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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利局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1-16 浏览次数: 【字体:

1.关于潇河流域水资源治理修复的提案

办理情况:提案通过以下措施落实。一是对潇河流域水资源进行立法管理,市水利部门将积极配合推进潇河流域管理立法工作;二是创新治理机制和体制,深化河长制工作,开展河道治理和生态修复;三是应用“用水量=耗水量+排污量”平衡原则,进一步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管;四是推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和利用,严格落实水资源管理 “三条红线”,将中水回用、节水灌溉、强化节水意识等纳入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范围;五是积极推进新技术新工艺,积极配合生态环境部门,防治水污染。

承办人:耿素红,电话2621526

2、关于关于让人民群众吃上安全放心水的提案

办理情况:晋中市各级水利部门主要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城市供水一直由城市自来水公司负责(平川5县市城市自来水公司虽然归水利部门管理,但是因体制问题,监管不到位)。灵石县源头水质检测全部达标,并配置城市水质化验设施,实行城乡供水水质综合监管。县水利局已将居民小区安装大型净水设备列入规划,提请县政府审议后逐步实施。

承办人:杨宝金,电话2621550

3、关于潇河灌区的生态环境问题与有关提案

办理情况:市潇河流域管理局已向有关部门发函,商请予以重视,各司其责,有效解决沿渠企业、村庄污水排放问题。同时,潇管局负责的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也已推开,正在测算灌溉供水成本。结合水价综合改革,灌区提档升级改造也提上议事日程,正在积极申报相关项目。

承办人:李怀忠,电话2621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