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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13 浏览次数: 【字体:

1.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议

办理情况:我局始终坚持合理有效利用新增建设用地、鼓励和引导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为土地供应原则,每年第一季度要编制土地供应计划,并向社会公布。按照“应保尽保、应供尽供”的原则,我局在编制当年土地供应计划之前,均要征询保障性住房主管部门意见,了解保障性住房年度计划情况,并及时在我局的土地供应计划中体现。

联系人:孟宪革    联系方式:0354-3200130

2.关于盘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资源,发展准公益性农业生产生活服务业的建议

办理情况: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是当前自然资源部门深化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由自然资源部门统一安排部署、逐步推进。经上级批准,我市确定太谷区、平遥县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目前试点工作正在稳步开展。

联系人:孟宪革    联系方式:0354-3200130

3.关于如何有效利用农村废旧厂矿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建议

办理情况: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是当前自然资源部门深化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由自然资源部门统一安排部署、逐步推进。经上级批准,我市确定太谷区、平遥县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目前试点工作正在稳步开展。

联系人:孟宪革    联系方式:0354-3200130

4.关于市政府支持发展“平遥碗托”地方特色食品产业的建议

办理情况:我局始终坚持合理有效利用新增建设用地、鼓励和引导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为土地供应原则,尤其对工业用地出台过多项政策予以支持。2023 年我局出台《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助推晋中经济高质量发展二十二条措施》,在土地出让方面推出分期付款和产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方式,大幅减轻了意向单位的资金压力。

联系人:孟宪革    联系方式:0354-3200130

5.关于打造开发区建设升级版的建议

办理情况:太谷经济技术开发区属省级以上开发区,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由省级统筹配置,实行区内重点转型项目用地计划指标的使用与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情况相挂钩机制。

联系人:贺志杰    联系方式:0354-3200359

6.关于国家支持建设类项目的土地行政审批手续提速增效的建议

办理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按照法定时限完成征地前期法定程序,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要全面落实“先考古、后出让”的要求。

联系人:贺志杰    联系方式:0354-3200359

7.关于移民搬迁后土地利用的建议

办理情况: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耕地保护工作理念,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切实扛稳扛牢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政治责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抓实抓细耕地保护各项工作,重点督促相关县(区、市)对复垦耕地进行严格管控,提质增效,管好、用好土地资源,严防耕地非农化。

联系人:贺志杰    联系方式:0354-3200359

8.关于推进居民小区不动产证办理的建议

办理情况:按照全省统一部署,2023年5月,市清零办、处遗办联合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全市房屋产权登记确权颁证清零行动“后半篇文章”的实施方案》,为彻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将“处遗”政策予以延续。同时,针对存在遗留问题的项目,现场调研,宣传解读“处遗”政策,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制定解决措施,加快推进前期手续办理进程,解决群众办证问题。为便于群众维权咨询,在市住建局设立了房地产领域信访大厅,采取领导包案、定期研判、专班推进的方式加快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有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联系人:宇文强    联系方式:0354-3200235

9.关于统一规范治理采煤沉陷区的建议

办理情况:我局积极推进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作,截止目前,全市现有66个村9405户具备工程实施条件,全部签订了拆除复垦协议,56个村6749户已完成旧房拆除,45个村5873户已完成土地复垦,剩余的村正在加紧施工,统筹推进。下一步,我局将持续跟进,定期调度,积极督导,并积极配合市直相关部门,主动对接当地政府,力争尽快全面完成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作。

联系人:刘绍斌    联系方式:0354-3200567

10.关于加强农村整沟治理建设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的建议

办理情况:我局将加紧推进黄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二期生态修复项目;对已编制完成的《晋中市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生态保护和修复治理实施方案》和《晋中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将积极向国家、省进行项目申报,力争早日入库审批落地;持续做好寿阳县温家庄乡富家沟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建设,力争2023年底前完成工程。同时,榆次区、昔阳县、平遥县等也在积极申报项目,合力助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联系人:刘绍斌    联系方式:0354-3200567

11.关于在景区实行舍饲圈养提升生态旅游环境的建议

办理情况:《山西省封山禁牧办法》规定,封山禁牧是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巩固造林绿化成果,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划定的林地、草地等区域进行封育并禁止放养牛、羊等人工饲养,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封山禁牧工作,并将封山禁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合理安排家畜圈舍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林业、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科学划定封山禁牧区域,对停止散养、舍饲圈养成绩突出的饲养户予以表彰,对家畜圈舍设施建设等给予补贴。补贴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并按时足额发放到位,严禁截留和挪用。同时,作为地处太行山的各县林草主管部门要在舍饲圈养,提升生态旅游环境工作上转变思想观念,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和浓厚的保护生态环境氛围,使舍饲圈养工作有章可循、健康可持续发展,改善好生态旅游环境,把美丽的太行山风光呈现在广大游客面前。

