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党史学习教育>详细内容

党章修正案为什么在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中增写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的内容?

来源:晋中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3-05-04 浏览次数: 【字体:

党的二十大党章修正案在第三十六条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中,增写“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的内容。这一要求,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坚持党的性质宗旨、坚守党的初心使命、永葆马克思主义政党本色的高度政治自觉,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第一,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体现了党的性质、宗旨。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必须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党章规定:“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我们党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的危害一直是清醒的,反对特权的立场和措施一直是明确的。我们共产党人当年团结带领人民闹革命,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就是要打倒存在了几千年的形形色色的特权。我们今天代表人民执掌政权,绝不能忘了初衷,绝不能容忍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滋生蔓延。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制定和落实八项规定,反“四风”、反腐败,锲而不舍抓作风和制度建设,都是在同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斗争。《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对反对特权作出详细规定。二十大党章修正案认真吸收党的十八大以来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的重要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将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为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写入党章,充分体现了党的性质宗旨对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