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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jz-sfj-0001-00326 发布单位: 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12-24 所属主题: 法治政府

中共介休市委 介休市人民政府 关于介休市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12-24 浏览次数: 【字体:

2020年,介休市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实现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既定目标,把法治建设作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工作内容进行统筹规划、部署推进,为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助力全市“全面振兴崛起、挺进全国百强”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切实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传达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出台了《介休市政府法治工作实施方案》(介政发〔2019〕18号),全面推行国家公职人员学法制度、领导干部任前考试制度,制定了《市政府党组学法清单》《介休市2020年学法计划》(介法治办〔2020〕1号),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重点内容纳入学习计划,认真组织研讨,突出市委中心组和市政府党组以及部门领导班子带头引领尊法、守法、学法、用法,丰富学法内容,提高学法效果,立足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推动全面依法治市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是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系统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印发《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2020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及任务分解》(介办函〔2020〕57号),认真落实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深化改革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增强了乡镇街道、单位部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是不断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认真组织带头学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决策启动、公共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公布等规范程序,进一步规范完善市委市政府相关会议机制,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年初编制全市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全年共审议通过政府重大决策事项5项,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率100%。

四是开展2020年度述法工作。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相关规定,市委书记、市长牵头,36个市直单位及乡镇主要负责人开展书面述法工作,总结工作经验,正视存在问题,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全面推进法治介休建设各项工作开展。

(二)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全面推开山西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活动。以市委副书记、市长为组长的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领导组领航定向,各单位各部门积极推进分管领域内创建工作,全市上下形成了党委(党组)统筹抓总、部门各司其职、纵横联动推进的工作机制。制定下发了《中共介休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2020-2021年在全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介法治〔2020〕5号),完善了各项配套工作制度,组织召开3次创建法治政府示范市工作动员推进会,协商解决创建工作重大问题。充分利用全媒矩阵和移动传播矩阵,广泛传播法治宣传片,制发宣传手册,张贴宣传海报,街头字幕游走,通过多种形式,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知晓度参与度,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市委市政府通过召开深化“放管服效”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会议,出台《介休市优化营商环境实施办法》(介政发〔2020〕14号)、《介休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介政发〔2020〕18号)、《介休市2020年度营商环境考核指标量化任务分解》(介行审〔2020〕18号)等文件,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情况汇报等多种措施,强化服务理念,加大扶持力度,促进企业发展,广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法规。今年我市荣获“2020中国营商环境百佳试点县市”荣誉称号。

三是全面优化政务服务,打造“六最”营商环境。以“三减一压”(减材料、减证明、减环节、压时限)为抓手,在行政审批事项方面,对207项事项的38要素逐条逐项核对审查,在2019年梳理的基础上再精简申请材料128项,调整法律依据94项,调整受理条件154条,调整审批依据149条,压缩审批时限170天;在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方面,许可改备案1项,实行告知承诺15项,优化准入服务59项。通过编制精准化精细化一次性告知书,落实并公布“最多跑一次”政务服务清单363项。

四是全面落实司法体制改革。推行法官员额制,实行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建立员额法官办案责任制。积极推行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将法院司法人员分为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形成各归其位、各尽其责、各得其所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建成了高科技的诉讼服务大厅,设立诉前调解室,成立“速裁团队”,建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分调裁审”实质化运行。同时注重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调解工作,打造道交调解、家事审判等调解平台,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程序的衔接机制,进一步提高了办案效率。

五是开展法治惠民活动。围绕社会关注、群众关心和迫切需要解决的涉及科学立法、公正司法、全面守法、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等全面依法治市重点领域,征集13家单位法治惠民项目23项,各单位针对各自行业领域内重点工作以及与人民群众相关的方面开展法治惠民项目,根据确定的实事项目,明确项目任务、责任部门、完成时限等,各自抓好推动落实。

六是全面落实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全市行政应诉工作水平,提高行政机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今年共组织全市30家行政执法单位共计100余人参与行政案件旁听庭审,让行政机关领导干部、一线执法人员接受“面对面、零距离”的法治教育,直观感受庭审各个环节。

七是积极开展各类主题法治宣传。开展“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深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组织240余名“法律明白人”开展线上法律知识培训。今年我市申报创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1个。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落实。全市20多家行政执法单位针对“谁执法谁普法”工作作出履职报告,对各自工作作出全面客观的自评。深入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联合邮政部门举办“法治邮路”“送法进万家”启动仪式;组织48家单位开展国家宪法日街头集中宣传活动,共发放资料近5000份,设立展板30块,悬挂横幅50条。

