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政府门户网站

政府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索引号: JZ00109-53-2011-00745 发布日期: 2011-10-24
文 号: 发布单位: 市政府办公室
相关解读:

关于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中开展“唱红、打黑、亲民”主题实践活动的实 施 方 案

发布时间:2011-10-24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中开展

“唱红、打黑、亲民”主题实践活动的

实 施 方 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在政法系统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指示精神,按照市委政法委决定在全市政法干警中开展“唱红、打黑、亲民”主题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五位一体”司法行政文化为载体,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公共安全、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问题,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深化司法行政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为动力,以加强司法行政机关党的建设为保证,通过开展“唱红、打黑、亲民”主题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干部职工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司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真正实现在思想认识上有大的提高,精神面貌上有大的提振,工作水平上有大的提升,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为晋中转型发展、跨越发展,全省“四化”率先发展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唱红、打黑、亲民”主题实践活动,教育司法行政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发扬革命传统,牢记党的宗旨,坚定理想信念,践行执业为民,努力实现在思想认识上有大的提高、精神面貌上有大的提振、工作水平上有大的提升,确保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一)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自觉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使司法行政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动摇,坚持“三个至上”、“四个忠于”不动摇,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行政制度不动摇。

    (二)进一步提高执法为民能力。进一步筑牢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提高群众工作能力,构建和谐干群关系。自觉把执法执业过程变成服务群众的过程,自觉做到公正廉洁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使人民群众更加满意

(三)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司法行政基层党组织建设,巩固扩大律师行业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成果,扩大党的基层组织影响力,实现基层党建工作的规范化、长效化,使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更加突出。

(四)进一步振奋精神状态。深刻理解在党的领导下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光辉业绩,深刻把握转型跨越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赋予司法行政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旺盛的干劲、更加有力的措施,快马加鞭争上游,推动司法行政事业不断发展进步。

    (五)进一步提升整体工作。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进一步提高,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为维护我市转型跨越发展、实现“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三、活动内容

整个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114月)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服务单位要切实提高对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认识,进行周密细致的安排。通过制定方案、动员部署,广泛发动,使每一名司法行政干部职工、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刻认识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必要性、重要性,明确活动的总体目标和要解决的问题,明确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和方法步骤,以饱满的政治热情、认真负责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努力实现人人参与进来、人人受到教育、人人得到提高的目标要求,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第二阶段:落实活动内容(20114月到20121月)

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期一年。要紧紧把握发扬革命传统、坚定理想信念、服务人民群众、公正廉洁执法这四个方面,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把学习教育、查摆整改、增强素质、提升水平贯穿始终,务求活动取得实效。

(一)丰富载体,提高学习教育活动的实效性。为进一步增强司法行政干部职工、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政治责任意识,全面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通过开展“九个一”等一系列活动,进行深刻生动的革命传统教育。

1.坚定一个信念。积极组织参加革命传统教育巡回报告会和警示教育活动,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开展慰问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活动,开展法律服务进乡村、进社区活动,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活动,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努力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

2.精读一本经典。全体干部职工都要认真研读《党章》等红色经典作品,每名干部职工要有不少于1万字的学习笔记,撰写不少于5篇,每篇不少于1000字的心得体会,对学习笔记要组织抽查,心得体会要在学习栏上张贴或在机关内部网站上公布。诵红诗:发挥地域文化特色,在广大干警中举办诗词会和诗歌朗诵比赛。

3.唱响一首红歌。积极开展唱红歌和组织参加政法系统举办的文艺汇演活动,广泛传唱红色革命歌曲,唱响“三个至上,四个在心中”的主旋律,进行革命意识形态教育。调动和激发司法行政队伍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

4、讲授一堂红课: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要至少给干部队伍讲一次党课,同时要聘请革命前辈、政法英模作报告,通过采取上党课、报告会、座谈会、研讨会等形式,集中开展革命传统和理想信念教育。坚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想信念。

