,预计投入使用后新增学位3423个。截至目前,已经有1所投入使用,7所主体完工,3所正在建设,3所正在办理手续。二要积极引导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2018年全年已认定了29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普惠民办园就读幼儿数量增加8487人,全市在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率达78%。三要积极补充公办幼儿教师。2018年我市继续落实好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补充保教人员265名,市教育局统一招考管理补充公办幼儿教师13名。四要切实加强幼儿园教师培训。2018年市级层面完成了200人以上的教研员培训和200人以上的区域主题教研培训以及1000人的远程视频培训,带动了全市幼教师资队伍整体水平的提升。五要加强管理与指导,积极推进民办园健康发展。同时,继续加强对民办幼儿园各项工作的指导,提高民办幼儿园办园水平。六要鼓励多层次办园。坚持全市幼儿园一盘棋,带领全市公民办幼儿园协同并进,共同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5.关于加强全市青少年视力预防与保健的建议

办理情况:市政府按照省定标准配备了标准化的课桌椅,保证了教室的采光,同时,开展了眼保健操和“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并下发《晋中市教育局关于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十项规定》《晋中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十二条规定”的实施意见》《晋中市开展“让校园充满生机,让学生健康成长”》《晋中市教育局关于在小学阶段设立无作业日的通知》等文件,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减少课后作业量,2018年将青少年视力预防与保健纳入全面“从严治教”专项督导。虽然我们做了不少近视防控工作,但我市中小学生近视率依然居高不下。今后,我们将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将防控近视眼工作列为重点工作,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以市政府名义出台《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意见》;建议成立市青少年视力低下防控办公室;成立青少年视力健康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督评估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爱眼护眼的紧迫感;家校联动,加强预防。

6.关于减轻中小学生家长学业负担过重的建议

办理情况:针对严禁学校对学生家长提出在孩子的作业、试卷等学习类资料上签字的硬性要求,这是教师的个人管理行为,是为了更好地管理学生,总结出的有效办法,此举可能加重了家长的负担,但是课后学习行为也需要家长配合监督,如果超量或超范围,家长可和教师商量。针对严禁将学生的家庭作业转化为“家长作业”,这属于我们严令禁止的行为,我们加强了管理,加大了查处力度,并引导教师正确的从教行为。针对严禁学校随便把家长找到学校“配合教育”,晋中市教育局出台了《晋中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十条禁令》第九条明确规定尊重家长,严禁随意传唤、斥责家长,向家长索要和变相索要财物,如有此类事情发生,可向县(区、市)教育局举报。针对教师有效使用微信群,这属于教师个人行为,我们会要求各县(区、市)教育局从正面引导教师的相关行为。

7.关于加强对我市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辅导机构监管的建议

办理情况:2月13日,国家教育部等四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4月16日,山西省四部门也联合出台了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专项整治。4月24日,市教育局联合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工商局制定下发了专项治理校外培训机构工作方案。经过几个月的专项整改,全市累计排查摸底校外培训机构1540所,其中发现无问题的培训机构302所,存在各种问题的培训机构1238所,发现有12所培训机构存在“超纲教学”的现象。截止11月22日统计,全市有1029所存在问题的培训机构得到了整改,完成率达到83.12%,其中:通过整改达到设置标准要求,新领取办学许可证的209所,取缔440所,完成其他整改380所;寿阳县、昔阳县、和顺县、左权县、榆社县5个县已全部完成整改,其余各县也基本完成,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8.关于公立教育机构更应注重社会责任承担的建议

办理情况: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交通环境管控。一方面,在有条件的学校,积极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做可行性研究分析,尽快让建议落地。另一方面,我们也将主动联合交警、交通等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交通环境联合整治,并形成长效机制,促进校园交通环境的根本好转。进一步严格校园广播管理。更新优化相关设施设备,通过技术手段努力降低噪音分贝,并严格限制校园广播使用时段,尽量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进一步推进学校体育设施场馆向社会开放。在这方面,我们将认真落实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积极协调,主动配合。

9. 关于在中学开展急救知识教育的建议

办理情况:在广大学生中开展急救知识教育很重要,也很必要,实际上,从长远来讲,它是一个人终身成长的一项必备技能。对此,我们进一步强化急救知识教育工作。一方面,我们积极联合医疗、红十字等部门,经常性深入学校对广大学生开展急救技能专门培训,进一步提升广大学生急救操作能力。另一方面,我们进一步把急救知识和技能纳入晋中市中小学安全应知应会达标考核体系,切实加强对学生急救技能和常识的训练考核,使广大学生掌握管用一生的安全知识和急救技能。

