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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和城市管理局

来源:市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2018-12-29 浏览次数: 【字体:

1.关于增设流动公厕的提案

办理情况:根据住建部《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要求,城市公共厕所平均设置密度应按每平方公里规划建设用地3-5座设置(含政府投资建设和社会投资建设对外开放两类)。市城区建成区面积约82.49平方公里,拟按3座/平方公里标准计算,所需公厕约248座(该数量也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任务要求)。截至2017年底,市城区共有公厕190座,其中:政府建设投入使用的公厕有100座(70座土建公厕,30座移动公厕);市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商业综合体等对外开放的社会产权公厕数量90余座。2018年我局新建公厕25座(12座土建公厕,13座移动公厕),目前,已建成16座(3座土建公厕,13座移动公厕),剩余9座(均为土建公厕)正在加紧推进,到今年年底,可使用的公厕将达到128座。在公共厕所设计和建设要严格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突出环境整洁、干净卫生、方便舒适等实用功能。另外针对方便老弱妇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使用的卫生间(第三卫生间)及附属的盲道、轮椅坡道、扶手抓杆等辅助设备,在细节上下功夫,提高公共厕所使用的便利性。同时我们积极协调机关事业单位、沿街商铺饭店、大型商业广场的内部厕所实现免费对外开放,规划建设的便民市场、大型住宅小区在建设过程中同时配套建设公厕,因地制宜见缝插针设置移动公厕,多管齐下满足市民群众的如厕需求。加大公厕日常保洁频次,特别要加强对旅游景点、公园、广场等人口密集公共场所厕所的运行监管,力争达到“六无六净”标准,努力打造干净、整洁的公厕环境。

2.关于把人行道还给行人的提案

办理情况:市规管局积极办理落实。15条小街巷和8条无障碍人行道全部完工,改善了市民出行环境,提高了城市形象。突出“增绿添景”,加强绿化管理。开展道路街巷和城市裸露地块绿化项目,安宁街西延、蕴华街、体育西路北段、龙湖街东延绿化建设,裸露地块绿化建设。同时起草《晋中市城市街道管理条例》,对我市城管理工作有显著的意义。下一步作为城市管理部门将及时公开城市街道管理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的执法活动,实行重大案件网上公示制度;公民、法人或者他组织对城市管理部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使职权行为有权进行检举和控告,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处理。

3.关于整治快递包装垃圾

办理情况:市规管局积极办理落实。针对“关于整治快递包装垃圾建议”的问题。我市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晋建城字 [2017]145号)文件精神,已经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起草了《晋中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待专家论证后实施。我们率先在市城区榆次九中、市政府大院、嘉禾园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试点工作,对生活垃圾中可回收利用垃圾进行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实现可回收垃圾的循环综合利用。试点完成后将总结在试点工作中的有效经验,进一步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市城区及全市范围逐步推广,进一步促进全市生活垃圾的科学循环回收利用。市城区的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工作,我们已于2017年开展市城区餐厨废弃物处理PPP项目的建设推进,项目已完工并投入使用。积极推进“撤池改桶”行动,撤除地坑收集点22个、露天收集点11个、移动中转站1个,配备垃圾桶560个;建设移动压缩垃圾中转站6个,在建2个,惠及小区、单位、学校30余个,居民6300余户,切实提高垃圾分类收率。晋中市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采用PPP模式推进,目前已开工建设。

4.关于处理外卖包装垃圾的提案

办理情况:我市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晋建城字 [2017]145号)文件精神,已经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起草了《晋中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待专家论证后实施。我们率先在市城区榆次九中、市政府大院、嘉禾园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试点工作,对生活垃圾中可回收利用垃圾进行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实现可回收垃圾的循环综合利用。试点完成后将总结在试点工作中的有效经验,进一步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市城区及全市范围逐步推广,进一步促进全市生活垃圾的科学循环回收利用。市城区的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工作,已于2017年开展市城区餐厨废弃物处理PPP项目的建设推进,项目已完工并投入使用。积极推进“撤池改桶”行动,撤除地坑收集点22个、露天收集点11个、移动中转站1个,配备垃圾桶560个;建设移动压缩垃圾中转站6个,在建2个,惠及小区、单位、学校30余个,居民6300余户,切实提高垃圾分类收率。晋中市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采用PPP模式推进,目前已开工建设。

5.关于在市城区公园中增设宣传晋中精神和晋中人文题材的提案

办理情况:近年来,新建成百草坡植物园、体育公园、潇河湿地公园、社火公园和晋商公园等大型公园,让大家共享公园建设成果的同时进一步提升了城市品质,为市民群众创造了更加宜居的生态环境。通过在大型公园的LED显示屏上宣传党的政策、播放宣传片等方式来宣传晋中精神。其他公园也均设置安装了固定宣传版面、宣传标语。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增设宣传版面、宣传标语等宣传设施,继续宣传党的各项惠民政策、重点工程、晋中精神、人文精神,为我市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添砖加瓦。

6.关于改造139废弃铁轨等公共空间作为城市步道的提案

办理情况:市规管局结合我市地理条件实际,依托公园绿地建设,积极开展步道建设。特别是百草坡森林植物园修建了健身步道、骑行步道,全长16公里,并成功举办了四届全国山地自行车公开赛,是各类群众性健身体育、科普教育和生态休闲等活动的基地。晋商公园3公里长的步道也深受群众欢迎,经常有市民进行健步走活动。针对“将139废弃铁路打造城市2小时休闲健身圈”的建议,市园林局积极落实市政府关于城市人居环境整治的要求,在保持139铁路原状原貌的基础上,对沿线开展整治,并开展生态修复,将现有铁路廊道建成为绿色生态廊道。实施范围为北起文苑街,南至同心桥,宽度15米到80米不等,规模7.5公顷(112.82亩)。该项目目前已部分完工开园。组织编制的《晋中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6-2030)》,已对步道进行了规划。中心城区的绿道建设侧重于市民的日常生活和休闲游憩,通过绿色线形空间不仅将各类公园、绿地、广场等开放空间串联一体,而且渗透至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社区空间,与学校、商场、医疗卫生机构、文化站等公共设施相衔接,为居民的交流与活动提供公共空间。绿道布置利用现有的滨水路径、林荫大道和带状公园等。该规划结合市城区道路格局、自然环境和文化特征将市城区的绿道划规划为:环城郊野主线、城市名人主线、晋商文化主线、城市记忆主线4条主线。其中晋商文化主线全长17.3公里,东起晋商公园,沿途经过龙田广场,晋商广场,社火公园,经纬公园,张超花园,思凤街带状公园,晋中民俗文化广场等,主要依托晋中悠久的晋商文化以及丰富多彩的社火文化,打造以晋商民俗为主题游览的绿色空间。

7.关于推动小区养老规划布局促进康养产业的提案

办理情况:随着人口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各级政府对养老设施规划建设十分重视,在2018年2月省政府批复的《晋中市城市总体规划》中明确:在中心城区按人均0.27平米规划社会福利设施用地,对养老设施用地予以保障。2017年晋中市民政局和规管局联合制定了《晋中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明确了市、区、社区级各级养老设施的用地面积、建设标准等内容,并对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小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提出了具体的建设要求。在新区建设和旧区改造中,我们严格按规划落实养老设施用地。近年来在城区大型住宅小区住宅用地出让规划设计条件中,都按每百户200平米的标准提出社区用房的配建要求。下一步我们将和民政局共同研究制定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住宅小区配套养老设施具体的管理办法,逐步完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的管理体系,争取到2020年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80%的城市社区,农村日间照料中心覆盖所有千人以上行政村。

