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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jz-zfbgs-2021-00054 发布单位: 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02-01 所属主题: 新闻发布会

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1-02-01 浏览次数: 【字体:

1月30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关于我市2021年春节返乡人员有关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和关于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的情况。新闻发言人还就记者提问的对存量进口冷链食品如何处置以及2021年春节返乡人员的疫情防控措施执行的截止时间进行了解答。

随着春节临近,从1月28日起,为期40天的春运已经正式开启,为科学精准做好春运,特别是春节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巩固好我市来之不易的防疫成果,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及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相关文件要求,我市制定2021年春节期间返乡人员有关疫情防控措施:

一、请各位返乡人员提前在微信小程序申领“山西健康码”、在“国务院客户端”申领“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在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全国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密切关注本人所在地和目的地风险等级。

二、返乡前,请主动向目的地村委会(社区)详细了解返乡政策规定并提前报备;返乡后,自觉遵守我市疫情防控各项规定,自觉养成“戴口罩、勤洗手、测体温、少聚集、常通风、勤消毒、一米远”的健康生活习惯。

三、从省外(河北省除外)其他低风险区返回我市的人员,须持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实施14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省内低风险地区返城返乡人员,须提前向目的地村委会(社区)报备登记纳入网络化管理,同时加强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

四、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我市的人员或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春运期间原则上不流动。如确需出行,请向现在居住的村委、社区申请,报告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

五、从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的低风险地区返回我市的人员,须持有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实施14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六、从中风险地区及河北省低风险地区返回我市的人员,须持有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实施“14+2”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居家隔离14天;2次核酸检测,分别为纳入管理当天24小时内开展1次,第14天开展1次)。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七、从高风险地区返回我市的人员,实施“14+2”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隔离14天;2次核酸检测,分别为纳入管理当天24小时内开展1次,第14天开展1次)。

八、入境隔离期满后返回我市的人员,由居住地县级防控领导小组安排点对点接返,实施“14+4”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隔离14天;4次核酸检测,分别为纳入管理当天24小时内开展1次,第5天、第10天、第14天各开展1次)。

九、所有从事进口货物(含冷链食品)装卸、搬运和运输以及口岸检疫、边防检查、隔离转运等高风险行业的省外来(返)晋中人员和省内跨地市返城返乡人员,须持有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的先集中隔离,第一时间完成核酸检测),并实施14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十、返乡人员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腹泻、味觉嗅觉减退等症状,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及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如实报告外出旅居史及人员接触情况,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市市场监管部门根据“人、物、环境同防”的要求,持续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对源头销售、生产、餐饮服务等环节开展集中检查,严防“由物传人”的疫情发生,最大程度降低传播风险。重点做到控源头,严格执行总仓管理制度;细排查,压实进口冷链食品监管责任;建平台,实现进出全程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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