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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委

来源:市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2018-12-29 浏览次数: 【字体:

1.关于强化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带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提案

办理情况:针对“高度重视,积极发现和培育典型”的建议,突出政策扶持,始终把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作为带动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来抓。今年,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中已把新型经营主体建设,作为全市实施农业质量提升工程的一个重要措施,深入开展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规范化建设行动。 针对“强化服务,积极为新型职业农民、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创造环境”的建议,近年来,我市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性文件,着力健全优化农业经营体系。从财政支持、信贷担保、农业补贴、保险支持、基础设施、土地政策、拓展营销、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全方位扶持,着力健全优化农业经营体系,为新型职业农民创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提供良好的发展空间。

2.关于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提案

办理情况:针对“加强组织领导,发挥政府主导”的建议,我市成立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组及办公室,明确了各县(区、市)人民政府是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责任主体,建立了由发改部门会同农业部门牵头,农机、经贸、环保、财政、科技、公安、交通等部门参加的协调推进机制。针对“改变工作思路,强化科技支撑”的建议,我市重视秸秆技术集成的创新引进,加强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宣传推广应用,积极开展示范工程建设;针对“建立优惠政策,扩大融资范围”的建议,我市在落实山西省特色农产品加工项目贷款贴息政策时,在市级权限内,增加了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内容,允许对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贷款开展贴息,从而调动了企业投资建设秸秆综合利用的热情;针对“打造生态农业,综合利用秸秆”的建议,我市通过秸秆试点项目开展了秸秆饲草、秸秆育菌、秸秆炭化分解等多种生态循环发展模式。

3.关于我市乡村振兴战略的几点建议的提案

办理情况:市农委在制定《晋中市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和《晋中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规划(2018-2022年)》中,就相关内容进行了落实。针对“因地制宜明确发展定位”,《意见》提出要科学制定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全面启动“1+2”市县两级整体规划(2018-2022年)和“5+1”专项规划。目前,全市《总体规划》已通过专家评审,“5+1”专项规划正在积极制定,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地提出了全市乡村振兴战略的发展定位、实施路径。针对“补齐短板提升宜居环境”,《意见》提出“以生态宜居为关键,实施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工程”。《总体规划》明确了通过实施人畜分离行动、垃圾革命行动、厕所革命行动、污水革命行动、村庄绿色行动等持续提升人居环境。针对“人才返乡助力乡村发展”,《意见》和《总体规划》均提出,要大力实施“农村本土人才回归”工程,推动在外人才返乡干事创业。要依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培养一批有技术、懂经营、善管理、讲诚信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

4. 关于以绿色发展为引领,加快我市农业转型升级的提案

办理情况:针对“推进理念创新”的建议,通过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从优化产业结构、优化产品结构、优化区域结构三方面推进农业提质增效。针对“推进绿色基地建设”的建议。通过狠抓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示范带动特色产业发展。我们在指导太谷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制定产业园资金使用方案、灵石县核桃省级产业园完善创建方案的基础上,评审认定了榆次区蔬菜等9个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正开展创建工作。针对“推进科技创新”的建议,通过强化科技创新驱动,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推进秸秆综合化利用、农膜回收试点、农田节水等行动,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针对“推进机制创新”的建议,继续执行中央、省、市有关精神,认真落实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等惠农政策;全面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开展“四替两培育”活动,深入推进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强化源头治理,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完善监管和检测体系;建立和完善秸秆综合利用的工作机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针对“绿色农产品品牌营销”的建议,通过推进产业融合发展,大力推进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大力发展农村电商、开发功能农业(食品)、大力发展会展经济、打造晋中农产品品牌,延长产业链和提升价值链。

5.关于发展乡村振兴,推进质量兴农的提案

办理情况:针对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的建议,一是加快标准修订,以粮食、蔬菜、水果、中药材等为重点,重新制订发布37项农作物标准技术规程,正在应用的技术规程9项,实现大宗农作物标准化全覆盖。二是加强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设施蔬菜建设上实施“设施蔬菜提质增效工程”,特别是对结构严重不合理和损坏程度较重的危棚进行改造。针对“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建议,严把市场准入关,严格规范和管理农产品生产环节农药、种子、化肥、添加剂的使用,严厉查处不合格农业投入品和不合格农产品,确保市场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农业执法监管,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加大对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打假力度;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继续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试点信息平台建设,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和全程管控,确保不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针对“加大品牌引领”的建议,实施品牌提升行动,以提高农业生产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开展“农业品牌创建年”活动,着力培育打造一批标志性的晋中农产品品牌。针对“减少农业投入品的过量使用”的建议,深入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全面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开展农膜回收试点行动方面进行落实。