8.关于为贫困乡村免费做新农村建设规划的提案

办理情况:在村庄规划工作中,省、市两级财政每年分别安排400万元、200万元用于小城镇和村庄规划编制补助,推进村庄规划编制,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每年也都将村庄规划编制列入重点工作目标,保障每年每个县完成一定数量的村庄规划编制。2018年中央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实施,山西省委省政府、晋中市委市政府也分别出台了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晋中市城乡人居环境整治2018年行动计划》,要求将130个村庄规划编制列入2018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并加大考核力度,督促各县(市)积极开展乡村规划编制工作,争取到2020年实现村庄规划编制基本全覆盖。近期国土资源部号召在校大学生、规划编制单位组成志愿者队伍,免费为村庄编制规划,我市下一步也将根据国家、省政策,探索创新村庄规划编制方法,拓宽规划编制和资金渠道,积极推进村庄规划全覆盖。

9.关于厕所改进一小步,文明前进一大步——关于对市城区公厕改进的提案

办理情况:针对“厕所改进一小步,文明前进一大步——关于对市城区公厕改进的建议”的问题。根据住建部《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要求,城市公共厕所平均设置密度应按每平方公里规划建设用地3-5座设置(含政府投资建设和社会投资建设对外开放两类)。市城区建成区面积约82.49平方公里,拟按3座/平方公里标准计算,所需公厕约248座(该数量也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任务要求)。截至2017年底,市城区共有公厕190座,其中:政府建设投入使用的公厕有100座(70座土建公厕,30座移动公厕);市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商业综合体等对外开放的社会产权公厕数量90余座。2018年我局新建公厕25座(12座土建公厕,13座移动公厕),目前,已建成16座(3座土建公厕,13座移动公厕),剩余9座(均为土建公厕)正在加紧推进,到今年年底,可使用的公厕将达到128座。在公共厕所设计和建设要严格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突出环境整洁、干净卫生、方便舒适等实用功能。另外针对方便老弱妇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使用的卫生间(第三卫生间)及附属的盲道、轮椅坡道、扶手抓杆等辅助设备,在细节上下功夫,提高公共厕所使用的便利性。同时我们积极协调机关事业单位、沿街商铺饭店、大型商业广场的内部厕所实现免费对外开放,规划建设的便民市场、大型住宅小区在建设过程中同时配套建设公厕,因地制宜见缝插针设置移动公厕,多管齐下满足市民群众的如厕需求。加大公厕日常保洁频次,特别要加强对旅游景点、公园、广场等人口密集公共场所厕所的运行监管,力争达到“六无六净”标准,努力打造干净、整洁的公厕环境。

10.关于把原晋中市委党校旧校区改造为蕴华街公园绿地的提案

办理情况:市规管局积极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沟通,建议将该地块建设为街旁绿地,并将原有古建筑小院保护一起纳入绿地规划。遗憾地是经过协商最终未能将该地块改造为绿地。将来如果附近有地块具备绿化实施条件时,将第一时间着手进行绿化,为周边市民建设一处可供游玩、健身的街旁绿地。

11.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的提案

办理情况:市规管局已制定《晋中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并且率先在市城区榆次九中、市政府大院、嘉禾园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试点工作,对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垃圾的循环综合利用。试点完成后将总结在试点工作中的各种经验教训,进一步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市城区及全市范围逐步开展,提高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效率及实行效果。市城区餐厨废弃物处理PPP项目已经完工并投入运行,该项目的建成可以进一步将餐厨垃圾从生活垃圾中分离出来,实现对市城区餐厨垃圾进行分类收集、运输及处理工作。目前市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项目已经开工,建设工期为2年。太谷、平遥、左权、寿阳、昔阳、和顺等各县也计划根据省发改委装机指标下放情况开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工作。市规管局将与市科技局进行沟通协商,申请可研专项经费,开展对市城区乃至全市生活垃圾实际产量、性质、热值、种类、含水率等性质开展调研排查工作,为我市后续垃圾处理工作提供技术及数据支撑。

12.关于请求市政府加大食品安全监管的几点建议的提案

办理情况:市政府从2017年开始,将便民市场建设作为便民利民实事列入市政重点工程,2018年通过招商引资,引入华联超市有限公司与政府合作建设便民市场,到2019年底计划建成20处高标准、规范化管理的便民集贸市场,对销售产品进行严格监管。自2018年起,规管局在大型小区出让的土地规划设计条件中提出了配建便民市场的要求,随着小区建设,同步建设便民市场。为加强便民市场规划管理,规管局也同步起草了《晋中市便民市场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并上报市政府,目前市政府已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后将按程序进行审查、批复。管理办法对便民市场的设置原则、规划目标、建设要求、市场管理、执法监督均做出了明确规定,确保经营蔬菜、水果、禽蛋、肉类、水产品、街边小吃等商品集中进入室内操作,切实解决管理难、卫生条件差等问题。

13.关于新建玉湖公园南侧地下智能停车场,解决文苑街拥堵、停车难的提案

办理情况:根据城市规划,文苑街道路规划红线52米,绿线82米,玉湖公园南停车场距道路中线最远处约40米,停车场整体位于规划道路绿线范围内,属于临时停车场,不宜扩大规模建设地下停车场。提案中委员对文苑街沿线单位和停车位短缺情况的调查,对城市规划建设工作很有意义,给我们下一步对文苑街沿线区域改造的规划工作提供了很好的帮助和指导,在下一步改造中,我们将利用拆迁或政府机关搬迁后的用地重点规划建设公共停车场。

14.关于加强我市治理白色污染的提案

办理情况: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晋建城字 [2017]145号)文件精神,已经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起草了《晋中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待专家论证后实施。我们率先在市城区榆次九中、市政府大院、嘉禾园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试点工作,对生活垃圾中可回收利用垃圾进行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实现可回收垃圾的循环综合利用。试点完成后将总结在试点工作中的有效经验,进一步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市城区及全市范围逐步推广,进一步促进全市生活垃圾的科学循环回收利用。市城区的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工作,我们已于2017年开展市城区餐厨废弃物处理PPP项目的建设推进,项目已完工并投入使用。积极推进“撤池改桶”行动,撤除地坑收集点22个、露天收集点11个、移动中转站1个,配备垃圾桶560个;建设移动压缩垃圾中转站6个,在建2个,惠及小区、单位、学校30余个,居民6300余户,切实提高垃圾分类收率。晋中市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采用PPP模式推进,目前已开工建设。

15.关于减少城市道路年年修、年年挖的提案

办理情况:制订管线建设综合规划,综合管廊的设置对城市各管线的长期建设、分步扩容以及日常维护非常有益。这种做法对交通特别繁忙、不允许随时开挖路面及地下空间特别狭小路段尤其有利,可使管道布置更加合理紧凑,节约利用地下空间,减少建设投资总额,避免对城市基础设施的重复破坏。目前,我市现有的地下管网现状由来已久,一定意义上存在先天不足,对综合管廊的规划和建设一直是我们致力的方向。尽管综合管廊建设一次性投资大,各管线的主管单位不同,协调困难,管沟内部的通风、防火、排水等问题须按规范处理,其断面尺寸也要求严格等,这些问题均须科学规划、合理统筹,才能有效提高综合管廊的利用。加强地下管线规划管理,协调管线单位统一建设。要求电力、通信等管线单位坚持统一建设原则,同类管线应当合并,性质相近的管线应同沟埋设,彻底改变过去城市地下管线建设混乱无序的状况,减少地下空间资源浪费。同时,对现有的管线管理进行规范,对已存在的管线进行维护、整合。开展地下管线普查,建设城区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对地下管线现状进行全面普查,掌握准确的管线数据,实现管线信息资料的动态管理。通过管线普查,全面掌握地下管线的空间分布情况,避免在管线建设时破坏原有管线,减少对城市道路的重复开挖,也可以有效避免各管线单位在地下管线信息方面的重复投资。城管综合执法支队依法行使督察执法权,对地下管线的建设进行严格的监管,对不经行政审批开挖道路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制裁,监督检查违规开挖和敷设管线的行为。

