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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

来源:市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2018-12-29 浏览次数: 【字体:

1.关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提案

办理情况:市住建局认真落实,就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意义、《晋中市城乡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和《晋中市城乡人居环境整治2018年行动计划》起草过程、主要内容向委员进行了认真解读,下一步将充分发挥农居办的作用,协调相关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认真落实实施方案和行动计划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2.关于支持平遥古城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提案

办理情况:市住建局积极办理落实,针对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5〕108号)明确提出的“2015年起,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的新建道路要根据实际功能需求,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老城区要因地制宜,结合旧城改造、管网更新、河道治理、地下空间开发等,统筹安排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进行了认真解释和说明,承诺下一步将根据平遥县推进管廊建设的实际需求,及时协调勘察、设计、施工、现场组织等方面的专家,加强业务指导,协助平遥县进行方案论证、完善施工方案,在确保文化遗产安全的基础上,加快工程推进。

3.关于减少城市道路年年修、年年挖的几点提案

办理情况:市住建局积极办理落实。作为市城区市政道路建设的主管部门,我局近年来从源头抓起,以城市规划为龙头,不断提高城市道路建设的合理性、有序性,避免重复开挖、重复建设,在道路建设或开挖期间,科学合理制定施工方案,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出行;另外针对代表提出的“向地下要空间,一次投入,永远收益”的建议,从2016年开始,已经在龙湖街、广安街、魏榆路等路段启动实施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已实现部分地区地下管线的统一入廊、统一管理,从根本上避免重复开挖现象的发生。

4.关于晋华中学南侧花园巷改造的提案

办理情况:市住建局积极办理落实,针对委员提案中所提到的晋华中学教师宿舍楼的问题,如果实施棚户区改造予以拆除的话,不但可以扩大校区面积,同时还可以增加学校出入口,方便师生出入,因此我们建议由该宿舍楼的产权单位提出棚户区改造的申请,如满足相关条件要求即可享受棚户区改造的政策,实施拆除和改造;关于花园巷改造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向市政府相关部门,特别是与市规管局积极沟通,根据城市微循环道路路网规划,建议市政府适时启动东西向的贯通改造,以解决该区域道路连通和通行能力的问题。

5.关于加强我市建筑工地防尘的提案

办理情况:市住建局已积极办理完成。在收到提案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成立专项工作组,印发了《关于印发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18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并指定专人负责督促整改,层层分解职责,压实工作责任。在日常管理过程中积极推行标准管理的模式,将扬尘治理作为创建标准化工地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求施工单位每月开展一次标准化考评,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指定专人进行整改。对施工期间扬尘治理工作不达标,并受到两次以上通报批评的项目,将取消其安全标准化工地的评选资格,情节严重的项目施工单位记不良行为,并在一定范围内采取限制进入建筑市场的措施。通过一些列手段,我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得到了

6.关于在我市多层住宅小区安装户用电梯的提案

办理情况:市住建局已积极办理完成。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正在对既有住宅楼加装电梯工作进行调研,计划出台全省指导意见。我市已将既有多层住宅小区加装电梯工程列入《晋中市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维修、更新或改造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项目分类》,目前正在按程序提交法律顾问审核,预计2019年上半年印发执行。

7.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商行为维护小区业主正当权益的提案

办理情况:我们对开发企业的行为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了规范。一是现行房地产管理政策体系对开发企业行为的规范。该体系的构架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技术规范等构成,其中明确规定了开发企业在建设、销售、交付等环节中禁止的行为。二是政府职能部门履行行政监管职责对开发企业行为的规范。主要包括每年开展的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行动;定期开展房地产开发资质动态考核和信誉评价;执法单位惩处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及时公示相关信息,畅通投诉渠道,解决群众投诉等。三是购房人与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对开发企业行为的规范。该合同是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如双方中有一方不能按合同履行,另外一方应通过法律途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所以购房群众在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认真详细了解合同内容,防止产生误解、误签,出现维权困难的问题。

8.关于蕴华街拓宽改造后的几点提案

办理情况:针对“建通路以西的蕴华东街路段无过路口”的问题,经与市交警支队沟通,已在该段道路中间(市林业局门口处)设置人行过路口一处,并设置斑马线,极大方便了该段行人通行

9.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监督和管理工作的提案

办理情况:针对业主自治能力不足问题,加强宣传引导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在地方性法规中进一步细化有关规定,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物业服务相关常识的了解掌握程度。针对物业服务企业监督制约和奖惩,进一步完善日常监管制度,把企业的日常行为列入考评范围,规范和提升物业服务整体水平。针对住宅小区车辆停放管理问题,计划立法规范停车位的分配方式,采取租、购并举的模式,有效缓解住宅小区停车难问题,平衡供需矛盾。

10.关于改造新建北路南段,缓解交通拥堵的提案

办理情况:针对“新建北路南段交通拥堵”的问题。市委、市政府也高度关注,并在“十三五”规划中将新建路的升级改造列入了实施计划,在2018年市城区城建重点工程项目中,已将新建路南段改线工程纳入实施范围,改造范围北起新建路与蕴华街交叉口以北约150米处,南至顺城街,全长约995米,红线宽度42m,道路沿线在下穿石太铁路及其连接线处,拟新建下穿铁路框构桥2个,实施后将极大改善该段道路通行不畅的问题。由于安宁街改造及新建路南段改线给城区道路带来较大交通压力,因此暂未将新建路(迎宾街至龙湖街段)改造列入实施计划,下一步我们将根据规划要求,结合市委、市政府建设计划安排,尽快跟进该项目的实施。