10.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孝道文化教育的建议

办理情况:在中小学校开展“弘扬传统文化、践行孝德礼仪”主题教育活动。组织推荐了第四届“美德少年”。宣传“孝道文化”相关内容。我们利用报纸、电视台、网络等各种媒体做好宣传营造孝道文化大环境。制定好全市中小学“戏曲进校园”活动方案。今后,将努力建设、完善我市中小学学生孝道文化教育课程资源体系、学生孝道文化教育实践活动品牌体系、学校孝道教育校园文化体系、学生孝道文化教育考核评价体系、学生孝道文化教育榜样示范体系五大体系,提升孝道文化教育实效。

11. 关于减轻中小学生学业负担的建议

办理情况:全面深化课程改革,逐步落实减负。我市通过深化课改,提高教学质量和学习效益,促进减负,改革课堂教学,让学生主动参与学习、探究和思想交流,有效提高学习效益。全面规范办学行为,努力落实减负。完善制度建设,增强规范办学的制度化、科学化。加大督导检查,增强规范办学的制度意识责任意识。全面开展科学评价,引导落实减负。全面拓展学校课外活动,疏导落实减负。下一步工作计划: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整体提高师资水平创新课堂教学模式,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改革评价机制,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强化督导检查力度,规范办学行为行为加强家校合作,帮助家长形成正确教育观。

12.关于关注学校、家庭以及社会通力合作,关注青少年心理健康发展的建议

办理情况:市教育局出台《晋中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施方案》和《晋中市中小学校心理辅导室建设标准》投资为中小学的心理健康辅导室采购了仪器设备800—1000名学生要配备一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并配备一定的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设立心理咨询室、心理咨询热线电话、心理咨询信箱。开展了“四个一百”工程,即培训一百名农村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培训一百名城市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建成100所心理健康教育试点校;建成100所心理健康咨询室。2017年,启动了农村山区心理健康阳光导航工程。晋中市教育局被教育部评为“全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区”。规范课程开设高中阶段学校由省教育厅统一编写心理健康教育教材,初中和小学以开发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为主。强化课题建设和家校联系。狠抓教研培训。加强督查考核。加强宣传教育。

13. 关于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的建议

办理情况:按照上级要求, 制定《晋中市劳动教育实施方案》,全面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劳动教育,提高学生的劳动素养。按照各学段有侧重点,加强课堂教育教学,组织各类社团活动,参与家务劳动,参与社区公益服务,参加实践基地活动,创建了一批国家级、省级、市级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和教育特色校,2015年我市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单位”。 

14. 关于取消优质高中100%到校政策的建议

办理情况:《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已明确要求:“提高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的比例”。我省在2011年出台《山西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时,也按照国家精神明确提出了“改进普通高中考试招生方式,优质普通高中每年招生计划按不少于60%的比例合理分配到初中学校”。近年来,我省逐年提高优质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的分配比例,在2013年全省已达到60%的基础上,今年要求有条件的市达到70% 以上,晋中市已达到100%。这一政策的全面落实和持续推进,使更多的学生、家庭感受到制度改革带来的教育公平,受到了百姓和社会的认同、赞誉,有效提高了薄弱初中、农村初中的吸引力。不少农村初中、薄弱初中出现了学生“回流”现象,缓解了城镇初中的就学压力。

15.关于让自闭症儿童随班就读的建议

办理情况:我市目前已经落实了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6000元的标准,今年年初我市出台了《晋中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制定了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全面推进融合教育的教育方针。加大随班就读工作力度。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妥善安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加大在残疾学生5人以上的普通学校建设标准化资源教室力度,截至目前我市已建成资源教室40个,到2020年全市将建成标准化资源教室60个,为残疾学生提供个别化教育和康复训练。支持现有特殊教育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扩大招生规模,增加招生类别。国家要求超过30万人口的县(区、市)要积极创造条件建设特殊教育学校,我市已于2014年、2015年分别建成太谷县特殊教育中心、介休市特殊教育学校。积极开展送教上门。

加强专业化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

 16.关于整治少儿培训机构市场乱象、加大少儿培训机构监管力度的建议

办理情况:今年2月13日,国家教育部等四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4月16日,山西省教育厅等四部门也联合出台了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专项整治。4月24日,市教育局联合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工商局制定下发了专项治理校外培训机构工作方案。目前,市、县教育部门与相关部门正在进行排查摸排底工作,通过排查摸底,建立工作台账.分类进行登记。通过多部门联合检查,针对存在的不同情况,分别进行整治。

 17.关于整顿规范中小学课外辅导班的建议

办理情况:今年2月13日,国家教育部等四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4月16日,山西省教育厅等四部门也联合出台了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专项整治。4月24日,市教育局联合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工商局下发了专项治理校外培训机构工作方案。在工作方案中,成立了专项治理组织领导机构,公布了举报电话和邮箱。