16.关于打造晋中市城区绿色景观大道——安宁街的提案

办理情况:安宁街改造项目作为2018年市城区城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任务之一,由市住建局负责道路的改造工程,暂未委托市规管局进行绿化景观设计。市规管局将在现有安宁街改造的道路框架基础上,严把规划设计关,综合考虑周边学校、商铺、住宅和交通等多项因素,完善绿化设计方案。道路景观设计会按照 “一路一品、一街一景”的设计理念,因地制宜的进行树种选择,优化植物配置。根据季节的变化,增加植物景观色彩,满足春夏观花、秋季观果观色、冬季赏绿的季相变化,丰富植物群落,尽量保留原有大树,把道路绿化提升工作和晋中市的文化底蕴结合起来,着力打造接近自然、享受自然的安宁街景,打造晋中市城区景观大道或园林大道。

17.关于晋华中学南侧花园改造的提案

办理情况:市政工程管理中心在实施2017年市城区小街巷改造时,为了有效缓解该拥堵问题,也计划将花园巷按原道路宽度打通后与站南街连接,但最终因拆迁问题解决不了,只能对现有的道路进行了改造,修复路面水道,有效改善了居民出行环境。我们将您的建议列入2019年小街巷改造摸底排查计划,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力争早日实施,彻底解决花园巷出行难题和消防安全隐患。

18.关于加强我市建筑工地防尘的提案

办理情况:2018年已经将涉及车辆带泥相关制度规定列入了《晋中市街道管理条例》,以地方法规的形式规范施工车辆带泥污染道路环境问题,对施工现场采取降尘措施、施工工地进出口硬化处理、施工车辆按规定的时间和路段行驶、场地出入口设置除泥措施等都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该《条例》计划2019年出台。目前我市城区道路正常洒水时间为早7:30前一次,11:30前第二次,下午2:30前第三次,5:30前第四次。在夏季高温天气和环保扬尘治理的要求下,会适当增加至每日8次,基本上满足了市民和大气污染治理的需求。另外,城区各主要建筑施工场地基本都能按照城市管理规定,在建筑拆迁、土方作业时进行喷雾降尘措施,同时我们也会进一步加强对个别不良建筑施工企业的违章作业行为进行规范和管理,及时跟进降尘服务,提高市城区空气环境质量。

19.关于美丽乡村建设垃圾污水处理的提案

办理情况:平遥县已建成6座农村垃圾中转站,2018年还将继续启动9座中转站的建设,待全部竣工、经过验收并投入运营后,平遥县农村垃圾收运体系即可形成,农村垃圾可得到有效的治理;在农村垃圾分类方面,平遥县将在4个村先行开展农村垃圾分类工作,为每户配置三个垃圾分类投放桶,并改造垃圾分类收集车,每日定时上门收集垃圾。并逐步将垃圾分类工作开展到各个村镇。同时,我市灵石县被评为国家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寿阳县和介休市被评为省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已先行启动垃圾分类工作,目前正在推进中。

20.关于做好晋中市榆次区聂店村拆迁后土地使用规划 预留山西能源学院办学用地的提案

办理情况:山西省高校新校区规划总用地面积9500亩,入驻10个院校,各学校用地在校区建设时由省政府、省教育厅统一分配,目前高校新校区规划教育用地已全部用完。考虑到校区集聚规模过大可能造成的服务设施配套难度大、产业和城市生活布局失调等因素,在城市总体规划制定时,不建议校区规模再扩大,因此城市总体规划中没有规划高校新校区扩建用地。城市总体规划已于2018年2月由省政府正式批准通过,如对规划进行修改,需经省政府同意后按程序修改。山西能源学院用地东侧现状全部为聂店村村民生产生活区,城市总体规划中规划为商业和住宅用地,一方面考虑为高校新校区提供商住配套服务,另一方面考虑聂店村城中村改造的安置。下一步在榆次区政府编制聂店村城中村改造规划时,我们将向榆次区政府、市政府反映您所提出的建议,提请政府予以充分关注。

21.关于打造市城区智慧“农贸市场”的提案

办理情况:便民市场建设列入市政重点工程。自2017年开始,市政府将便民市场建设作为便民利民实事列入市政重点工程,要求根据城市建设情况,每年建设一定数量的便民市场。起草了《晋中市便民市场规划建设管理办法》,为了做到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强管理,规范我市便民市场的建设管理,从设置原则、规划目标、建设要求、市场管理、执法监督等方面对市场的选址、布局、建设内容、管理要求、监督检查提出目标、要求。引进先进的市场管理机构。2017年底引入上海华联超市有限公司,和市政府合作建设便民市场,建设模式为政府持有土地,华联公司负责建设、经营、管理。除和华联公司合作建设便民市场外,为了加快便民市场建设,自2018年起,我局在大型小区出让的土地规划设计条件中均提出了配建便民市场的要求,要求随着小区建设,同步建设便民市场。

22.关于控制城市飞絮污染问题的提案

办理情况:2018年4月份开始,市园林局科研小组对市中心城区道路、公园、街旁绿地共计4.05万株雌株杨柳树注射了“抑花一号”,预计此次注射工作将达到2019年市中心城区不飘絮效果。此外,采用更新法治理用杨柳飞絮的方法,科研小组对市城区杨柳树分布较集中的道路进行了1至2年生枝共计525枝的采集、标记、水培工作,根据所采枝条水培情况,对花絮进行分析从而确定出所有雄性杨树,又从确定出的雄性杨树中截取1至2年生、15至20厘米的枝条作为扦插枝,扦插在苗圃中。目前已完成2万多株雄性杨树的采集、扦插工作。我市市城区杨柳树数量较多,根治需耐心。今后,将继续进行杨柳飞絮治理的研究,切实从我市实际出发,多措并举,探索创新更长效的治絮方法,为广大市民创造更好的生态环境。

23.关于尽快落实市职业中专东、西校区整合迁建的提案

办理情况:在晋中市城市总体规划中,按城市人口规划了相应的教育设施用地,其中包括中等职业教育用地。此前,市政府曾提出职业中学东、西校区合并迁建的方案,我们也根据政府要求进行了选址,但因各种因素,此方案予以搁置。如重新启动职业中学搬迁项目,建议学校会同教育局提出学校搬迁建设方案,报市政府同意后,将按新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重新为职业中学进行选址。

24.关于在城市拆迁改造中适当保留老工业遗址的提案

办理情况:老工业遗址既是一个时代的符号,也是城市的历史记忆,在城市规划建设中,合理的保护和利用,可以保留历史记忆,彰显城市特色,同时也是改善城市景观环境的一个很好的途径。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老工业遗址的保护利用,此前我市在工业遗址保护和利用中也进行了很好的实践和探索,比如晋华纺织厂改建为晋华1919工坊,139铁路专用线改建为139记忆城市绿地,平遥纺织厂改建为平遥电影宫等项目,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2017年,根据住建部《关于开展历史建筑普查的通知》要求,市规管局要求各县市全面开展城区内历史建筑的普查,其中包括具有一定历史价值的老工业厂房,对确定有价值的建筑登记建档,在城市建设中,结合周边规划和环境情况研究保护利用。委员提出的老工业设备的保留和展出的建议,是工业遗址保护的很好的思路和方式,我们将向相关部门建议反映,同时在规划中合理采纳。