6. 关于借力山西农业大学,关注人才培养,助推乡村振兴的提案

办理情况:一直以来,我市都重视与山西农大、职业技术学院、果树研究所等科研院校的合作共赢,从2014年开始,山西农大、职业技术学院、果树研究所就是我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重点培训机构,2017年更是被省农业厅评选为全省首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为我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做出积极的贡献,培育一大批专业服务团队,农业职业经理人和青年农场主。去年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全市组建了四支科技扶持工作团,山西农大、职业技术学院共选派25名优秀老师深入四个贫困县开展科技服务,为我市脱贫攻坚做出很大努力。今年,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和山西农谷省级战略要求,定向委托山西农谷农民职业培训学校为全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机构,并依托山西农大和果树研究所等院校的专家教授、建立由各级农业部门的专家、长期服务农业的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各县(区、市)具有实践经验的乡土人才组成的师资团队,培训7000多新型职业农民。发挥山西农大的资源优势,针对农业农村职业经理短缺的情况,培训一批农业职业经理人。

7.关于加快推进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建议的提案

办理情况:针对“强化顶层设计,加强项目建设”的建议,已聘请浙江大学编制了《晋中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规划》,并已通过专家评审,“5+1”专项规划正在积极制定。各项规划进一步强化了顶层设计,明确了时间节点、任务要求,提出了一批重大项目、重大计划、重大行动。针对“加强乡村治理,改善农村环境”,《晋中市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提出,要积极探索推行党支部书记通过选举担任村委会主任“一肩挑”体制,建立健全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等村民自治制度。同时,《意见》和《总体规划》提出要实施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工程,开展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活动,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针对“加大政府投入,形成城乡融合发展态势”,《意见》和《总体规划》提出要强化乡村振兴资金投入保障,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保障机制,确保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总体规划》提出要对国土空间的开发、保护和整治进行全面安排和总体布局,推进城乡统一规划,引导和调控城乡融合发展,加快形成城乡协调发展的结构体系和空间格局。

8.关于农作物及种植中药材健康生长的保护伞—中药农药制剂的提案

办理情况:针对“提升中药材质量及安全”的问题, 2016年我市成立了中药材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晋中市推进中药材产业振兴翻番发展的实施方案》,市政府“十三五”以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扶持力度,2016-2018年,省果业工作总站根据我市主要中药材生产县实际情况,下达我市中药材崛起工程建设项目资金1520万元,晋中市政府下达中药材崛起工程建设专项资金510万元,有力地推进了全市中药材产业的健康发展。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中药材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把发展中药材产业作为推进种植业结构调整、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抓手,以道地大宗药材产业化开发为重点,以项目推进为抓手,以政策扶持为支撑,以科技创新为动力,实施中药材产业崛起工程,争取把晋中打造成国内一流的中药材现代化产业基地,让晋药中药材品牌成为增长快、效益好的驰名品牌。

9.关于进一步提高秸秆利用率的建议的提案

办理情况:针对“深入乡、镇、村宣传”的建议,我市通过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对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农民增收等方面的重要意义,同时要求各县加大宣传力度,建立市、县、镇、村四级综合利用网络体系,层层签订责任状并落实工作责任,引导教育农民群众转变观念,营造秸秆综合利用的良好氛围,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真正转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针对“提高秸秆能源化利用比例”的建议,我市积极鼓励秸秆能源化利用,有序发展以秸秆为原料的生物质能,大力推广秸秆沼气、气化、固化成型能源化利用技术和高效低排放生物质炉。针对“分步实施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重点建设项目”的问题,2016-2018年分别在寿阳、平遥、介休、左权开展了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通过项目建设,推动了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针对充分利用山西高校新区的优势,推进产学研相结合”的建议,我市充分利用山西高校新区的优势,重视技术集成创新,加强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引进宣传推广应用,积极开展示范工程建设。

