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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利局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2-29 浏览次数: 【字体:

1.关于支持汾河灵石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的提案

办理情况:汾河灵石段地处汾河中游段,全长54.5km。去年国庆期间,我市遭受了有气象记录以来的最严重的秋汛。汛后,省委、省政府安排启动了汾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工作。汾河灵石段全部都纳入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中,目前,可行性研究报告省水利厅已经召开了技术审查会。下一步市水利局将积极协调对接省水利厅和县水利局,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力争尽快开工建设。对于温耀强代表提出的汾河灵石县城至夏门段采用现状河道和行洪隧洞联合运行,其余河段基本沿汾河划界治导线进行布置的解决方案及放宽治理期限和防洪标准的要求,市水利局需要组织水利专家及相关部门研究讨论,给予技术论证方可实施。

联系人:李怀忠  联系方式:2621552

2.关于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的提案

办理情况:目前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先后历经解决人畜缺水、饮水解困、饮水安全全覆盖、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和供水保障几个阶段。累计筹集资金10.7亿元,建设及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861处工程,保障了全市339.6万农村人口的饮用水安全,农村集中供水率98.76%,自来水普及率98.36%,供水保障率达100%,安全饮水率达100%。针对提案中提到的问题,我们将从以下方面改善:压实农村饮水安全第一责任人是各级政府这个主体,由县政府主导,水利部门牵头,统筹协调城建、卫健委、环保、居委会各相关部门,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将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资金,协调市、县地方筹措资金力度,尽快解决农村饮水安全水水源不足,管网严重老化这个短板,为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做好基础性工作;将在全市各县逐步建立智能管控平台,实现“互联网+监管”;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监管,尽快完成计量(水表)设施安装,增强人民群众“水商品”意识,足额收取水费,促使供水设施始终处于良性运行,确保饮水安全。

联系人:王永胜  联系方式:2621558 

3.关于尽快对市内河道现场踏勘、实施清淤加固的提案

办理情况:针对去年秋汛,省委省政府全面启动了汾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工作,按照要求,我市成立了领导小组、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一是全力推进水库、河道等工程建设。组织实施了汾河流域12段河道以及9座受损水库、1座水闸、23座受损淤地坝的水毁修复工程。同时,启动了汾河、乌马河、象峪河等26段河流的河道治理工程,有效提升河流防洪能力。二是开展碍洪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完成整治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16处,启动汾河干流影响行洪17座桥梁的改造工程,完成河道内耕地种植结构调整6300亩、移除阻水片林近2000亩。三是全面建立堤防安全包保责任制。为进一步强化河道堤防安全管护责任落实,保障堤防工程安全,针对全市128条河流全面建立堤防包保责任,划分河段1173段,确定包保责任单位1173个。

联系人:刘 健   联系方式:2621502 

4.关于引黄河水入榆 增加城市供水能力的提案

办理情况:省政府分配我市黄河干流耗水指标1.3亿立方米,市水利局已将指标细化至各县(区、市),市政府以“市政办函〔2022〕4号”印发,其中榆次区分配黄河干流耗水指标3000万立方米。为用好用足黄河水,市水利局积极谋划、推进晋中引黄供水工程,目前正在推进可研编制和项目立项工作,力争今年基本具备开工条件。下一步将积极筹措项目资金,争取工程早日开工。并指导相关县(区、市)做好相关配套工程的规划设计、立项和建设工作,促进工程早日发挥效益,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水支撑。

联系人:李红星   联系方式:2621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