25.关于强制在建和新建小区配套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提案

办理情况:市规管局在住宅项目审批中严格按照文件通知要求,从土地出让时的规划条件明确提出应配建社区用房,到审核小区开发建设规划设计方案,最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都是按照小区建设规模对社区用房配套建设与住宅小区项目建设同时审批,确保社区用房建设按照规模进行落实。除此之外,我们还在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时对社区用房建设进行规划验收,在验收时要求建设单位与所属社区签订社区用房移交回收协定,保证社区用房的位置、面积落实到位,确保社区用房配建从项目选址、审批、验收三个阶段得到落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除了在规划部门通过项目审批进行严格把关外,建设部门还要加强对各类设施进行监督管理,确保社区用房产权过户到位。其它相关部门包括住建部门、卫计委、社区、街道办等要加强配合协作,确保各类用房的落实到位。

26.关于经济开发区使赵村屈家巷道路整治的提案

办理情况:关于经济开发区使赵村屈家巷道路整治的问题,市规管局已安排下属公司实地调查,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垃圾桶或垃圾箱,以解决该路段垃圾箱数量不够的问题,同时,加强该路段的管理,及时制止并引导附近群众将生活垃圾倒入指定倾倒点,解决乱倒生活垃圾的弊端,改善该处路段脏乱差的环境卫生状况,提升村容村貌。

27.关于在晋中市城区多建公厕的提案

办理情况:根据住建部《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要求,城市公共厕所平均设置密度应按每平方公里规划建设用地3-5座设置(含政府投资建设和社会投资建设对外开放两类)。市城区建成区面积约82.49平方公里,拟按3座/平方公里标准计算,所需公厕约248座(该数量也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任务要求)。截至2017年底,市城区共有公厕190座,其中:政府建设投入使用的公厕有100座(70座土建公厕,30座移动公厕);市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商业综合体等对外开放的社会产权公厕数量90余座。2018年我局新建公厕25座(12座土建公厕,13座移动公厕),目前,已建成16座(3座土建公厕,13座移动公厕),剩余9座(均为土建公厕)正在加紧推进,到今年年底,可使用的公厕将达到128座。在公共厕所设计和建设要严格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突出环境整洁、干净卫生、方便舒适等实用功能。另外针对方便老弱妇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使用的卫生间(第三卫生间)及附属的盲道、轮椅坡道、扶手抓杆等辅助设备,在细节上下功夫,提高公共厕所使用的便利性。同时我们积极协调机关事业单位、沿街商铺饭店、大型商业广场的内部厕所实现免费对外开放,规划建设的便民市场、大型住宅小区在建设过程中同时配套建设公厕,因地制宜见缝插针设置移动公厕,多管齐下满足市民群众的如厕需求。加大公厕日常保洁频次,特别要加强对旅游景点、公园、广场等人口密集公共场所厕所的运行监管,力争达到“六无六净”标准,努力打造干净、整洁的公厕环境。

28.关于强化便民市场建设的提案

办理情况:便民市场建设列入市政重点工程。自2017年开始,市政府将便民市场建设作为便民利民实事列入市政重点工程,要求根据城市建设情况,每年建设一定数量的便民市场。起草了《晋中市便民市场规划建设管理办法》,为了做到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强管理,规范我市便民市场的建设管理,从设置原则、规划目标、建设要求、市场管理、执法监督等方面对市场的选址、布局、建设内容、管理要求、监督检查提出目标、要求。引进先进的市场管理机构。2017年底引入上海华联超市有限公司,和市政府合作建设便民市场,建设模式为政府持有土地,华联公司负责建设、经营、管理。除和华联公司合作建设便民市场外,为了加快便民市场建设,自2018年起,我局在大型小区出让的土地规划设计条件中均提出了配建便民市场的要求,要求随着小区建设,同步建设便民市场。

29.关于增加市城区幼儿园小学校教育资源适应人口增长的提案

办理情况:随着晋中市城市建设和城区人口的快速增长,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及教育局、规管局等相关市直部门对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布局问题十分重视,2016年根据省教育厅等七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城镇中小学幼儿园建设专项规划的通知》要求,市教育局和规管局共同制定了《晋中市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规划到2020年城区新建小学13所,初中7所,高中1所,幼儿园18所,为未来基础教育预留充足的用地,基本满足学生入学需求。在注重公办幼儿园、中小学规划建设的同时,同时加大对住宅小区幼儿园的配建要求,2017年6月,市教育局、编办、发改委、国土局、规管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晋中市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目前在我市所有新建住宅小区土地出让规划设计条件中,均按小区人口规模提出配建幼儿园的要求。

30.关于加快修文工业园区垃圾场建设的提案

办理情况:综改示范区成立后,修文工业园区纳入综改示范区范围内。2017年开展市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重新选址新建时,计划在修文工业园区修文粮库西侧、修文镇专职消防队西侧两处选址中的一处开展市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工作,经与综改示范区管理部门沟通,综改示范区范围内禁止新建垃圾处理场等重污染企业,因此未开展后续相关工作。为解决修文工业园区垃圾清运问题,减少垃圾清运运距,2018年在工业园区9号路南侧、规划东寇路西侧建设一座生活垃圾转运站,占地面积2亩,转运能力为148吨/天,目前已完成主体施工正在进行设备安装调试。

31.关于把晋商公园建成晋商主题文化创意园区的提案

办理情况:晋商公园于2010年开工建设,一期、二期工程分别于2011年、2012年建成开放。公园以晋商文化展示与传承为核心,建设了晋商会馆、晋商茶室、晋商一条街等多处古典院落作为服务建筑,是以晋商文化为主题的市级综合公园。公园建成开放以来,市园林局与产权主体单位--市公共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共同努力,本着展示晋商文化成果与打造大学生创业平台相结合的原则,与多家社会资本合作,将晋商一条街、晋商会馆、关公庙等建筑先后进行运作利用,使各类服务设施依托于公园内的风景绿地,促进了公园整体功能开发,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针对“把晋商公园建成晋商家国天下的展示中心”的建议,需要说明的是:建园之初,市园林局就“如何展现晋商文化、是否建晋商会馆”进行了探讨。省城太原建设有晋商会馆,规模较大省内外已经取得一定影响。因此,在公园建设中,在原设计方案的基础上,通过增加晋商文化为主题的浮雕、地雕和立体雕,特别是万里茶路大型浮雕,展现出晋商人不畏艰难、勇于开拓的精神和气概,使晋商文化展示与风景园林景观相得益彰。针对“晋商公园提质升级需要与社会资本合作”的建议,非常符合政府当前的政策趋势与要求,下一步在深化晋商公园的文化主题打造中,将邀请包括山西晋商会馆有限公司在内的、致力于晋商文化研究和传播的社会力量,共同提高晋商公园的文化软实力。并借鉴周边六所场馆等科技、文化教育阵地,进一步宣传和树立晋中的形象。

32.关于晋中市农村垃圾处理的提案

办理情况:环卫基础设施布局方面,我市于2016年通过公开招标,引进上海市环境院统一为各县(区、市)编制《县域农村生活垃圾专项规划》,并于2016年底前编制完成,为各县(区、市)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布局建设等方面提供了理论指导。农村垃圾分类方面,2017年省住建厅出台了《山西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农村垃圾分类的工作目标、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为我省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供了理论指导。目前医疗垃圾由市环卫局统一赴各县(区、市)收运,并运往位于榆次区的市医疗垃圾处理厂,各县的渣土垃圾运往本县的建筑垃圾消纳场或就地填埋覆土绿化。2017年我市灵石县被评为国家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寿阳县和介休市被评为省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已先行启动垃圾分类工作,目前正在推进中,其他县(区、市)也在试点开展农村垃圾分类,待经验成熟后,将向全市推广。宣传教育方面,每年市、县两级环卫部门均在各类媒体上宣传。下一步将结合即将印发的晋中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2018-2020)行动方案》和《晋中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018年行动计划》,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有效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的建设。财政资金配套方面,我市创新考评机制,加大奖惩力度,明确奖惩标准,把考核结果和经费挂钩,并带动引领各县(区、市)建立起科学规范的长效考评机制。

