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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市应急发〔2021〕191号 发布单位: 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11-04 所属主题: 应急管理

晋中市应急管理局晋中市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煤矿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4 浏览次数: 【字体:

市应急发〔2021〕191号

各产煤县(区、市)应急管理局(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近几年来,经过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市煤矿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得到了有效的遏制,全市采矿行为规范化持续好转。但目前受市场的影响与利益的驱动,不可避免地造成煤矿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有所抬头。为认真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巩固“打非治违”取得的实质性成果,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近期,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煤矿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的通知》(矿安〔2021〕124号),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山西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煤矿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的通知》(晋应急发〔2021〕263号),对严厉打击煤矿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省应急管理厅工作要求,持续深入开展我市打击煤矿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采矿秩序,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严格执法检查,有效重点打击

各产煤县(区、市)应急管理局(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要严格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文件(矿安〔2021〕124号)、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山西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文件晋应急发〔2021〕263)号》规定内容结合各自区域煤矿行业的实际,持续不断组织开展打击煤矿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专项检查行动,务求取得实效。

二、扎实开展隐患排查,确保事故隐患清零

各产煤县(区、市)应急管理局(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要督促煤矿企业结合当前开展的三年专项整治及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要立即整改到位,特别是要认真对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晋中市《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分类判定及防范汇编》等准确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分类及判定标准,准确认定重大事故隐患,认真组织排查重大事故隐患,及时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存在各类重大事故隐患的煤矿,要严格执行停产整顿及挂牌督办等制度,确保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到位,严防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边整改边生产建设甚至不整改继续冒险组织作业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确需按照《矿山制定事故隐患调查处理办法(试行)》(矿安〔2021〕49号)等规定进行调查处理的,要严肃倒查有关责任人。

三、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各产煤县(区、市)应急管理局(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要对煤矿存在的“五假五超、三瞒三不”等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或煤炭行业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政策擅自违法违规生产建设的行为要实行“零容忍”重点打击。要充分利用好新《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按(十一)》、《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武器,该停产的停产、该取消办矿资格的取消办矿资格、该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该提请政府关闭的提请政府关闭、该移送相关部门的移送相关部门、该移送司法机关的移送司法机关。

四、创新监管模式,形成监管合力

各产煤县(区、市)应急管理局(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要积极探索科学合理的煤矿监管模式。要切实加强与国土、环保、水利、能源、电力、公安、工商、媒体等部门的合作力度,充分依托当地人民政府形成监管合力。对煤矿或企业集团在项目核准、采矿权批准出让、土地利用、电力供应、火工品批用、市场监管、政策性支持等方面形成联合惩戒体系实施联合惩戒。

五、发挥社会监督,构建保安氛围

各产煤县(区、市)应急管理局(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要认真落实《矿山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矿安〔2021〕47号),畅通举报渠道,落实奖励制度,鼓励全民参与监督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各产煤县(区、市)应急管理局(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煤矿执法队伍(五人小组、巡查队)、市局综合行政执法队要结合“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煤矿大排查大整治、市、县制定的各类执法检查任务,严格按照年度执法计划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实施精准执法。市局综合行政执法队要与各产煤县(区、市)煤矿安全监管队伍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定期梳理掌握基层执法动态,要共同研究存在问题的原因,共同商定处理办法。按照省厅要求,原则上各产煤县(区、市)应急管理局(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每季度要向市局综合行政执法队报送一例查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典型案例,市局综合执法队要充分发挥综合行政执法带头作用,主动作为,积极工作,把煤矿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的查处列为重点检查内容来对待,主动查处煤矿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要提出处理意见,要对查处案件进行评析,根据检查情况形成案卷。市局综合行政执法对要明确一名联系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要每季度向省厅执法处报送查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典型案例。省厅典型案例报送联系人电话及电子邮箱、执法案例模板见文件附件。

  

晋中市应急管理局  晋中市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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