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政府门户网站

政府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索引号: 市应急发〔2021〕173号 发布单位: 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09-29 所属主题: 应急管理

晋中市应急管理局 晋中市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煤矿顶板管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9 浏览次数: 【字体:

市应急发〔2021〕173号

各产煤县(区、市)应急管理局(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各煤矿企业:

为认真搞好全市煤矿顶板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止顶板事故发生,确保我市煤矿安全形势平稳发展,按照晋中市应急管理局要求,在第四季度开展全市煤矿顶板管理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特别是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作出的“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指示,深刻吸取全国各地今年以来的煤矿顶板事故教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决定在2021年第四季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煤矿顶板管理专项行动,强化煤矿顶板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强力推进科技兴安,有效防止顶板事故,夯实煤矿安全生产基础,确保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专项行动主要内容

本次专项行动重点从顶板管理制度、采场及巷道围岩地质力学评估和巷道支护设计、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现场管理、矿压监测、顶板灾害事故安全培训以及应急演练等方面进行专项排查,针对性改进提升顶板管理水平。

(一)顶板管理机构和制度方面

1、 煤矿企业建立健全煤矿顶板管理组织机构,成立以矿长、生产副矿长、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为核心的顶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

2、针对顶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针对性研究制定技术方案、安全措施和实施办法,积极研究、探索岩巷、煤巷掘进顶板管理的新方法、新工艺,进一步提高矿井顶板管理水平。

3、制定巷道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和巷道维修等制度;

4、定期开展顶板风险管控辨识和顶板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对现场地质构造、顶板压力变化、工程质量等方面出现的问题,制定相应管理制度,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及时汇报记录,进行处理,并对处理结果闭环管理;

5、建立顶板管理考核奖惩制度并严格执行,做到每次检查有记录并存档;

(二)采场及巷道围岩地质力学评估和矿井支护设计

1、依据《山西省煤矿顶板安全管理规定》,督促检查生产矿井回采煤层的顶底板岩层物理力学参数测试工作进展情况。

2、检查生产矿井回采煤层的巷道围岩应力测试工作开展情况,鼓励生产矿井掌握本矿区的地应力场分布特征,为矿井采场及巷道围岩控制与安全生产提供基础性依据,提高采掘生产活动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3、根据采掘工作面采场及巷道围岩地质力学评估和回采煤层的顶底板岩层物理力学参数测试结果,制定符合本矿实际的支护设计及顶板管理方案;

4、采掘工作面支护设计及实际执行情况;

(三)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方面

1、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中涉及《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山西省煤矿顶板安全管理规定》顶板管理有关规定的制定情况和执行情况。

2、新建(改扩建)、生产矿井新的开拓、准备巷道和建设项目的所有开拓、准备巷道要布置在稳定的岩体中,报废巷道必须按规定封闭,失修巷道维修必须制定经矿技术负责人审批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巷道失修率不得超过规定。

3、井下作业地点发生地质条件变化后地质预报编制和执行情况,采掘设计和作业规程中补充完善顶板加强支护情况;

(四)采掘现场管理方面

1、采掘作业区域采空区大面积悬顶和工作面冒顶、片帮防范治理情况;

2、采掘工作面掘进现场检查,包括巷道临时支护、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情况;

3、采煤工作面支架、支柱及备用支柱完好和管理情况,采煤工作面现场管理和安全出口情况;

4、矿井巷道顶板巡查和巷道失修、维修情况;

(五)矿压观测方面

1、煤矿制定矿压监测制度情况;

2、矿压观测和监测分析、总结、预报,建立矿压监测系统情况;

3、地质构造复杂类型煤矿必须建立矿压动态监测系统。

(六)顶板灾害事故安全培训以及应急演练方面

煤矿企业切实履行员工培训职责,从本矿安全生产的实际出发,认真组织开展安全培训特别是顶板管理安全培训,制定顶板灾害应急预案和演练方案,并及时组织演练,做到有记录、有档案。