10.关于加快美丽乡村建设,发展生态休闲旅游,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的提案

办理情况:针对“加强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向乡村旅游发展倾斜”的建议,近年来,省、市农业部门重点对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点,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点,中国最美休闲乡村、中国美丽休闲乡村进行扶持。下一步,我们将把具备条件地区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列入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予以扶持。针对“培植乡村旅游发展主体”的建议,市政府主要依托山西省生态庄园协会对我市生态庄园的董事长(总经理)进行培训,市政府列出培训经费给予学员学费补助2万元。今年又开展第二期培训,再招50名总裁进行培训,目前研修班办举办三次培训。下一步,我们计划组织引导成立行业协会,以便更好地组织全市各点守法经营,诚信服务,共创共享,共同提高。针对“加强乡村旅游营销推广”的建议,我市通过新闻媒体、微信、农博会、精品线路推介,大力宣传乡村旅游。并以鲜明的休闲、观光、健身、采摘等特色,为乡村旅游产业增添了亮丽风景。

11.关于“大力发展晋中老陈醋产业 为争创乡村振兴示范市,助力脱贫攻坚做贡献的提案

办理情况:针对“振兴晋中老陈醋产业”的建议,将与和顺山河醋业、榆次灯山井、祁县乔家醋业、榆社萁城酿造等企业牵头成立晋中的陈醋行业协会。政府一方面引导行业协会来制定行业标准,提高企业产品价值;另一方面给予政策扶持、宣传推广,树立晋中陈醋产业品牌。针对政府引导,打造国家级老陈醋科研中心”的建议,我市出台的《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提出,积极支持重点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与国内科研院所的合作,建立、博士工作站和工程(重点)实验室等,分别给予4万元、2万元和1万元奖补。针对“政府协调,整合一批晋中农业优品以联合会展、共同推荐、集中展示等形式,为晋中农业深加工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的建议。每年组织参与农交会、农博会、绿博会等各种展会,对全市名优产品进行宣传推荐、品鉴展示,提升我市农产品的品牌效应。今年10月份,我市成功举办晋中市首届现代农业博览会,给全国人民展示我们晋中的优质农产品产品。

12.于政府支持玉米秸秆加工固体燃料与饲料的提案

办理情况:针对“投资建设秸秆成型燃料加工厂、玉米饲料厂”的建议,我市进行了前期调研,对各县秸秆压块企业情况和投资需求进行了初步统计,预计需上级扶持资金7945万元,相关调研报告已向上级汇报,争取资金项目的扶持

13.关于应加快构建绿色农产品消费安全网的提案

办理情况:针对“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的建议,我市《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指出,要全面开展农业标准化和品牌创建,到2020年,全市农业标准化生产率要达到40%以上,绿色有机农产品种植面积年均增幅30%以上,绿色有机农产品种植面积达到20万亩以上,目前正在扎实推进之中。针对“提升全程监管能力”的建议,目前,市、县农产品检验检测工作都在依法有序进行,市场、超市基本都建立了速测室,很多农产品生产基地也都开展了检验检测工作,加强农产品的检测,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针对“品牌推动绿色消费”的建议,今年我们以质量农业为根本,推进质量兴农、品牌强农。切实加强农业执法监管。以种子、农药、肥料为重点,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品牌提升行动,制定了《2018年晋中市知名农产品品牌评选实施方案》,明确了评选范围、评选原则、申报条件、评选程序、评选标准、资金使用等细则,开展晋中知名农产品品牌创建评选工作,并对优评选出的优秀品牌予以推荐奖励。

14.关于推广‘三减’设施蔬菜标准化栽培技术,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提案

办理情况:针对“引入一种基于少量基质栽培植物的方法(20171******7144)发明专利进行推广”的建议,提案中提出的这一技术是晋中学院赵宇老师的最新研究成果,省、市蔬菜中心专家、技术人员多次深入赵宇老师所在的南湖基地进行调研,进行了深层次探讨,专家们一致认为,晋中市作为山西省蔬菜主产区,多年的蔬菜生产造成的连作障碍影响了产业的健康发展,这项技术如果能够大面积推广应用,将对我市蔬菜产业今后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但由于基质的成本比农民生产成本还要高不少,农民目前较验证接受。为此建议榆次区进行小面积多点试验示范,通过宣传培训逐步让农民认识并接受基质栽培的好处,待技术成熟后再进行大面积推广。相信这项技术将惠及广大菜农,为乡村振兴做出应有贡献。

15.关于秸秆综合利用的建议的提案

办理情况:针对“进一步出台鼓励秸秆收储清运的和秸秆综合利用相关政策”的建议,起草了关于构建农作物秸秆收储体系的实施意见,以秸秆发电为基础,统筹兼顾秸秆的其它利用方式,着力构建以村为单元的农作物秸秆收集、储存、运送体系,与秸秆利用企业通过市场化竞争机制,双向选择,实现产业链、价值链的有效对接,提高秸秆利用率。