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排查摸底校外培训机构1540所,其中发现无问题的培训机构302所,存在各种问题的培训机构1238所,发现有12所培训机构存在“超纲教学”的现象。截止11月22日统计,全市有1029所存在问题的培训机构得到了整改,完成率达到83.12%,其中:通过整改达到设置标准要求,新领取办学许可证的209所,取缔440所,完成其他整改380所;寿阳县、昔阳县、和顺县、左权县、榆社县5个县已全部完成整改,其余各县也基本完成,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18.关于加强名师辐射、带动效应的建议

办理情况:关于搭建平台。送教下乡已坚持了13年,现在晋中教育网建有教研网络平台,也有名师工作室,他们积极在网上参与教学教研活动,起到辐射带动作用。关于成立名师工作室。在《中共晋中市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中提出了要加强对教育、卫生、文化等领域名师培养工作,五年内要组建50个工作室,每个工作室都要给予一定的工作经费补助,市教育局也正在积极筹备。关于组建名师团队进行教育扶贫。我们坚持送教下乡要送到最薄弱的学校。今后,我们将按照您的建议,配合“送教下乡”工作,组建名师团队,名师团队不一定要人多,几个也行,一个学期力争1--2次到教育薄弱学校进行教育扶贫。关于加强对校长队伍的管理。随着校长职级制改革的实施,我们要进一步加强校长队伍的管理,优化评估考核,要强化教学业务、教学质量方面的权重分配,与校长职级的绩效挂钩;校长要深入一线,听课、评课、代课;要下大力气抓教学、抓教研、抓教改;使校长职能由侧重行政管理逐步转向业务引领。

19.关于降低教辅用书成本的建议

办理情况:我市中小学教辅使用严格按照山西省教育厅每年秋季学期发布的《山西省中小学教辅材料目录》(以下统称目录)要求,进行征订和使用。《目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审定,且将《目录》公布的教辅资料作为我省各中小学校为学生提供教辅材料代购的服务的唯一依据。各县(区、市)严格执行省、市有关规定,坚持“一科一辅、学生自愿”的原则,不以任何形式强制、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目录》以外的其他教辅材料,学校不得统一推荐、组织征订,不得为《目录》之外的教辅材料提供代购服务。严禁书店在发行过程中增减册次、搭售《目录》以外的任何材料。各学校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并未发放与学生无关的材料,我市公布举报电话,如有违规行为,经举报查实的,严肃处理。由于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教辅资料只有选择权,并无确定权,也不得组织教师编写教辅用书,因此,此建议我们会通过相关渠道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反映。

20.关于修订和审定晋中市教育发展规划的建议

办理情况:关于我市教育政策规划的修订完善情况,市委、市政府在2011年出台了《晋中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之后,配套制定一系列指导意见、政策制度。2018年,起草《中小学县管校聘改革实施意见》和《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等,待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后拟以政府发文实施。此外,您在建议中提到结合晋中实际制订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规划。这项工作因为目前省里正在起草相关文件,待省里的文件出台后,我市结合晋中实际制订出台相关文件。关于城区学校布局规划和学校标准化建设情况。2017年10月,在出台《晋中市统筹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的同时,结合《晋中市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再次会同榆次区对规划文本进行了重新修订,形成了最终的正式文本。关于高中教育普及提升情况,全市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8.7%,比全国的87.5%高11.2个百分点,比全省的93.9%高4.8个百分点,在全省乃至全国率先普及了从学前到高中的15年教育。

21.关于解决中小学生班后食宿问题的建议

办理情况:按照《山西省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十二条规定”》第八条“小学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包括自习)不超过6小时,初中不超过8小时”的规定,我市小学低年级下学时间上午为11:30,下午一般在16:30-17:00左右下学,家长下班时间与孩子放学时间确实在存在冲突。2017年2月份,教育部下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但截至目前,我省的相关文件尚未正式发布。关于缓解学校门口道路阻塞问题,我市采取交警执勤疏导、学校保安引导、家长志愿者配合、错时放学、设行人天桥等方式缓解。但家长开车接送学生增多,尤其遇到极端天气,更加剧了交通阻塞。

22.关于加强对学生的法律实践和现场教育并纳入到学校改革和教育体系的建议

办理情况:全市教育始终把青少年法治教育作为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为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工作开展不平衡;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际效果有待提升;社会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存在死角盲区亟待加强;青少年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法治教育力度,推进法治教育进课堂;多形式开展法治教育;加强家校沟通,帮助家长提高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教育水平,加强法治教育,规范家长自身的教育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