三、工作方式及安排

   (一)工作方式

         煤矿自查自改,煤矿主体企业全面复查,各产煤县(区、市)应急管理局对属地所有煤矿进行全覆盖检查、市应急管理局进行重点抽查,抽查比例不少于全市煤矿总数的30%。

   (二)工作安排

     煤矿顶板管理专项行动时间为10月1日-12月31日。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1、10月15日前,煤矿完成自查工作,最终形成煤矿顶板管理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两清单一报告”(隐患问题整改清单、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自检自改报告)。

2、10月20日前,煤矿主体企业完成对所属煤矿顶板管理专项行动复查工作,并向相关县(区、市)应急管理部门提交专项行动总结报告。

3、10月底前,各产煤县(区、市)应急管理局对所属煤矿顶板管理专项行动进行全覆盖检查,形成专项行动总结报告,上报市应急局煤一科。

4、10月10日-12月31日,市应急管理局将不定期组织开展全市顶板管理专项行动重点抽查,全面督导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并进行总结。

四、顶板管理专项行动有关要求

(一)认真组织,统筹兼顾

各县(区、市)应急管理局、各煤矿和主体企业要充分认识搞好顶板管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结合本地区、本煤矿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并实施。要深刻吸取近期山东、山西、云南等地连续发生较大煤矿安全事故的教训,把顶板管理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与其他工作统筹兼顾、全面推进,确保取得实质性成果。

    (二)重点整治,严格监管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求煤矿按照“五落实”的原则进行整改,对重大隐患必须按照规定上报,严格落实重大隐患督办制度。对专项行动工作不落实、自查整改不到位、存在重大隐患继续生产的煤矿,要依法依规追究煤矿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认真总结,及时上报

各产煤县(区、市)应急管理局、各煤矿企业和主体企业要及时总结顶板管理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改进措施并认真落实。专项行动总结材料及检查问题整改情况以文件形式连同电子版于10月15日前报送市应急管理局煤一科备案。                            

附件:顶板管理专项行动具体检查内容


                                                     晋中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9月25日 


附件:

顶板管理专项行动具体检查内容

(一)顶板管理制度和组织机构

1、是否建立健全顶板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是否明确具体负责本单位顶板管理的分管领导;

2、是否有编制设计、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技术管理制度;

3、是否有采掘变化管理制度;

4、是否建立顶板矿压监测、巷道巡查制度;

5、是否制定并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及围岩观测制度;

6、是否制定井巷维修制度;

7、是否每月召开一次顶板管理专题技术例会并有会议记录、纪要;

(二)采场及巷道围岩地质力学评估和巷道支护设计

1、采掘工作面是否进行采场及巷道围岩地质力学评估、回采煤层的顶底板岩层物理力学参数测试工作和编制切合本矿实际的支护设计;

2、生产矿井是否开展回采煤层的巷道围岩测试工作;

3、采掘工作面是否有批准的采区、工作面设计;

4、作业规程中,设计支护内容、支护方式是否符合规程和标准要求;

5、涉及《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中规定情况的矿井,煤层(岩层)是否进行冲击地压倾向性评价或鉴定;

6、采煤工作面是否属于孤岛面,刀把面、二切眼,或者工作面内存在采空区域、老空巷道和积气、积水情形,是否进行工作面开采安全评价,且经过上级部门审查批准;

(三)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

1、是否执行“一工程一措施”,编制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

2、施工组织设计作业和安全技术措施是否根据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和施工工艺、支护设计在作业规程中明确可靠有效的支护形式、临时和永久支护距掘进工作面的距离;遇作业地点发生变化,是否及时修订和补充完善相应的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

3、作业规程中是否明确架棚掘进巷道采用材料的数量、质量、排列、材料规格尺寸、网的搭接方式以及架棚巷道支架腿窝深度,特殊情况是否采取防止支架腿滑移的连锁措施;