33.关于彻底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根本改善卫生环境的提案

办理情况:2016年12月,国务院在全国大力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解决城市垃圾“上山下乡”问题。我市已于2017年下半年初步启动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整治工作,到2018年11月底已对东外环东侧百草坡、汇通南路旧殡仪馆、文华街南侧鸣李中转站旁、天湖公园北干道等非正规建筑垃圾堆体完成了清理。当前已清运垃圾55余万方,回填黄土12余万方,绿化造景4.6万平方米。今年,按照山西省住建厅工作要求,市政府已制定和出台《晋中市城乡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各县(区、市)也将按照这个方案出台各自的行动方案和实施计划,示范村和整治村名单已上报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介休、平遥、昔阳、太谷已被列入省、市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县,要求全面完成130个示范村的创建工作,为全市全面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打基础。

34.关于规范我市城区道路标识牌的提案

办理情况:近年来,我们按照市政府关于城市综合整治的具体要求,在充分结合具体实际的基础上,对我市城区范围内顺城街、迎宾街、安宁街、中都路等主要道路进行了街景综合整治,特别是对临街建筑物楼体和楼顶的各式大型户外广告、标识标牌以及景观亮化等进行了重点整治。在对设施简陋、安装质量差、材质低略等影响城市景观并有安全隐患的各式大型户外广告牌匾和标识标牌等,进行了有序的规范和拆除之后,特别又对城市亮化提出了合理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和措施。综合整治收到了良好的预期效果,城市面貌有了新的改善,城市景观靓了,市民反映好了,我们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在全社会的积极参与和关注下,正在向科学规范、和谐健康的方向稳步发展。针对现阶段我市城区广告产业的飞速发展,规划管理和服务面临前所未有的新的课题。市政府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的专业设计单位对《晋中市城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进行编制。该规划的编制,将对我市城区户外广告设置和管理提出了各项具体要求,是我们今后规划管理和服务城市更加科学规范的指导性文件,该规划已全部完成。同时,我们在户外广告审批过程中,严格执行《晋中市城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使我市广告设置更加科学、规范、有序。城市景观面貌应该如何合理设置户外广告,广告本身是城市名片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其形式、规格、材质、亮化以及设置位置等诸多方面的问题,在我们已经完成的《晋中市城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中,对城市广告提出合理的规划思路和解决办法;针对影响城市形象、有质量和安全隐患的大型户外广告设施及标识标牌,我局积极配合质量和安全等相关职能部门实施严格监管。对不符合要求并有质量和安全隐患的广告设施应该坚决予以拆除。

35.关于在医养结合模式下对养老院中痴呆老年人生活照料的提案

办理情况:随着人口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各级政府对养老设施规划建设十分重视,在2018年2月省政府批复的《晋中市城市总体规划》中明确:在中心城区按人均0.27平米规划社会福利设施用地,对养老设施用地予以保障。2017年市民政局和规管局联合制定了《晋中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明确了市、区、社区级各级养老设施的用地面积、建设标准等内容。关于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根据《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规范》、《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以及晋中市政府关于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在城区大型住宅小区住宅用地出让规划设计条件中,我们都按每百户200平米的标准提出社区用房的配建要求,其中包括社区养老设施用房,并且在方案审查中,严格按规划条件落实社区用房的位置、面积,不达要求的不予验收。关于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建设,为了加快晋中市养老设施建设,在环城南路晋中第一人民医院新址西侧规划建设一处老年养护院,为失能失智老人提供机构养老。老年养护院占地面积约70亩,可提供床位约1200张。

36.关于统一规范晋中市区域内建筑物屋顶色彩的提案

办理情况:目前诸多城市的第五立面设计和建设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屋面空间的杂乱无章已形成实实在在的视觉污染,我市城区范围内也不同程度存在上述问题,亟待解决。目前,我市配合太原市开展了武宿机场周边区域第五立面综合整治工程,重点整治彩钢屋面私搭乱建、杂乱无章情况。结合此次整治活动,我局在以后的项目审查中将屋面设计贯穿于规划管理的全过程,从方案编制审定、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核发、直至竣工验收等环节都明确加以规定,确保规划和建筑设计能够完整实施。

37.关于完善好拆违治乱后续工作的提案

办理情况:在市政府印发的实施方案中,提出在拆违同时要进行美化亮化、环境提质。在期中和期末考核中,把违章建筑拆除后土地是否及时进行处置单列为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引导各县市在拆违治乱工作中重视对违建拆除后土地的处置。尽可能将拆除的空地作为供市民活动的绿地和广场使用建议,正是“城市双修”工作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我们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自2017年开始,市政府也十分重视城市绿地、停车场等公共设施的建设,每年新增绿地,在蕴华街棚户区改造中,利用拆除后的小片空地,新增公园绿地、便民市场、独立社会停车场。下一步我们将更加注重城市公共空间的营造和公共设施的完善,建设美丽宜居晋中。

38.关于尽快解决蕴华东街大东关东苑小区集中供气入户的提案

办理情况:市规管局在收到提案后,立即与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晋中燃气有限公司进行对接,并与委员共同到现场与住户代表进行了沟通。之后,市规管局又多次与该公司就此事进行沟通协调,现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晋中燃气有限公司已明确答复:对该小区的燃气管网接入工程减免人工费,只收取材料成本费。如小区向燃气企业交纳工程费用后,燃气企业即可组织施工。同时,就委员提出该小区燃气管网工程是否可由财政部门给予财政补贴的建议,市规管局已同财政部门进行咨询沟通,目前财政部门暂无相关补贴的政策及依据。

39.关于加强广场文化建设提升城市文华品味的几点建议提案

办理情况:市规管局严格把控每一个公园游园、广场绿地地提质方案,保证升级改造本着“以人为本”的根本原则,结合园林生态学和园林艺术要求,逐步提升完善公园游园、广场绿地内的园路、亭廊、坐凳、公厕、饮水处等服务设施功能。市规管局一直以来都在致力于打造有晋中地域特色的城市公共绿地,先后完成了象征晋商辉煌历史和社火文化的晋商公园、社火公园。市规管局在日后的广场绿地建设项目中,会更加注重将当代设计理念和建设技术与传统、自然和地域特色完美结合,将传统与现代、自然与人文、统一与特色融于一体,达到各种元素和谐统一。充分考虑不同人群的使用功能,对广场空间进行分区,特别关注儿童、老人和残疾人群体的使用需求,配套建设休闲亭廊、健身活动器材、公共厕所、饮水处等园林设施,不断提升市民的舒适度和满意度。

40.关于规范共享单车管理的提案

办理情况:共享单车在满足公众出行需求、有效地解决城市交通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的同时,乱停乱放、挤占公共空间资源等现象也同时出现,影响了城市的市容市貌,给城市管理带来不小压力。在各个城市,共享单车管理都是一个难题。下一步,我们考虑应当有效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共享单车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首先结合人们的使用需求,和主管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共享单车停放点规划方案和管理规定,运用现代GPS定位技术和远程遥控技术,设定共享单车只有在到达停放点时才能取用和交还,如随意乱丢,系统将不能停止单车租用程序,将会继续扣费。这样可以有效减少人工监督的压力,使骑行者自觉规范停放。同时主管部门还应加强对单车投放单位的管理,单车投放单位必须使用统一的管理系统,在主管部门备案后方能在本市投放单车。此项工作建议由市交通局牵头,规管局、交警队、住建局等部门共同配合完成。

