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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开发办

来源:市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2018-12-29 浏览次数: 【字体:

1.关于我市精准脱贫的建议的提案

办理情况:探索和建立完善符合晋中地域特点的精准扶贫绩效评价体系方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要求,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断提高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晋中市脱贫攻坚驻村帮扶工作积分制管理办法》实行二年来取得了良好效果,2018年1-11月,受省市县三级表彰178人,提拔任用54人。关于创新发展路径,让群众和社会各界参与帮扶政策的研究与制定方面。全市组织开展脱贫攻坚专题调研累计13385人次,发现并解决影响贫困户脱贫的问题13009个。同时广泛推进社会扶贫,全市19984人注册爱心人士。“对症下药”精确解决贫困户浮动心态方面,充分发掘贫困群众自主脱贫的主体作用,根据贫困群众意愿,为全市23886名贫困劳动力进行免费培训,大力推进贫困户“五洁净”和“六要六有”达标工作,着力培育贫困人口养成良好习惯。关于持续加大投入力度改善基础设施建设落后面貌方面,晋中市委、市政府累计投入资金8.5亿元,上马项目3356个,大大促进了贫困村基础设施的提升改善。

2.关于晋中光伏发电实现农村脱贫增收提案

办理情况:目前,我市已取得国家指标的光伏扶贫项目总装机规模为159.737兆瓦,其中,集中式电站75兆瓦,村级电站84.737兆瓦,全部并网发电,405个贫困村靠光伏壮大集体经济,1.5万贫困户靠光伏实现稳定增收。1、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于2018年3月26日印发的《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明确企业不得投资入股,我们过去推行的模式是企业参股,一部分电站收益用于还本付息,现在国家已经明确企业不得投资入股,收益也不能还本付息,使得电站的筹资渠道变窄。2、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于2018年5月31日联合印发《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8〕823号)明确:自发文之日起,新投运的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统一降低0.05元,I类、II类、III类资源区标杆上网电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0.5元、0.6元、0.7元(含税)。自发文之日起,新投运的、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电量度电补贴标准降低0.05元,即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32元(含税)。采用“全额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所在资源区光伏电站价格执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自用电量免收随电价征收的各类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系统备用容量费和其他相关并网服务费。符合国家政策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0.5兆瓦及以下)标杆电价保持不变。可以预见,光伏补贴退坡将促使光伏发电成本下降,提升光伏的技术创新及研发能力,光伏政策收紧促使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

3.关于乡村振兴的几点建议与思考的提案

办理情况:1.关于通过精准扶贫、实现乡村振兴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的建议的落实情况我们把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结合起来,科学制定了《乡村振兴示范县建设实施方案》。2017年,全市扶贫领域资金投入达到40亿元。2018年扶贫领域资金投入达到50亿元。截止目前,省级项目库系统中共有扶贫项目6394个,“十三五”期间概算投入资金73.2亿元。2.关于深入调查研究,找准农民致贫原因以有该村集体的优势地位,制定不同的脱贫方略,摒弃千村一面搞形式主义的建议的落实情况推进特色产业在贫困村全覆盖财政资金扶持政策。贫困户发展特色种植养殖财政补贴政策,鼓励贫困群众自我发展。安全饮水工程补助政策,对入户工程适当给予补助,对深度贫困户负担费用全部免除。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教育扶贫政策,吉利集团订单班每年资助左权、和顺两县1000名贫困中职生指标贫困户生活条件和户容户貌改善扶持政策,支持实施“四联通”、“五洁净”、“六要六有”。对60岁以下因失能享受低保的贫困户,除低保金外的资金资助政策始终把20项专项扶贫行动作为脱贫攻坚的主导性措施来抓,坚持以户为基抓落实,扎实推进产业扶贫、金融扶贫、光伏扶贫、生态扶贫到户到人。全市“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计划为26426人,其中:建档立卡23413人、同步搬迁3013人,截止目前,已全部竣工,全部入住。3.关于按照经济学原理建设现代化新农村的建议的落实情况2018年-2020年全市计划实施特色产业项目2951个,总投资39.4亿元;今年实施完成914个,总投资10.6亿元。在特色农业上,今年省“8311”产业项目全部超额完成,9个有扶贫任务县巩固发展标准化杂粮示范基地25.89万亩,新发展和改造中低产果园3.47万亩,新建中药材10.463万亩,新建设施蔬菜0.49万亩,新发展畜类9.73万头、禽类299.4万只;在旅游扶贫,省定11个旅游扶贫示范村全部挂牌;在电商扶贫,左权县、和顺县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全部建设完成电子商务服务店,3.3万名贫困人口通过产业带动实现稳定脱贫。特别是下大力气解决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保障,市财政拨出3000万元支持158个整体搬迁深度贫困村发展后续产业,县级按1:1配套资金,为易地搬迁人口后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和顺县建成1600个食用菌大棚,搬迁贫困户一户一棚,9月份投入运营,年底前户均增收3000元。全市省市属和民营企业共有304家列入扶贫工作,实施了362个扶贫项目,省市属和民营企业共企业计划总投入33.49亿元,帮扶了511个村,47851贫困人口收益。我市现有回村任职的“能人”91名,其中担任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的32名,担任党支部书记的35名,担任村委会主任的20名,担任“两委”成员的4名。

4.关于利用扶贫整合资金扶持乡村种养殖大户向集体所有制企业转变的提案

办理情况:扶贫统筹资金应按项目规划及资金计划所批复的建设期限内使用,未在规定期限内使用的,由县财政收回统筹安排使用项目主管部门根据乡镇(街道)申请的项目实施情况按相关规定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按相关程序审核拨付资金。集体制企业能享受的政策也很多,以集体所有制作为申报主体推进发展也是切实可行的

5.关于市委应出台特殊政策与措施扶持榆社县打好脱贫攻坚战的提案

办理情况:关于上级党委政府参照国家级贫困县帮扶力度加大对榆社的支持方面。2018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榆社县8362万,占晋中市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总额的43.6%;2018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榆社县2946.1512万,占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总额的25.8%。关于强化全方位多渠道的帮扶,强化对省、市扶贫工作队伍的责任考核方面,市直26个帮扶单位 ,派出119个工作队、330人,其中第一书记 119 人,帮扶119个贫困村,市直单位贫困村派驻率达78.8%;关于出台干部激励机制方面,榆社县2018年在脱贫攻坚领域表彰20人,提拔任用10人;各级督查发现问题863条,约谈272人,通报62人,召回1人。关于积极发挥政协联系广泛的优势,为榆社县脱贫攻坚创造更多的项目引进,产业投入的机会加快榆社县脱贫攻坚进程方面鼓励全市各民主党派、市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发挥联系面广、人才智力富集等优势,帮助贫困地区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改善基础设施条件,促进特色优势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