4、孤岛面,刀把面、二切眼,或者工作面内存在采空区域、老空巷道和积气、积水情形的采煤工作面,以及联合开采煤层、带压开采工作面、小煤柱、沿空留巷、充填等特殊采煤工作面,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是否严格执行到位;

5、作业过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学习贯彻和考试是否有记录;

6、矿井巷道维修是否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四)采掘现场管理

1、施工工艺、施工质量和现场管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2、现场支护方式与设计支护内容、作业规程支护内容是否一致;巷道支护形式、锚杆(索)、规格、安设角度、网片搭接形式是否符合标准,临时和永久支护支护形式距掘进工作面的距离是否符合作业过程要求;

3、采掘工作面现场使用支护材料,所有锚网索、架棚支护材料,即锚杆、锚索、锚固剂、锚盘,支护网片、棚、单体支柱等支护原材料及其加工制成的支护产品与规程、设计要求是否相符;所用支护产品是否取得产品质量合格证,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产品是否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和强度检验报告;

4、喷浆巷道混凝土强度等级、喷浆厚度,是否符合作业规程以及围岩涌水是否进行了处理等;

掘进方面:

1、掘进工作面是否空顶作业;是否有可靠有效的临时支护;

2、是否存在国家明令禁止支护方式情况;

3、掘进工作面是否配备锚杆拉力计、锚杆预紧力矩扳手、锚索张拉机具等检测工具,按照作业规程要求进行支护观测质量检查并进行记录;锚杆(索)支护巷道是否按要求进行锚杆、锚索拉拔力试验;是否制定拉拔力试验安全措施;登高作业是否制定防坠落安全措施;

4、掘进工作面是否执行有掘必探,临近或经过断层、裂隙带、陷落柱等地质构造段,以及过空巷是否有地质预报,是否编写专项措施,并详细规定临时支护方式;在松软的煤(岩)层、流沙性地层或者破碎带中掘进时,是否采取超前支护或者其他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

5、掘进工作面是否制定防止冒顶、片帮的安全措施;

6、巷道开口、交叉点、拐弯段、三角区、贯通处、过构造段以及大断面硐室、材料场等应力集中区是否采取加强支护措施;

7、掘进工作面过空巷是否采取安全、可靠、有针对性的临时支护方式;是否提前查明空巷内积水、积气情况;

8、设计喷浆、砌碹巷道是否对喷体、墙体做厚度和强度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

9、架棚巷道掘进工作面10m长度内支架是否使用防倒连锁装置;

10、掘进倾斜巷道是否有防止矸石、物料滚落和支架歪倒的安全措施;

11、巷道贯通前是否制定贯通专项措施;

12、井下现场是否有失修巷道、巷道出现变形严重、漏顶、底鼓、片帮等情况是否按照井巷维修制度,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及时进行维修;

13、扩大和维修井巷时,是否有保证人员撤退的出口,独头巷道维修时,是否保证通风安全并由外向里逐架(级)进行,是否严禁人员进入维修地点以里,是否有分段同时作业现象;

14、维修锚网井巷时,施工地点是否有临时支护和防止失修范围扩大的措施;

15、维修倾斜井巷时,是否停止行车,需要通车作业时,是否制定行车安全措施,是否有上、下段同时作业现象;

16、掘进工作面爆破作业是否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回采方面:

1、采煤工作面遇到顶底板松软、破碎或者过地质构造、老空区、冒顶区、煤柱及应力集中区,以及运送、安装、拆除综采设备是否制定包括顶板管理内容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

2、采煤工作面采高超过3米,是否制定防片帮、防冒顶以及登高作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倾角大于15°时,采煤工作面液压支架是否采取防倒、防滑措施;

3、放顶煤回采工作面是否制定顶板支护、初采和工作面收尾、处理漏矸、冒顶等安全技术措施;