41.关于对国家非遗晋剧(山西梆子)的保护并建设晋剧演艺的提案

办理情况:“晋中演艺”基地建设,我们建议可以从两方面考虑,一是利用市城区现有的晋中大剧院、晋中市工人文化宫、榆次工人文化宫等演出剧场,几处剧场从目前来看演出使用频率不高,多数时间闲置,没有固定的长期性的演出内容。“晋中演艺”基地项目实施后可以充实剧场的演出内容,提高使用效率,同时剧场位于城市中心区,方便广大市民就近观看,可以促进晋剧艺术普及推广,扩大影响力。第二种方案就是在旅游景区建设,可以在传统文化旅游景区设立专场,比如榆次老城、常家庄园、平遥古城等景区,丰富景区内容,延长游客停留时间,促进旅游和文化相结合。但此种形式是观众仅能局限于游客,不能很好的服务于广大市民。两种方式均对我市转型发展有积极的促进意义,在城市建设和景区规划中,我们将向相关部门反映您的建议,积极促进项目的实施。

42.关于加快建设晋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把太谷县生活垃圾纳入收运处理范围的提案

办理情况:市规管局已与洁豪公司签订《过渡性股权预处置协议》,与洁豪公司在股权转让、经营单位退出的问题初步达成一致意见,经市政府同意后实施。将太谷县生活垃圾纳入收运处理范围,市规管局将根据市城区及太谷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具体推进情况,进一步与太谷县进行沟通协商,争取将太谷县生活垃圾纳入市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处理范围。

43.关于完善公园主题功能的提案

办理情况:社火公园是我市具有区域性城市特色的主题公园,是市民休闲娱乐、举办活动、节日庆典的重要场所。针对“制作社火文化专题片,通过电子显示屏播放,普及社火常识”的建议,社火公园已有一些宣传社火文化的宣传片,但是力度不够,内容不丰富。我们也意识到,晋中市作为中国(晋中)社火节的原生地与主要传承地,社火文化源远流长、久盛不衰,社火公园作为承载体将社火精神展示给市民,是对社火文化的一种展示,更是对社火文化的一种传承。今后,我们将继续植入、挖掘更多的社火文化元素,将社火展现的淋漓尽致,搜集制作更多内容丰富的宣传片,并通过微博、网站等多种平台进行宣传,同时为群众做好社火表演的服务工作。

44.关于蕴华街污水处理厂尽快外迁的提案

办理情况:为了提升污水处理能力,我市积极推进正阳污水二厂三期建设。二厂三期设计规模10万吨/日,今年先期完成5万吨/日,总投资2.79亿元,该项目已于2017年9月27日开工,预计今年年底完工,试水运行,运行稳定后,根据长期规划,我们将结合我市污水排放增长情况,评估正阳一厂停运的可行性,待市政府批准后关停一厂,市城区全部污水进入二厂进行处理。下一步,市规管局将从两方面做好工作,一是加快正阳污水二厂三期建设,确保工程顺利如期完工,提升污水处理能力,为一厂停运提供必要条件。二是在污水一厂运营期间,市规管局将加大对污水一厂的监督力度,督促污水一厂认真做好技术规范,尽量减轻对周围群众生活的影响,确保污水处理、污泥处置不影响周边居民及师生的正常生活。

45.关于建设主题公园的提案

办理情况:近年来经过与市委宣传部、文明办等的沟通合作,市规管局已经在社火公园、玉湖公园、晋商公园等多个公园内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对广大市民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教育作用。经过与市委宣传部和文明办的沟通,以展览展示的形式把有关家庭家风内容在公园(广场)中集中宣传列入本年度公园(广场)建设内容2018年市城区重点工程项目大型老旧公园提质工程项目——玉湖公园园林景观设施提质工程中,主要内容包括先进典型事迹、国家政策方针、优秀家风家训、“最美晋中人”等的宣传,积极推进我市精神文明建设。该项目已于2018年9月27日开标确定施工单位,目前正在二次细化设计和紧张施工当中,今年计划全部完工。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根据市委、市政府精神文明创建的要求,继续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的宣传教育,开展主题内涵公园(广场)规划与建设。

46.关于“疏堵结合”治理小广告、持续提升市容环境

办理情况:多年来,市规管局在小广告的治理上不遗余力,但屡禁不止,见效较慢。为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根治非法小广告污染的顽疾,2017年4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进第三方服务公司开展小广告清理工作。第三方服务公司采用网格化管理模式,按市容环卫局下属管理所的区域进行划片,在管理工作上有效的与各管理所衔接,同时定人定岗,按组分片,采用两班制,24小时不间断清理小广告,并成立巡查队,进行全城巡查管理,既对内部进行监督考核,又从源头上抓起,对发布小广告的不法分子进行追踪,一经发现,移交管理所、城管支队进行教育和处罚。经过一年的整治工作,市城区主、次干道的非法小广告得到有效控制。对于有信息发布需求的群众,建议通过各类媒体方式进行信息发布。下一步将根据市城区的成熟经验,逐步向各县(区、市)推广,鼓励各县(区、市)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开展小广告清理工作。

47.关于尽快修缮玉湖路东路的提案

办理情况:由于2017年市城区集中供热改造工作全面开工较晚,造成供热回填时间紧,点多面广任务重,每年的11月底到次年4月上旬都不宜进行沥青摊铺工作。我们对暂时无法恢复沥青路面的区域统一登记,玉湖南路的问题,已于4月29日完成沥青摊铺。

48.关于尽快规范破坏园林绿化行为的提案

办理情况:国务院令第676号《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对《城市绿化条例》作出了修改,2018年5月18日省人民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山西省人民政府第257号),5月22日正式发布。市规管局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根据以上两部上位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将制定本市的绿化管理条例列入工作计划,尽快制定我市的城市绿化管理条例。

49.关于尽快解决我市城区及乡村建筑垃圾的几点意见的提案

办理情况:晋中市规划局和城市管理局积极办理落实。一是加快实现建筑垃圾的源头管控、过程管理、末端建设。按照中央、省环保督察的要求,结合全市拆违治乱提质环境大整治攻坚行动,多渠道加大对建筑垃圾的绿色环保治理。新建垃圾处理消纳场,解决建筑垃圾无处倾倒的问题;加快非正规建筑垃圾堆体治理工作,解决存量建筑垃圾污染环境的问题;强化建筑渣土运输车辆的管理,解决建筑垃圾抛洒、乱倒的问题。二是重点加强渣土车辆管理。按照《全市重型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联合专项行动》要求和市政府安排,明确任务,抽调力量,集中攻坚,一方面是加强渣土车辆的夜间的执法检查,一方面是加强渣土运输车辆的备案管理。通过定任务、定标准、定职责、定人员,制定切实可行的管控办法、查处形式、监管手段,对全市城区范围内的建筑垃圾(渣土)运输车辆进行动态管理,对道路和重点区域抛、洒、滴、漏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目前,已审核办理84台渣土运输车辆和76台供热散煤物料运输车辆手续,基本达到“全封闭、全定位、全程监控”标准。三是实事求是治理建筑垃圾堆体。在非正规垃圾堆体治理上,坚持实事求是,科学实施的办法,主要是计划通过两种方式进行处理,一是路边的小堆体,能清尽清,运到建筑垃圾处理场消纳处理。二是对大型堆体(5万方以上)就地处理,进行垃圾整理、黄土覆盖,绿化街景,将垃圾变景观山体,今年治理的东外环建筑垃圾堆体、天湖公园北干道垃圾堆体就是实现了垃圾造景。四是加快垃圾分类工作。在新建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场的同时,建设餐厨(投运)、粪便垃圾处理场(在建),扩建医疗垃圾处理场,启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于10月27日开工),实现垃圾的分类处理,资源循环利用。

