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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jz-sfj-0001-00332 发布单位: 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12-24 所属主题: 法治政府

中共祁县县委 祁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0年祁县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12-24 浏览次数: 【字体:

2020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县人民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扎实推进依法治县,切实保障和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地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坚持理论学习入脑入心。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法治宣传、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等制度,坚持政府班子成员带头学法用法,组织政府党组全体成员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及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山西省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以及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理论和讲话精神进行了系统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全县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以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依托“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引导法治宣传见行见效。邀请省委党校教授、介休市法院资深庭长等专家为全县各级党政一把手及行政执法单位的党员干部进行法治讲座进一步强化了行政执法人员的程序意识、执法责任意识,为做好依法行政打下了坚实基础。召开了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对全年法治宣传教育进行了安排部署,深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印发了《县级部门普法责任清单》,组织各相关单位利用农村庙会、“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15”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了有声有色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推进乡村治理法治化,安排专款新建和修缮了12个农村法治文化阵地,王贤、秦村、温峤东路社区成功申报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推动依法治县常抓常新。召开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安排部署了依法治县重点工作。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依法治县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不凭主观臆断,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办事,力求决策科学正确。凡重大事项,都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集体研究讨论、公平竞争审查等多环节决定。

二、强化责任落实,全面构建法治政府履责体系

加强县乡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及时调整充实了全县依法行政工作领导组,成立了县政府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祁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重点安排各乡镇、管委会和相关单位相应成立了以行政一把手负责的领导小组,有效保障了全县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责任得到层层落实。

健全责任落实体系。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与全县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同部署、同安排、同考核,参照市县要求,6月份研究制定了《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2020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和任务分解》,进一步明确了作为行政首长的15条具体责任。将各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科学调整了考评指标,针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落实、健全和落实依法决策机制、政务公开制度、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等方面,设定了考评标准、考评办法,有效保证了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推进。

强化法律顾问辅政。以在全市率先完成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为基础,进一步提升法律顾问在政府重大决策中的指导作用。全年邀请法律顾问共参与重大事项研究、项目合同洽谈20余件,参与重大协议、规范性文件审核并出具正式法律意见书40余份,提出法律意见100余条,进一步增强了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提升了法治建设水平。

三、强化依法行政,全面完善执法领域效能提升

持续深化综合执法改革。一是推进相对集中执法权,研究通过了《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等五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整合了市场监管、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和农业四个领域的执法职责和队伍,组建综合行政执法队,以主管局的名义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实行“局队合一”体制,由局长兼任队长,实现了执法权的相对集中。二是推动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研究出台了《祁县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按照市级要求,划转8名行政编制充实到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按照行政许可权相对集中原则,重新制定了县行政审批局“三定方案”。推进“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划转17个部门258项行政审批事项至行政审批局,启用祁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审批专用章,全年共办理事项1862项。

继续加大信用体系建设。围绕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四大重点领域,加大全县信用体系建设。大力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双公示”。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研究出台《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实施信用修复的通知》《关于加快行政处罚信息归集公示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信息归集公示的通知》等系列工作方案,进一步推进政府诚信体系建设。督促督导相关部门加强企业信用信息监管,及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管理,移出管理,全年共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137户、农民专业合作社333户,共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企业20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农民专业合作40户。

完善行政争议化解机制。强化行政复议工作。督促指导司法部门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受理环节,简化申请手续,提高办案质量,增强行政复议公信力,注重运用和解、调解等多种手段化解矛盾全年接收行政复议申请12件,立案受理11件,转送办理1件。二是做好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各相关单位集体学习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和《山西省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办法》,邀请专家开展法治讲座,提升干部职工行政应诉水平。全年行政应诉案件16件,其中一审案件9件,二审案件5件。三是规范行政执法主体。上半年安排司法部门组织全县执法人员审查换证工作。全县新申领执法证83人,通过公共法律知识考试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并领取执法证80已完成第一批发证工作四是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研究制定了政务公开实施细则、政府信息公开要点等文件,加快形成功能完备、内容齐全、上下联动的政务服务体系。全年共通过各类渠道发布政务信息两万余条,在政府网站醒目位置设置26个试点领域公开专栏,共公开了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信息1000余条。

四、强化法治宣传,全面落实“七五”普法总结验收

开展各类专题法治宣传教育。是开展疫情防控专题宣传。印发《关于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通知》,“祁县法治”微信公众号开展“疫情防控法律知识宣传”,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做好网络舆情引导,及时发声,消弭谣言,安定人心二是全面开展民法典宣传。民法典颁布后,采取法条、解释与图片结合的方式,将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编撰成《民法典与生活同行》读本,在全县开展民法典专题宣传活动30余次,发放宣传读本5000余本。三是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2020年6月古县司法所联合镇派出所、镇法律服务所在古县中学开展题为“关爱青少年·普法校园行”的法律进校园宣传活动,达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9月,祁县司法局在东观镇晓义小学开展民法典知识讲座活动,并为小学生和家长发放《民法典与生活同行》手册。是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组织现场法律宣传咨询活动、宪法法律知识竞答活动、法治进校园等十个系列宣传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疫情防控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深入宣传“七五”普法工作成果。五是开展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法治宣传活动。制定了宣传方案,印制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山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宣传单页,出动宣传车一辆,开展15场宣传活动,全力深化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法治宣传服务,保障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公正顺利进行。

五、存在的不足

    2020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还有不少工作有待进一步强化、完善和提高。

一是法治意识有待提高。部分单位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新形势下政府法工作如何更好地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缺乏前瞻性和创新意识,在推进和落实具体工作职责上不积极、不主动,导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理想。

二是行政执法效率偏低。行政执法持证人员数量不足,部分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不高,依法行政意识不强,不习惯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法律手段来管理和处理行政事务,致使在行政执法工作中仍存在不严谨、不规范、效率低等问题

三是制度体系建设仍待完善。行政决策在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方面制度不完善,程序不规范。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较少,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六、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打算

(一)加强法治意识不懈怠,持续推进学法学纪。大力开展普法行动,推动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村庄“法律七进”工作,加强宪法学习宣传贯彻实施,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在全县营造遵纪守法良好氛围。

(二)坚持化矛盾不松劲,妥善处理行政争议。进一步建立健全高效的行政争议化解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作用,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和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分析制度,敦促行政执法部门严格执法、准确用法,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全面提升执法水平。合理配置执法力量,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改进执法方式,创新执法体制,严格执法责任追究,进严明规范文明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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