11.关于保护好古村落的对策的提案

办理情况:市住建局就全市传统村落(古村落)保护现状,以及我市在全省的排名情况向委员进行了说明,就传统村落(古村落)的申报、资金申请、保护项目建设等情况向委员进行了认真解释。下一步,将认真贯彻中央、省委省政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精神,会同财政、文化、旅游等部门,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加快建设美丽宜居古村落步伐。

12.关于扶持泡沫陶瓷墙材行业 促进晋中新型建材产业集聚发展的提案

办理情况:我市积极扶持本地企业发展,为大力推广我市泡沫陶瓷保温隔热节能产品,市住建局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设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的通知》(晋建科字〔2017〕236号),积极深入企业对接,帮助并推荐山西安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泡沫陶瓷保温板项目申报山西省建设科技成果。该项目最终被山西省建设厅评为科研开发类创新成果三等奖。山西省住建厅建筑节能监管中心组织全省建筑节能相关领域工作人员在山西安晟科技有限公司举办“泡沫陶瓷应用技术交流会”,在全省单位内大力推广对泡沫陶瓷保温板。我局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产品推广管理的通知》(晋建科函〔2015〕804号),帮助安晟科技有限公司泡沫陶瓷保温板、泡沫陶瓷装饰一体板成功取得《山西省建筑节能产品推广证书》,为该产品在全省建筑市场的推广起到关键作用。

13.关于将市城区部分道路扩宽或改为单行线的

办理情况:“十三五”规划中已将新建路的升级改造列入了实施计划,在2018年市城区城建重点工程项目中,已将新建路南段改线工程纳入实施范围,改造范围北起新建路与蕴华街交叉口以北约150米处,南至顺城街,全长约995米,红线宽度42米,道路沿线在下穿石太铁路及其连接线处,拟新建下穿铁路框构桥2个,实施后将极大改善该段道路通行不畅的问题。由于安宁街改造及新建路南段改线给城区道路带来较大交通压力,因此暂未将新建路(迎宾街至龙湖街段)改造列入实施计划,下一步我们将根据规划要求,结合市委、市政府建设计划安排,尽快跟进该项目的实施。另外,关于委员提到的经纬路拓宽改造的建议,由于经纬路在规划中为城市次干道,目前向北已与蕴华街连通,向南已通至顺城街以南,但顺城街以南路段路面较窄,年久失修,通行能力受到限制,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向市政府建议将经纬路的顺城街以南段进行拓宽改造,并与新实施的环城南路西延段连通,以缓解周边交通压力,带动周边地区经济发展。

14.关于避免在城市拆迁改造中产生次生问题的提案

办理情况:一是关于明确征拆时间等问题。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结合市城区城建重点工程立项情况,经过前期摸底调查、拟定补偿方案、征求公众意见、召开听证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补偿方案修订、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等程序,由市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通常考虑工程涉及的户数及征拆面积,确定签约期限。在房屋征收过程中,绝大部分被征收人都能按期签约,仅有部分住户不能按期完成。二是关于明确拆迁单位的责任主体等问题,在拆除过程中,均制定详尽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人,并做好建筑垃圾的及时清理、场地平整等工作,减少施工过程中对周边居民生活、商户生产经营等造成的影响。三是关于对近期无拆迁计划的楼房内商户办理营业手续等问题,根据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我们会通知国土、规管、工商、房产交易等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位于迎宾街与中都路路口西北角的如家酒店(迎宾路139号)已作出征收决定,签约期内剩余未签约户不予办理相关工商手续。双方对价格认同,等待签字,且筹备资金准备付款。

15.关于加强市城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提案

办理情况:市住建局成立专项工作组,印发《关于印发<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18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层层分解职责,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整改。在日常管理过程中积极推行标准管理的模式,将扬尘治理作为创建标准化工地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求施工单位每月开展一次标准化考评,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指定专人进行整改。对施工期间扬尘治理工作不达标,并受到两次以上通报批评的项目,取消其安全标准化工地的评选资格,情节严重的项目的施工单位记不良行为,并在一定范围内采取限制进入建筑市场的处罚措施,进一步规范了市城区各建筑工地的扬尘污染整治工作。

16.关于完善城市高架桥设施的提案

办理情况:针对“城区铁路运输专线对道路建设影响”的问题。首先,龙湖街上跨锦纶路桥梁、锦纶路上跨文苑街桥梁均受139铁路专用线影响,无法按原设计方案施工到位,给车辆通行安全,特别是夏季冬季雨雪天气车辆通行带来较大安全隐患,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市政府与铁路权属单位进行了多次沟通,虽然该段铁路目前已停止使用,但必须报国家国资委批准后方可废弃拆除,目前市政府仍在加紧推进协调这一工作,待国资委批准后将尽快对铁路予以拆除,并在最短时间内按照原设计方案实施到位;其次,针对汇通南路525库与铁路交汇处道路道口问题,经市政府协调,太原铁路局已同意近期对该道口实施加宽改造,届时将实现汇通路的断面一致性,确保交通顺畅。

17.关于在榆次区工业园区寇村学校修建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的提案

办理情况:针对“寇村小学过路安全”的问题,目前,市政府正在编制2019年市城区城建重点工程项目计划,我们将就该处天桥的选址与规划事宜积极向市政府以及市规管、交警等部门沟通,根据部门意见及政府安排来适时启动该处天桥的建设,以解决该段居民群众及师生的过路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