16..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土地使用流转的建议”的提案

办理情况:针对“加强宣传,提高认识”的建议,我市各县(区、市)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积极引导广大农户流转土地经营权,并不定期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人员进行培训,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针对“规范程序”的建议。我市已出台了《晋中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引导交易双方到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进行交易,签订全省统一的流转示范合同,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针对“完善机制”的建议,我市出台了《关于促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引导交易双方到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进行交易,目前已建成县、乡、村三级农村土地流转交易体系。针对“加强服务”的建议。目前,我市积极支持流转经营权流转,并制定相关资金扶持办法,引导交易主体到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进行交易,加强土地流转的管理。同时,每年组织各县(区、市)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员参加仲裁培训,提高土地纠纷调解仲裁能力。

17.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助推乡村振兴的建议的提案

办理情况:针对“深化改革,改善干事创业环境”的建议,在 2003年《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出台后,我市积极稳妥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目前基本实现了工作有场所、服务有手段、下乡有工具的办公条件。第二,2016年我市组织实施了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按照公开公平、自主自愿、就近就业、竞争择优原则,全市共招聘特岗人员87名,主要补充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少的不足。第三,从2011年开始,我们着力夯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机构建设,2012年118乡镇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检测室),增编118个。关于“立足本地,培养本土人才”的建议,抓素质提升,建立和完善分级分类培训机制,加强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技能培训;抓科技成果转化,通过专家+农技员+示范户+辐射户的模式,将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送到农民的田间地头;抓信息化建设,广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全国农业专家、农技人员、普通农民实现线上互动,提高农技推广效率。

18.关于建议政府加大扶持力度,积极助推乡村文化旅游发展”的提案

办理情况:针对“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扶持政策”的建议,近年来,省农业部门重点对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点,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点,中国最美休闲乡村、中国美丽休闲乡村进行扶持。市级主要通过结合国家现代农业示范村的创建进行扶持。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调研,在准确把握市场需求的基础上,把具备条件地区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列入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予以扶持。针对“培植乡村旅游发展主体”的建议,市政府主要依托山西省生态庄园协会对我市生态庄园的董事长(总经理)进行培训,市政府拿培训经费给予学员学费补助2万元。今年又开展第二期培训,再招50名总裁进行培训,目前研修班办举办三次培训。下一步,计划组织引导成立行业协会,以便更好地组织全市各点守法经营,诚信服务,共创共享,共同提高。

19.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特色农产品品牌建设的建议的提案

办理情况:市农委高度重视。针对“转变观念、制定品牌发展规划”的建议,市委、政府高度重视农业品牌创建工作,每年安排一定专项资金用于农产品品牌的培育创建,今年,我市制定了《晋中市农产品品牌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任务目标、实施路径、政策支持和保障措施。针对“组建专门机构”的建议,市农委成立了品牌建设工作领导机构,统筹协调全市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针对“加强宣传引导”的建议,我市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及互联网平台、借助国内外重要农产品展会,推动晋中品牌“走出去”。针对“搞好典型示范”的建议,我市实施品牌农产品培育创建行动,引导支持企业“三品一标”认证、争创国家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老字号等称号。针对“完善机制、健全制度”的建议,我们建立健全农业品牌创建激励保护机制,加强扶持力度,提高科技服务能力;实施品牌农产品评价监测行动,建立《晋中农产品品牌目录》,并对目录内品牌实行动态管理。针对“狠抓标准化生产,提升品牌竞争力”的建议,我们实施了品牌农产品质量提升行动,完善提升各类农业生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等地方标准,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不断提升品牌农产品的特色和质量。

20.关于进一步加大对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扶持力度的建议的提案

办理情况:针对“加大融资扶持力度”的建议,市政府定期组织政银企对接洽谈会,建立融资协商长效机制。引导政策性金融机构加大对龙头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农产品收购的支持力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为农产品生产、收购、加工、流通和仓储等各环节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适当扩大农产品加工担保业务规模。针对“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的问题,近年来,省、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扶持政策,我市认真落实省市政府确定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贴息省市县1:1:1,贫困县龙头企业贷款贴息省市2∶1政策措施。针对“加大科技人才扶持力度”的建议,对企业与国内科研院所的合作建立院士、博士工作站和工程(重点)实验室等开展一次性奖励,对被市内加工企业有偿转让并应用于产品的研发成果,一次性奖补科研院所1年成果转让费。对获得国家、省各类奖项的企业给予10万到100万不等的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