联系人:刘汉昌    联系方式:0354-3205779

12.关于进一步做好山区二破地秸秆禁烧工作的建议

办理情况:一是从严格禁烧监管、强化巡查防控、加强秸秆综合利用等方面安排部署秸秆禁烧工作。二是加大禁烧宣传,通过张贴通告禁令、加密宣传标语、制作秸秆禁烧电视广告在晋中电视台综合频道播放等方式加强群众自觉禁烧意识。三是成立督导检查组在全市范围常态化开展露天焚烧秸秆检查。

联系人:武晓方    联系方式:0354-3023196

13.关于打造乡村振兴先行示范区的建议

办理情况:结合代表提出完善规划编制的建议,在下一步村庄规划工作中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第一,优先推进特色村庄规划。今年重点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乡村振兴示范村、特色小镇、专业镇等村庄的规划编制。通过规划编制使乡村产业发展,提升乡村公共服务和人居环境,起到规划引领和示范作用。第二,因地制宜,风貌彰显。结合村庄特点合理进行国土空间保护利用布局,并与山水环境要素相融合,深挖地方特色的乡土文化,将文化要素充分融合到村庄规划建设中,突出乡村特色风貌,实现村庄地域文化传承。注重保护乡土文化和乡村风貌,因地制宜,做到“一村一品、一村一韵、一村一景”。

联系人:马素云    联系方式:0354-3203966

14.关于为危旧房改造开启绿色通道的建议

办理情况:在危旧房改造审批程序上,我省出台了《山西省农村自建房规划管理办法》,市政府制定了《晋中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但是对于危旧房改造规划许可,目前我市确实尚未有明确的文件规定,只是按照居民自建房的程序办理。依据代表提出的建议,我们下一步将研究制定详细的审批流程,明确危旧房改造范围、需要报送资料一次性告知清单等详细内容,优化办事流程,做好危旧房改造服务工作,切实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

联系人:马素云    联系方式:0354-3203966

15.关于推进“一市两区”协同发展加快太原榆次太谷城市核建设的建议

办理情况:我们在原有《太谷县城市总体规划》和《晋中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启动了《晋中市城区战略发展规划》以及新的《晋中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并且针对太谷城区与晋中城区距离较远的问题,重点开展了城区一体化发展专题研究、市政基础设施协调统筹专题研究、城区空间发展基础及趋势评价专题研究,新的规划重点着力于统筹“一市两区”基础设施、公共设施、产业布局协同发展,并积极寻求与太原的共同发展。

联系人:马素云    联系方式:0354-3203966

16.关于落实社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的建议

办理情况:近年来,我局按照《关于支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相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在城市规划和项目审批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养老服务设施规划,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了工作:第一,坚持规划先行,保障设施有效供给;第二,同步规划、同步建设,严把设施审批关;第三,同步验收,保障设施有效落地。

联系人:马素云    联系方式:0354-3203966

17.关于加快农村雨污管网设施建设,推动厕所革命的建议

办理情况:对于污水处理,提出适合村庄的生活污水处理技术和方式,运用技术成熟可靠、低成本、低耗能、易维护、高效率的适合农村特点的污水处理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采用人工湿地、土壤渗滤、氧化塘等生态处理技术。今后我们在村庄规划编制中,将更加注重雨污管网等基础设施规划,落实国家、省、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关政策要求,切实提升农村基础设施水平,改善人居环境。

联系人:马素云    联系方式:0354-3203966

18.关于加强我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的建议

办理情况:我局作为实用性村庄规划主管部门,要求规划设计单位在进行村庄规划编制过程中充分考虑农村基础设施配套要求,将农村基础设施规划作为规划的重要内容。根据农村实际,因地制宜,考虑建设、运行、维护的可实施性,采取不同的建设方式。今后我们在村庄规划编制中,将更加注重基础设施规划,落实国家、省、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关政策要求,切实提升农村基础设施水平,改善人居环境。

联系人:马素云    联系方式:0354-3203966

19.关于推动乡村振兴壮大集体经济的建议

办理情况:我局主要从以下两方面做好乡村振兴保障工作:一是做好村庄规划服务。在村庄规划编制中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抓住乡村地形地貌、经济水平、人文特点等方面的差异特性,注重保护乡土文化和乡村风貌,分类制定村庄发展目标,指导产业发展。二是做好土地保障工作。依法依规健全完善农村土地管理使用制度,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制度。

