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jz-zfbgs-2023-00031 | 发布单位: | 市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3-11-01 | 所属主题: | 市政函 |
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祁县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调整方案的批复
市政函〔2023〕53号
祁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报请审查批准祁县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调整方案)的请示》(祁政发〔2023〕3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祁县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调整方案》总面积为281.1623公顷,土地征收面积为174.5394公顷。
二、你县要做好《调整方案》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衔接,确保《调整方案》范围纳入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并符合规划管控要求。
三、你县要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严格按照《调整方案》确定的时序计划和规划用途,科学组织实施成片开发,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用地相关手续。
四、你县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政策要求,注重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生态环境保护和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好保护和发展的关系。
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要加强对祁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的指导和监管。
晋中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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