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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jz-zfbgs-2024-00142 发布单位: 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3-19 所属主题: 市政办函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晋中市人民政府与晋中市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9 浏览次数: 【字体:

市政办函〔2024〕5号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晋中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决策部署以及中国工会十八大精神,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我省各级政府与同级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晋政办发〔2023〕81号)要求,建立晋中市人民政府与晋中市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市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通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涉及职工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就业情况和工会服务中心工作、服务全市大局、服务职工群众重点工作情况。

(二)研究关于动员和组织广大职工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推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建功立业的有关问题。

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就业、收入分配、劳动安全、卫生健康、社会保障、职业技能培训等职工群众普遍关心、反映强烈、涉及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四)研究解决职工思想政治引领、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数字化建设等工会中心工作和工会组织建设、经费资产、阵地建设等自身建设中需要政府支持帮助的事项。

(五)通报上次市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对未落实的事项作出说明并提出意见。

(六)其他需要研究解决的事项。

二、组织机构

召 集 人:联系工会工作的副市长

副召集人:市总工会主席

市政府协管副秘书长

成    员: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委网信办、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外事办、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统计局、市信访局、市国安局、市能源局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市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办公室主任由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兼任。

三、工作制度

(一)市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研究具体事项时,可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召开专题会议,也可邀请其他相关单位和专家参加。

(二)市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筹备工作,通知需要列席会议的单位和相关人员参会。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成员单位并报市政府。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并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督促落实。

(三)市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增补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根据职责确定单位内部具体负责同志和责任科室,认真落实涉及本单位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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