联系人:马素云    联系方式:0354-3203966

20.关于在社区建立老年餐厅的建议

办理情况:作为规划主管部门,我们在城市规划中严格按规定配套建设老年人服务设施,建设单位在报送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时,要求同步对养老服务设施和场所进行规划设计,明确建设位置及规模。养老服务设施与住宅建设项目同时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并与住宅项目同步验收。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和社区用房配建的规划源头把关工作,严格按相关规定落实养老服务设施和社区用房配建面积,为老年人公益性服务设施提供空间保障。

联系人:马素云    联系方式:0354-3203966

21.关于合理规划小区停车位的建议

办理情况:2022年市政府利用闲置土地建设多处临时停车场,并在具备停车条件的主次干道、小街巷、高架桥下等处设置路内停车位,有效解决了老旧小区停车难问题,受到了市民好评,这一做法也可以在全市推广。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晋中市城区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办法》规定,进一步完善停车设施规划,配合交警部门、城市管理局加强公共停车场的规划建设管理,同时加强新建项目停车位配建审核把关,保证新建小区停车位配建充足,解决市民停车难问题。

联系人:马素云    联系方式:0354-3203966

22.关于支持农业全产业链和农业产业园建设的建议

办理情况:为了支持乡村产业发展,在全市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每年为乡村预留不少于年度用地指标10%的的建设用地用于乡村产业发展。2021年,自然资源部下发《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村庄实际,在村庄规划编制中,优先保障村庄产业用地,对于暂时不能确定项目确定用地的,在规划中安排一定的留白用地,可以根据农业产业发展实际需要,调整建设用地位置、项目内容,保障农村产业发展用地。

联系人:马素云    联系方式:0354-3203966

23.关于盘活康居小区院内闲置土地筹建小区综合活动中心的建议

办理情况:根据国家政策,如康居小区院内有可利用的空地,在不影响小区居民正常生活的情况下,经小区业主同意后可以利用现有空地增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根据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进行房屋建设办理建筑规划手续需要提供使用土地的证明文件和发改委立项手续,鉴于目前土地为榆次区住宅建筑公司土地,如建设社区综合活动中心,可以由榆次区住宅建筑公司提出申请,或者由榆次区政府协调,盘活闲置土地,由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建设社区服务中心,为周边居民提供公共活动场所。

联系人:马素云    联系方式:0354-3203966

24.关于推进村庄规划编制的建议

办理情况:根据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到2025年底,要完成乡村规划全覆盖。为了突出特色,避免一刀切,有计划地开展规划编制,我们把全市行政村按照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搬迁撤并类、其他类(改善提升类)五类进行分类,对不同类型的村庄提出不同的规划编制要求,村庄规划编制必须坚持:保护优先,节约集约;村域一体,全面管控;因地制宜,风貌彰显。目前,全市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对村庄规划编制的指导和督查,指导各县市按省、市政府的要求圆满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联系人:马素云    联系方式:0354-3203966

25.关于推进行政村及自然村同搭共乘乡村振兴时代快车的建议

办理情况:村庄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要求:村域一体、全面管控。村庄规划包含村域规划和村庄居民点规划两个层次,村域规划重点根据村庄各自然村人口、产业等实际情况,统筹产业布局、村域道路、供水、排水、人居环境整治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居民点规划重点对每个自然村的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进行落位,详细规划居民点各项建设项目。村庄规划强调村民主体地位,尊重村民意愿、反映村民诉求,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重点项目的安排。一是结合村庄实际存在和急需解决的问题。二是根据村民意愿,每个村庄规划和项目都要有村民意见表。我们在规划中也特别强调根据行政村、自然村分布的距离、人口规模,按照村庄生活圈分级分类布置各类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人居环境整治目标村域一体,行政村和自然村标准统一。

联系人:马素云    联系方式:0354-3203966

26.关于盘活农村闲置土地资源促进我市乡村振兴的建议

办理情况:在村庄规划工作中,自2021年开始,根据国家乡村振兴规划统筹安排,我们开展全市全域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规划编制坚持“因地制宜、切合实际;分类指导、应编尽编;注重保护、留住乡愁;村民主体、激发动力”,根据村庄实际,将村庄分为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搬迁撤并类和一般村庄五类,对于一些无人居住、基础设施配套无法覆盖或者有安全隐患的自然村纳入搬迁撤并村庄,村庄搬迁后的土地进行复垦或安排其他用途。今后工作中我们将充分采纳代表的建议,在规范性文件制定、乡村规划编制中指导各县市重点关注农村各种闲置土地资源的处置盘活利用,促进乡村经济发展。

联系人:马素云    联系方式:0354-3203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