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JZ00100-19-2011-01184 | 发布日期: | 2007-11-01 |
文 号: | 发布单位: | 市政府办公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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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纂《三晋石刻全集》晋中市各县(区、市)分卷的通知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省三晋文化研究会决定编纂《三晋石刻全集》,这是一项全省文化建设的浩大工程。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并明确指示把它作为建设文化强省的一项重要工作,要求省有关部门给予积极支持和配合。目前,此项工作已全面启动。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市政府认真研究了《三晋石刻全集》晋中市各县(区、市)分卷编纂工作,同意市三晋文化研究会拟订的《编纂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组织、协调,按计划高质量完成《三晋石刻全集》编纂任务,决定成立晋中市编纂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顾 问:李永宏 市委书记
张 璞 市委副书记、市长
主 任:刘志宏 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
李年善 市政府副市长
执行主任:杨二怀 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成 员:温毓诚 市政府秘书长
张定邦 原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敏政 原市委副秘书长
张晋平 原市社联副主席
李文艺 市文物局局长
周丽萍 市文化局副局长
晋 华 原市文物局副局长
郭绍华 市财政局局长
阴崇明 市民政局局长
郭润生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俊山 市史志院院长
武增亮 原市政府副秘书长
葛凤英 原市文化局局长
李文端 原市妇联副主任
编 审:张晋平、晋华
按省要求,《三晋石刻全集》分县(区、市)编纂,每县(区、市)一卷。各县(区、市)由宣传部长、分管副县长负责组建编纂委员会,编委会成立后,要抓紧组建队伍,责任到人,尽快启动编纂工作。
二、编纂任务
《三晋石刻全集》的编纂任务十分艰巨,难度很大,各县(区、市)要订出方案,根据具体任务,逐项安排落实。
(一)收录上下限。上限自本地最早的石刻起,下限至2006年底止。
(二)搜集资料。编纂《三晋石刻总目》时虽已将新中国成立前后现存和佚存的石刻基本收录存目,但遗漏和散存于民间,野外,庙宇的石刻还很多,需花大力气,在搜集上下功夫,力求其全。
1、拓片、照像。每通石刻都要求有拓片和照像。这一工作专业性极强,必须由专人操作,力求拓片、照像清晰。
2、断句标点。碑文断句、标点难度很大。要物选文字功底较好的人员承担这一工作,务求准确。
(三)编纂。在完成搜集资料的基础上,根据方案要求实施分类编纂。
(四)时间要求。两年完成。2008年完成搜集资料任务,并将收入《三晋石刻总目》的碑石文字、断句、标点完毕,2009年完成所有碑石文字的断句、标点以及拍摄照片工作,分类编纂成册送市编委审核送省。
三、编纂经费
资料搜集、拓印、照像、编纂等费用由县(区、市)财政解决;市审定、修改、编辑、送审等经费由市财政解决;出版经费由省统一负责。
二OO七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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