4、处理倒架、歪架、压架,更换支架,以及拆修定量支柱、座箱等大型部件时,是否有安全技术措施;

5、采煤工作面爆破作业是否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6、单体液压支柱入井前是否逐根进行压力试验,使用时间超过8个月后是否进行检修。是否违规使用木支柱和金属摩擦支柱;液压支架初撑力是否达到额定值80%;支架液压管路是否漏液,液压泵站压力是否达到30MP;

8、采掘工作面上下端头和安全出口是否符合规定,临时支护是否到位,安全出口和与之相连接的巷道是否设专人维护,发生支架断梁折柱、巷道底鼓变形是否及时处理;

9、回采过程中是否任意扩大和缩小设计确定的煤柱,采空区内是否遗留未经设计确定的煤柱;

10、联合开采煤层、带压开采工作面、小煤柱、沿空留巷、充填等特殊采煤工作面,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是否严格执行到位;

采掘工作面要建立以技术管理、材料质量控制、施工质量保障、后期评价监测的顶板管理“四个体系”。

1、技术管理体系,优化支护设计

以技术支撑保安全,不断强化巷道锚杆、锚索支护技术管理,编制“一矿一策、一面一策”技术报告,特别是针对沿空掘巷,采用掘锚机施工的巷道淋水复合顶板区段等关键区域,从设计、审批、现场施工、矿压观测、支护效果检验,形成一整套支护技术管理体系。

2、支护质量管理体系,完善管理制度,严抓标准保质量

3、顶板管理施工质量保障体系

 要明确井下巷道工程施工各项标准和验收程序,规范工程质量验收管理。

4、顶板管理后评价监测体系

 要强化后期管理,严格质量倒追制度,加强巷道巡视,推广井下施工的锚杆、锚索实名制度。

(五)矿压监测

1、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的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中,是否对顶板离层仪、锚杆(索)压力表、巷道围岩观测站、采煤工作面支架配备压力表等仪器仪表的安装、观测有明确规定要求;

2、是否按规定要求对井下巷道安装的顶板离层仪、锚杆锚索压力表,设置巷道围岩观测站进行矿压监测;

3、采煤工作面设计中是否明确矿山压力的监测和控制措施;采煤工作面是否配备足够的单体支柱测压表;采煤工作面液压支架压力表是否配备齐全,是否每天进行支架阻力监测、支护质量及顶板监测是否有记录;

4、矿压观测资料是否齐全;是否对矿压观测数据进行分析、总结,有针对性的矿压预测预报;

所有煤矿都要建立矿压、离层在线监测系统,所有采用锚杆、锚索支护的巷道必须安装顶板离层仪,对顶板离层情况进行监测,及时掌握顶板离层变化,并挂牌管理,牌板上应清晰标明顶板离层仪的编号、安装日期、初始读数、深浅基点位置、观测责任人等内容,要选用安装简便、测读方便、具有直观视觉显示功能的双基点顶板离层仪,积极推广使用先进的矿压在线监测设备和系统,所有监测数据必须真实有效,严禁造假,现场标示牌、记录本、记录台账要实行“三对口”制度,要实行数据处理和分析制度,煤矿矿压监测人员要定期对每次监测的数据进行汇总,并做出动态监测曲线图,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发现异常及时上报,并根据分析结果提出整改措施并落实。

综采工作面矿压监测指标应包括“三量”及围岩破坏特征,“三量”包括顶板移近量、支架载荷量、支柱下缩量,围岩破坏特征:包括端面距及端面冒高、煤壁处切顶台阶数目及高度,顶板切顶线位置,采空区悬顶状况和冒落情况等。

(六)顶板灾害事故安全培训以及应急演练

1、矿井针对顶板管理和顶板灾害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做到全员学习考试,学习考试记录是否存档备查;

2、是否根据《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矿井顶板事故灾害事故演练计划并按期组织演练,并有相应的演练评估表和总结报告。


【打印正文】 【字体: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