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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市应急发〔2022〕151号 发布单位: 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11-28 所属主题: 应急管理

晋中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28 浏览次数: 【字体:

市应急发〔2022〕151号

各县(区、市)应急管理局、开发区安监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河南安阳火灾、新疆乌鲁木齐火灾、中煤平朔集团和江阳化工厂等事故教训,根据山西省应急厅《全省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和市安委办《全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现将《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晋中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11月28日


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按照山西省应急厅《全省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和 市安委办《全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两个方案要求,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市非煤矿山行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近期河南安阳火灾、新疆乌鲁木齐火灾、中煤平朔集团和江阳化工厂等事故教训,持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通过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整治非煤矿山企业各类安全风险隐患,精准发现和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打赢年底安全风险防范攻坚战,为我市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安全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成立市级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组,组长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丁雪钦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郝枫筝、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张宝忠担任。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制定方案、统筹协调、督导检查、信息报送等工作。具体组成如下:

       主  任 :市政府副秘书长    郝枫筝(兼)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张宝忠(兼)

       副主任: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常守义

     市应急管理局四级调研员 范文生            

                    各县(区、市)应急管理局主要领导

       成   员:由市应急管理局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全体、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非煤执法大队和各县(区、市)应急管理局非煤分管领导组成。

       各县(区、市)应急管理局和非煤矿山企业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本县域、本企业工作方案,扎实开展工作。

       三、排查整治重点内容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市要求部署情况。

       重点检查县级应急部门和各非煤矿山企业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及矿山安全系列工作会议精神情况。 特别是召开会议部署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情况;有针对性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及部署落实情况。

       (二)持续深化“三个行动”,对标对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重点检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情况和尾矿库安全治理攻坚行动任务完成情况及总结评估情况;国家矿山局及山西局安全督导和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安全培训专项检查情况,重点检查企业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责任、安全培训内容、安全培训制度和“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以及企业自查自考情况。

       (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督导检查内容。

       1.地下矿山。一是冬季低温冰冻、寒潮暴雪等气候条件下,防范提升运输、中毒窒息、违规动火作业引发火灾、采空区垮塌等事故风险情况。二是对单班入井30人以上的地下矿山安全会诊和风险管控情况。三是“三同时”专项检查、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推进情况,以及资源整合不彻底存在“各自为政、独立生产经营管理”的多系统地下矿山资源整合情况。四是针对不按设计施工、图纸与实际不符、以采代建、违规转包分包等问题查处整改情况。

       2.露天矿山。一是露天矿山彩钢棚罩相关手续办理和移交情况。二是对存在“一面墙”开采问题隐患查处及整改情况。三是采场工作帮按规定定期检查情况,边坡稳定性定期监测情况。四是排土场无正规设计或未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排土作业等问题隐患的查处及整改情况。五是露天矿山冬季防冻防滑、防火防爆、防触电、防中毒窒息等各项冬季生产安全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3.尾矿库。一是尾矿库安全治理攻坚行动中停用时间3年以上、无生产经营主体尾矿库的闭库销号情况。二是湿排尾矿库的浸润线埋深、干滩长度、坝外坡比是否满足安全设计要求,冬季采用冰下放矿、均匀放矿管理情况,干排尾矿库按安全设计要求进行碾压、堆存情况。三是已建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情况,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提升风险智能预警等升级改造工作进展情况。

四、排查整治方式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采取企业全面自查、县级全覆盖检查、市级重点督查同步实施。县局、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县、本企业相关方案。

(一)企业自查自纠。所有非煤矿山企业要制定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全方位认真开展自查自改。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明确并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进行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要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每周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代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员工通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要及时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代会报告,并由上一级公司及政府监管部门双挂牌督办。 

(二)市、县检查督导。市、县监管部门要紧密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扎实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县级应急部门要在第一时间组织检查组深入企业全面开展督促检查,对辖区内非煤矿山开展一次全覆盖检查。市应急管理局在指导县级应急管理局认真开展相关工作的基础上,对辖区内重点非煤矿山进行抽查检查,抽查比例不少于20%,并对A类矿山进行全覆盖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市)监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本次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细化检查方案,量化工作任务,确保工作落实。

(二)突出重点,切实强化现场检查。要突出加强对正常生产非煤矿山企业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是否符合规程规范和安全设施设计要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责任体系是否健全规范,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保障措施是否落实到位,企业负责人是否按有关规定要求下井带班或跟班作业。长期停产停建企业是否按规定要求履行了报批手续,安全保障和安全防范措施否落实到位,值班值守人员是否在职在位,并认真履行职责。

(三)采取措施,严格实施监督管理。各县(区、市)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大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监管执法力度,督促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责令企业立即或限期整改,限期整改未完成或拒不整改的要依法处理;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按有关规定要求挂牌督办;对典型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要曝光。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保持严打高压的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充分运用行政处罚、责令停产、暂扣吊销证件、查封扣押等法律赋予的权力,运用安全生产不良行为“黑名单”制度和联合惩戒,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大企业违法成本,形成有力震慑。

(四)落实工作机制,及时准确报送。继续落实全省“一闭环、两移交、三公开、四考核、一追溯”工作机制,交办问题线索办理完毕后,由党委政府负责同志审核并签字确认。要将“八个一批”(整改一批重大隐患、打击一批非法违法行为、查处一批违规违章企业、关闭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曝光一批典型案例、问责一批责任措施不落实的单位、推广一批先进典型、出台一批制度成果)作为评价行动效果的重要指标进行考核。

各县(区、市)应急管理部门要于11月28日前报送本辖区非煤矿山整治行动方案;11月底和12月25日前分别报送“八个一批”有关情况,相应佐证资料一同报送;整治行动结束后于2023年1月4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和附件1、2、3。上述材料要以正式文件和电子版报送同时报送市应急管理局。

联系电话:33039635

电子邮箱:jzyjfmk@163.com

 

       附件:1.XX县(区、市)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情况汇总表.doc

                 2.XX县(区、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统计表.doc

                 3.XX县(区、市)非煤矿山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整治进展情况统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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