(三)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深入开展“防风险、保平安、促发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与加强疫情防控和“三零创建”活动深度结合。全年调解各类纠纷案件3625件,调解成功2736件,调解成功率达75.5%,涉及调解金额4253.31万元,排查矛盾纠纷460件,预防矛盾纠纷179件。

二是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加大行政复议办案力度,及时化解行政争议。探索建设完善行政复议专家论证、办案质量评查、听证、个案分析和案情通报等制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权利救济、内部监督和化解争议三大功能,使行政复议成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2020年新收行政复议案件53件,受理50件,已审结41件,未审结10件(含上期结转1件)。

三是规范行政应诉行为。贯彻落实《山西省行政机关行政案件应诉工作办法》的具体规定,高度重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努力提高应诉案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的出庭率。2020年度,全市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服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有14件,一审已结案12件,未结案2件;其中市政府作被告的1件,一审已结案1件。

四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强化法律顾问使用和管理,重视听取和吸纳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有效防范决策风险。2020年度,市政府选聘5名优秀律师成立政府法律顾问团,共为政府相关事宜提供法律意见177件。其中,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意见8件,代理行政复议或为行政复议提供法律意见50件,行政应诉意见2件,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10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意见1件,清理50件,参与重大项目的洽谈,审查以政府或者其工作部门为一方的重大合同、协助草拟、修改,审查重要的法律文书7件,其他法务意见5件,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意见44件。较好地完成了法律顾问服务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五是开展免费法律咨询活动,提供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继续实施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并完善了一支以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值班主体、律师为补充力量的25人的免费法律咨询工作队伍。2020年度,我市共完成免费法律咨询总数4466件。其中刑事案件215件、请求国家赔偿类5件、请求社会保险待遇类4件、涉及劳动纠纷268件、婚姻家庭类749件、损害赔偿257件和其他类案件1531件。协助人民调解19件、引导开展法律援助类71件,参与化解涉诉涉法信访类案件1件。

(四)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出台、备案管理及清理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办法》《晋中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严格把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报送材料,认真履行审核职责。完善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及备案审查机制,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档案管理制度及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机制。全年我市人民政府及办公室共制定规范性文件8件,市烟草专卖局抄送规范性文件1件。共梳理2012年-2020年规范性文件84件,并提出清理意见,其中废止12件,修改4件,沿用59件,其余9件正处于协调中。

(五)强化依法行政中的法律监督力度

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顺利完成新版行政执法(监督)证件的申领、换发工作。根据《山西省2020年行政执法证件申领和换发工作方案》,全年共38家单位、214名执法人员通过统一考试新申领行政执法证。

二是继续深化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认真落实中央、省和晋中市决策部署,持续深化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和农业综合执法改革。继续深入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完善综合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系。继续推动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处罚权改革依法合规有序推进。

三是深入开展案卷评查工作。成立了案卷评查专家库并抽调10名人员组成专家评查小组,对全市2019年已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开展集中评查工作,随机抽查选取了我市11个行政机关83本行政执法案卷,从规范办案程序、提高文书质量、完善归档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整改建议,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通报。

四是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出台《关于巩固和深化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的通知》(介纪发〔20207号,公布介休市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电话,为社会公众监督提供了有效渠道,充分发挥了执法监督指挥棒、风向标作用,促进行政机关严格依法行政、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切实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了良好法治保障。

五是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要求。推行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完善本地本部门“三项制度”配套制度。我市对各行政执法单位下发了《关于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编制相应清单指南流程图的通知》,根据上级要求,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行政执法专栏,对各行政执法单位编制完成的清单、指南、流程图及相关制度予以公示。

六是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为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防止和纠正违法或者不正当的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印发了《介休市行政执法监督制度》(介司字〔2020〕60号),按照制度规定对介休市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

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纳入市委中心组及各单位领导干部学习计划,通过开展专题宣传、讲座等形式,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市和平安介休建设各领域全过程,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

二是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严格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对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按规定备案,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持续加强行政执法规范性建设,按照要求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进行公示。切实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针对我市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普遍问题和突出问题,根据《介休市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进一步加强监管,严格规范执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将普法融入执法、司法、管理、服务全过程,实施精准普法。

三是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做好法治保障工作。完善涉企规范性文件制度,充分发挥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统筹领导作用,广泛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加大惠企政策普及力度,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的平等保护,进一步健全清单制度,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摊派、现场检查事项和各类评比达标活动。健全完善政府诚信体系建设,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四是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启动实施“八五”普法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要求,创新宣传方式,不断拓宽宣传广度,增强宣传实效。加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旁听庭审等教育方式,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增强依法行政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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