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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重大决策部署,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就企业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企业10月份预缴申报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主选择就当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对10月份预缴申报期未选择享受研...
    2022-05-20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持续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9号  为进一步加快释放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红利,现将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一、提前退还大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以下称2022年第14号公告)第二条第二项规定的“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大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10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调整为“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大...
    2022-05-18
  • 国家税务总局等六部门关于严厉打击骗取留抵退税违法犯罪行为的通知税总稽查发〔2022〕42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的重大决策部署,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研究决定,把打击骗取留抵退税违法犯罪行为作为2022年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工作的重点,集中力量开展联合打击。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做好留抵退税工作的重大意义  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是稳定宏观经济大盘、为各类市场主体纾困减负的关键性举...
    2022-05-17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9号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落实《税务总局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大出口退税支持力度促进外贸平稳发展的通知》(税总货劳发〔2022〕36号),进一步助力企业纾解困难,激发出口企业活力潜力,更优打造外贸营商环境,更好促进外贸平稳发展,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完善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出口企业管理类别年度评定工作应于企业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结果确定后1个月内完成。纳税人发生纳税信用修复情形的,可以书面向...
    2022-04-29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抓好特困行业纾困政策落实,现就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以下简称“三项社保费”)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缓缴适用于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三项社保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
    2022-04-25
  • 税务总局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大出口退税支持力度 促进外贸平稳发展的通知税总货劳发〔2022〕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助力外贸企业缓解困难、促进进出口平稳发展,更好发挥出口退税这一普惠公平、符合国际规则政策的效用,并从多方面优化外贸营商环境,经国务院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大助企政策支持力度  (一)强化出口信用保险与出口退税政策衔接。企业申报退税的出口业务,因无法收汇而取得出口信用保险赔款的,将出口信用保险赔款视为...
    2022-04-20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7号  为尽快释放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红利,在帮扶市场主体渡难关上产生更大政策效应,现将进一步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一、加快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以下称2022年第14号公告)规定,抓紧办理小微企业留抵退税,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加快退税进度,积极落实...
    2022-04-17
  • 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明确我省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通知晋财税〔2022〕6号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市、县(市、区)税务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税务局: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规定,为进一步支持我省小微企业发展,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我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按50%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
    2022-04-08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5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决策部署,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落实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现就有关征管问题公告如下:  一、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以下简称小型微利企业),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企业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总机构及其各分支机构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依据合计数判断是否符合...
    2022-03-24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6号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2年第15号)的规定,现就将有关征管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
    2022-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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