50.关于正太路便民市场选址问题的提案

办理情况:关于市场选址。正太路便民市场是2018年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程,正太北路现有市场基本上都是占道经营,既影响交通秩序,也存在食品安全隐患,而此处马路市场形成已久,居民已经形成一定的消费习惯,只有就近建设一处便民市场,才能有效的整治马路市场,便民市场建设后,占道经营的小商贩将全部入场经营,正太北路的景观环境和交通秩序也将能得到改善。关于市场建设。正太路便民市场的建设模式是市政府和华联超市有限公司合作建设,政府持有土地,华联公司负责建设经营和管理,市场全部为室内经营,并且在场地周边规划停车和行人疏散空间,配建公共厕所、食品安全和工商管理检测室等管理用房,配套上下水、燃气管网等设施,将建成整洁、美观、规范管理的便民市场,逐步消除马路市场,保障居民食品卫生安全。关于正太北路段交通压力较大的问题我们将充分考虑,在市场规划方案审查中,增加停车和疏散空间,进行交通影响分析,合理组织市场交通秩序。

51.关于设立马路边时段性错峰临时停车位为实体经济的商业服务提供生存空间的提案

办理情况:针对停车难问题,市规管局在对城区停车场建设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国家停车设施规划导则,委托山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了《晋中市城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规划的原则是“以停车场建设为主、以路内停车为辅,逐步加大停车场建设力度,消灭路内停车”。根据我们的调研分析,停车难问题的形成主要是两方面原因,一是由于历史原因,老城区确实存在停车位不足问题,二是管理问题。在一些新建小区,停车位配建充足,但由于业主不愿买停车位或不愿付费停车,一方面是大量的地下停车位闲置,一方面是路边乱停乱放,一车位难求。因此解决停车难问题,一是要加大停车场建设、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力度,二是要引入高科技手段,提高城市停车管理水平,而不能牺牲城市道路和人行空间。同时要让人们接受停车付费的观念,利用价格杠杆,提高绿色出行率。对于建议中提出的将盲道改建的建议。盲道需设在城市道路的人行道上,人行道一般宽度为1.5米--2米,以外的空间不属于城市道路范围内,为两侧业主的自有土地,不能建设盲道。

52.关于规范户外公益广告的提案

办理情况:《晋中市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户外广告设施空置期超过30日的,或因公共利益需要,发布公益广告的,设置单位应当按要求设置公益性广告。截止目前我们通过创园林城市、党的十九大宣传、全省旅发大会、中央领导人来晋视察、“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监察法》宣传等活动共发布100余处,约计3万余平米公益广告宣传。在公益广告宣传创新方面也积极做出了新的尝试。在顺城东街挡土墙、金融巷、供电巷、锦纶路与安宁街交叉口街心花园等地分别绘制了大型晋中旅游文化墙、晋商元素文化墙、一带一路文化墙、国学相关内容的文化墙。

53.关于配建社区用房的提案

办理情况:社区用房是指社区管理服务用房和社区活动用房。市规划局在住宅项目审批中严格按照文件通知要求,从土地出让时的规划条件明确提出应配建社区用房,到审核小区开发建设规划设计方案,最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都是按照小区建设规模对社区用房配套建设与住宅小区项目建设同时审批,确保社区用房建设按照规模进行落实。除此之外,我们还在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时对社区用房建设进行规划验收,在验收时要求建设单位与所属社区签订社区用房移交回收协定,保证社区用房的位置、面积落实到位,确保社区用房配建从项目选址、审批、验收三个阶段得到落实。社区用房建设除了在规划部门通过项目审批进行严格把关外,建设部门还要加强对社区工作用房和公益性服务设施项目建设实施进行监督管理,确保社区用房产权过户到位。其它相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协作,确保社区用房建成后及时进行回购安置。建设部门应牵头,财政、民政、规划等部门和所属街道办事处要共同参与社区用房建设的竣工验收工作,保障社区用房建设与小区居民住房同步投入使用。对于其他不涉及旧城改造和拆迁的社区用房服务设施的建设,特别是您提到的原有社区简陋、配套设施不足、规模不够等问题,应由政府相关部门安排专项资金或通过市场化运作,采取改建、扩建、置换、购置等多种方式予以解决落实,确保每个居民小区、街道都配建有社区服务用房。

54.关于增设公厕的提案

办理情况:根据住建部《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要求,城市公共厕所平均设置密度应按每平方公里规划建设用地3-5座设置(含政府投资建设和社会投资建设对外开放两类)。市城区建成区面积约82.49平方公里,拟按3座/平方公里标准计算,所需公厕约248座(该数量也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任务要求)。截至2017年底,市城区共有公厕190座,其中:政府建设投入使用的公厕有100座(70座土建公厕,30座移动公厕);市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商业综合体等对外开放的社会产权公厕数量90余座。2018年我局新建公厕25座(12座土建公厕,13座移动公厕),目前,已建成16座(3座土建公厕,13座移动公厕),剩余9座(均为土建公厕)正在加紧推进,到今年年底,可使用的公厕将达到128座。在公共厕所设计和建设要严格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突出环境整洁、干净卫生、方便舒适等实用功能。另外针对方便老弱妇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使用的卫生间(第三卫生间)及附属的盲道、轮椅坡道、扶手抓杆等辅助设备,在细节上下功夫,提高公共厕所使用的便利性。同时我们积极协调机关事业单位、沿街商铺饭店、大型商业广场的内部厕所实现免费对外开放,规划建设的便民市场、大型住宅小区在建设过程中同时配套建设公厕,因地制宜见缝插针设置移动公厕,多管齐下满足市民群众的如厕需求。加大公厕日常保洁频次,特别要加强对旅游景点、公园、广场等人口密集公共场所厕所的运行监管,力争达到“六无六净”标准,努力打造干净、整洁的公厕环境。

55.关于加强市城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提案

办理情况:2018年已经将涉及车辆带泥相关制度规定列入了《晋中市街道管理条例》,以地方法规的形式规范施工车辆带泥污染道路环境问题,对施工现场采取降尘措施、施工工地进出口硬化处理、施工车辆按规定的时间和路段行驶、场地出入口设置除泥措施等都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该《条例》计划2019年出台。城市道路洒水有两大功能,一是抑尘,二是降温。目前我市城区道路正常洒水时间为早7:30前一次,11:30前第二次,下午2:30前第三次,5:30前第四次。在夏季高温天气和环保扬尘治理的要求下,会适当增加至每日8次,基本上满足了市民和大气污染治理的需求。另外,在建筑拆迁、土方作业时进行喷雾降尘措施,同时我们对个别不良建筑施工企业的违章作业污染城市道路环境行为进一步加强了规范和管理,及时清理违章行为造成的污染道路环境问题。

56.关于合理规划城区停车位缓解城区停车难的提案

办理情况:市规管局在对城区停车场建设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国家停车设施规划导则,已委托山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晋中市城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针对“相关部门依法强令商户将门口影响社会车辆停放的障碍物撤离,对拒不整改的,依法予以处罚”,下一步市规管局将继续配合有关部门,尽快制定符合当前形势的停车场收费、管理及处罚措施。针对“对新建公共建筑、商业网点和住宅配套建设相应规模的停车场,做到统一规划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市规管局严格项目审批把关。针对“加大公共交通的建设,倡导绿色出行”,政府在鼓励市民绿色出行方面已做了大量工作,一是建立了晋中市公共自行车系统。二是增加公交线路、实现智能交通系统,市民可以从手机上查看公交车的到达时间,提高公交出行率。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今年以来共享单车逐渐兴起,成为市民绿色出行的又一选择。

