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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13 浏览次数: 【字体:

1.关于将企业应急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纳入必须培训对象的提案

办理情况: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4号)相关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应当以自主培训为主,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应当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进行培训。”在企业自主培训基础上,我市已有晋中职业技术学院、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员工学校、榆次区宏达职业培训学校3家培训机构开设了企业应急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培训业务。下一步,我局将根据企业培训需求,进一步优化培训机构布局,推动具备师资条件的机构开设相关课程,提供专业培训服务;同时,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督促直管行业企业自主组织相关培训。

联系人:任艳明     联系方式:0354-3026385

2.关于健全完善防汛体系建设,提升极端天气防御水平的提案

办理情况:一是修订完善《晋中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进一步理顺了防汛应急工作流程和职责分工;二是更新2023年全市防汛责任人名单,确保遇到突发险情时能及时高效处置;三是多种方式开展防汛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隐患整改台账及时督促责任人完成销号;四是开展防汛防灾宣传活动,通过多种宣传方式有效提升了群众的防汛防灾意识;五是积极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队伍抢险救援能力;六是开展汛期信息共享工作,确保各单位能第一时间做好应急处置和防范应对工作。

接下来我局将围绕职责,继续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防汛工作体系建设。二是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三是进一步强化防汛工作督导检查。四是进一步开展防汛知识普及活动。

联系人:闫宝军    联系方式:0354-3030739

3.关于坚决打击我市企业购买《特种作业证》的提案

办理情况:2021年-2023年,市应急管理局先后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矿山安全培训专项检查工作,将“倒卖安全生产资格(合格)证书”作为重点整治内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今年1-7月份,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中,我市共排查发现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证件过期等各类隐患问题26条。下一步,市应急局将以上述专项行动为契机,在总结工作经验基础上,建立协作配合打假长效工作机制,实施常态化打假,坚决打击企业购买《特种作业证》和培训机构培训“走过场”行为。

联系人:任艳明    联系方式:0354-3026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