57.关于尽快开辟新水源的提案

办理情况:一是实施2018年市政府重点工程项目天湖水厂提标改造工程。该工程已于11月实施完毕,实现并网供水,天湖水厂供水能力由3.5万吨/日达到稳定4万吨/日的生产能力。二是在北郊水厂增加了备用设备,确保在出现机泵故障检修更换时,其水源井9台机泵全部正常、不间断运行。三是及时调节城区主控阀门,平衡城区供水压力。依据城市管网压力监测系统,通过调节各系统的主控阀门,实行各系统对城区的供水既分区又互补,达到城区压力基本平衡,保证各区域用户的正常用水。针对开辟新水源的问题。(1)目前计划在杨盘村附近新建5万吨/日供水能力的供水加压站,从太原引水,作为铁西片区(同蒲线以西)的供水水源。总投资11500万元(未计补偿费),铺设武洛街太原界经加压站至西外环及西外环由文华街至南外环13公里DN800供水管网。目前,该项目正积极委托山西省城乡规划院进行项目可研及项目选址等工作。(2)根据晋中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8﹞23号文件精神,我市拟在东赵乡大沟村东南新建大沟水源地,并进一步扩大取水量,保证市城区供水安全。

58.关于市城区生活垃圾处理的提案

办理情况:率先在市城区榆次九中、市政府大院、嘉禾园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试点工作,对生活垃圾中可回收利用垃圾进行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实现可回收垃圾的循环综合利用。试点完成后将总结在试点工作中的有效经验,进一步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市城区及全市范围逐步推广,进一步促进全市生活垃圾的科学循环回收利用。市城区的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工作,已于2017年开展市城区餐厨废弃物处理PPP项目的建设推进,项目已完工并投入使用。积极推进“撤池改桶”行动,撤除地坑收集点22个、露天收集点11个、移动中转站1个,配备垃圾桶560个;建设移动压缩垃圾中转站6个,在建2个,惠及小区、单位、学校30余个,居民6300余户,切实提高垃圾分类收率。晋中市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采用PPP模式推进,目前已开工建设。同时,起草的《晋中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已经市人大审议通过后颁布。

59.关于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的提案

办理情况:率先在市城区榆次九中、市政府大院、嘉禾园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试点工作,对生活垃圾中可回收利用垃圾进行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实现可回收垃圾的循环综合利用。试点完成后将总结在试点工作中的有效经验,进一步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市城区及全市范围逐步推广,进一步促进全市生活垃圾的科学循环回收利用。市城区的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工作,我们已于2017年开展市城区餐厨废弃物处理PPP项目的建设推进,项目已完工并投入使用。积极推进“撤池改桶”行动,撤除地坑收集点22个、露天收集点11个、移动中转站1个,配备垃圾桶560个;建设移动压缩垃圾中转站6个,在建2个,惠及小区、单位、学校30余个,居民6300余户,切实提高垃圾分类收率。晋中市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采用PPP模式推进,目前已开工建设。太谷、平遥、左权、寿阳、昔阳、和顺等各县也计划根据省发改委装机指标下放情况开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工作。我们还与市科技局进行沟通协商,申请可研专项经费,完善市城区生活垃圾产量及性质调研,为我市后续垃圾处理工作提供技术及数据支撑。

60.关于在全市推行垃圾分类处理的提案

办理情况: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晋建城字 [2017]145号)文件精神,已经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起草了《晋中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待专家论证后实施。率先在市城区榆次九中、市政府大院、嘉禾园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试点工作,对生活垃圾中可回收利用垃圾进行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实现可回收垃圾的循环综合利用。试点完成后将总结在试点工作中的有效经验,进一步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市城区及全市范围逐步推广,进一步促进全市生活垃圾的科学循环回收利用。市城区的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工作,已于2017年开展市城区餐厨废弃物处理PPP项目的建设推进,项目已完工并投入使用。积极推进“撤池改桶”行动,撤除地坑收集点22个、露天收集点11个、移动中转站1个,配备垃圾桶560个;建设移动压缩垃圾中转站6个,在建2个,惠及小区、单位、学校30余个,居民6300余户,切实提高垃圾分类收率。晋中市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采用PPP模式推进,目前已开工建设。

61.关于城市绿化的提案

办理情况:针对“合理规划园林绿化面积”的建议。在2017年6月28日,市政府已批准了我市《晋中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6-2030年)》并公示,还以文件形式下发了《晋中市绿线管理办法》,从规划和城市监管上规范了我市的园林绿化布局和管理,为我市统筹安排公园绿地建设提供依据,并为已建成的绿地保护提供保障。在2017年我市开展“拆违治乱”工作以来,我局利用拆除违规建筑留下的空地,建设多块绿地。针对“突出市树、市花的宣传和培育,并在绿化数量中得到体现”的建议。在晋中市道路绿化中,有一半行道树运用了国槐及其变种(金枝槐、金叶槐),在公园建设中,百草坡森林植物园、玉湖公园等都设立了月季园,在其他公园中也有大量运用,立体绿化中也运用了藤类月季,为广大市民提供了美观的园林景观和舒适的休憩场所。针对“大力发展屋顶绿化和垂直绿化”的建议。2012年我市制定了《晋中市立体绿化推广实施方案》,2017年晋中市规划和城市管理局又制定了《晋中市推广立体绿化工作鼓励政策的方案》,要求充分利用城市空间,采取多种模式,推广立体绿化。通过几年努力,已建成立体绿化5.14万延长米,立体绿化覆盖面积10.74万平方米。屋顶绿化由于受房屋防水、承重等条件的制约,而且绿化养护费用高,还需要加强灌溉设施,房屋业主和开发商都不愿意进行屋顶绿化。近年因新材料新技术的出现,屋顶绿化维护和建设变得相对简单,在绿地率计算和绿化验收方面已制定出优惠条件,目前已有开发商有意愿在新的房地产建设中采用屋顶绿化,同时也希望社会各界加大宣传,支持立体绿化和屋顶绿化的建设,对其产生的个别不良影响有宽容态度。针对“正确处理好绿化、美化、香化、季节变化之间的关系”的建议。近年来,随着市委市政府园林绿化投入的加大,园林绿化设计水平的提高,我市园林绿化也向着多样化景观化发展,特别是国家园林城市创建的启动,为我市园林绿化工作带来了新的面貌,我局在道路绿化中采用“一路一景”、在公园建设中运用“一园一品”的方式,并将这个理念扩展到老旧公园绿地的改造中,引进了大量的彩叶树种和宿根花卉来装扮我们的城市。针对“政府要加强对市民的发动宣传,出台绿化政策、加大资金投入”的建议。我市已出台了《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城乡林木绿地认养的实施意见》,开展了“园林单位、园林小区”的创建工作,并借我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东风,加大“爱绿、护绿、养绿”的宣传力度,使我市居民认识到园林绿化对我们生活的美化作用和生活环境的提高对我们健康的影响,从而使广大市民加入到绿化、美化家园的行列中,形成良好的“爱绿护绿养绿”的社会风气。

62.关于建设涧河湖景公园 打造大学城区靓丽风景的提案

办理情况:市规管局经过勘验和论证,经过与各相关职能单位多次协调沟通,因该地段位于高压走廊,只能规划建设生态绿地,综合考虑高压线安全区域、涧河河道库容问题等多方提出的条件,决定进行“学府生态绿地”项目建设。该项目列入2018年市政重点工程,到目前,已基本完成选址、立项、设计等所有前期手续,目前正进行围挡及清表工作,待施工招标完成后全面开工,明年该地段将建成景观优美、设施齐全的临水生态绿地,届时将为大学城及附近居民提供一个景色宜人、空气清新的游玩休憩场所,同时也为大学城区新增一处靓丽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