5、观看一场影片。组织观看革命教育和先进典型影片,用生动感人的事迹诠释执法执业为民的重要意义、深刻内涵和实际效果。

6.瞻仰一个旧址。通过组织干警瞻仰革命旧址、参观红色教育基地、在清明前后到烈士陵园公祭等形式,对司法行政队伍进行生动深刻的革命传统和理想信念教育。

7.重温一次誓词。以纪念建党90 周年为契机,组织党员干部重温入党誓词,坚定广大党员的理想信念。

8. 开设一个专栏。在“晋中司法系统网络平台”上开设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专栏,大力宣传主题实践活动教育,促进司法行政系统党风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

9书写一句格言警句。在干部职工中广泛开展编写鼓励自己积极上进的格言警句,以简短的语言、快捷的方式,对干部职工进行思想教育。

(二)对照传统,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水平。各级党组织召开一次以公正廉洁执法为主题的专题民主生活会,每个党支部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执业问题,按照“四个一律”和各项纪律要求,对照我党光荣传统,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落实整改措施,从思想深处解决为什么入党,为什么从事司法行政工作,为什么当律师公证员、为什么奋斗和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教育引导广大司法行政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行政制度。

1、对照我党光荣传统,结合苏东剧变的教训,深刻认识发扬传统、坚定理想信念的重要性。

2、对照我党光荣传统,结合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的问题,深刻认识发扬传统、推动转型跨越发展的重要意义。

3、对照我党光荣传统,结合本职工作,进一步增强司法行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实施“大走访、大接访、大下访”服务,开展“三访三送”活动,树立新时期司法行政机关亲民形象。

要坚持以人为本和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以“送温暖、送平安、送法律、送服务,听民声、访民意、察民情、排民忧、解民难”为主线,持久开展“大走访、大下访”活动,零距离服务群众,源头上解决问题,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建立更加和谐的干群关系,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1、开展大走访活动。要积极走访群众、困难企业和弱势群体,掌握群众生产生活情况,面对面征求群众对司法行政机关、司法行政队伍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归纳梳理汇总,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以此不断改进和加强司法行政工作。从人民群众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和最基本的民生问题入手,解决群众实际困难。走访掌握企业经营发展状况,立足本职,积极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便利法律服务,帮助企业纾危解困。走访孤寡残疾、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低保”“五保”户、低收入家庭等生活困难群众,想方设法给予力所能及的扶持。

2、开展大接访活动。各司法行政部门要建立领导接访制度,明确带班领导、安排专人实施全天候接访,“一把手”每月至少安排一天时间接待上访群众。使上访群众能够“见到想见的领导、说出想说的话、解决该解决的问题”,集中解决一批长期积累的重信重访问题和当前发生的信访突出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复上访、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

3、开展“大下访”活动。司法行政各部门包案领导和信访部门工作人员要深入基层,通过定期集中带案下访,不定期预约走访、上门回访等方式,进村入户,调查了解案情,协调解决问题,做到“事要解决,人要稳定” 

 4、开展“送法”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以及法律咨询援助活动,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解决群众遇到的法律问题。

5、开展“送服务”活动。把法律服务延伸到艰苦边远贫困地区,确保法律服务无盲区,尽最大努力满足每一个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不断密切干群关系。要组织律师、公证员等专业服务团队,为重点工程和重点领域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6、开展“送温暖”活动。司法行政部门的每位领导干部和司法行政工作人员都要联系帮扶一至两名困难群众,主动帮助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同时各单位都要对困难群众、困难职工、困难干警、生活十分困难的涉法涉诉当事人等积极开展走访慰问和帮扶救助活动。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20122月到20124月)

各单位对照活动方案,检查活动内容落实情况,查漏补缺。市局将派出检查组采取全面检查、重点抽查,走访群众、明查暗访等形式,加强对各地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进行督促检查,确保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活动开展情况及时进行通报,对活动不扎实,走过场,流于形式的,将监督进行补课。各县(区、市)司法局、法律服务机构要在2012415日前向市局报送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把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摆在今年工作重要位置,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具体指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逐级落实责任,确保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各项工作有人管、有人抓。市局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治部,负责对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班子成员要确定一个基层单位或窗口单位作为自己的联系点并开展工作,要明确参加联系点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时间、方式,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

(二)统筹兼顾,注重实效。要把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同“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同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结合起来,同深化三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同落实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任务结合起来,同快马加鞭推动各项工作争上游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以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和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以司法行政工作和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水平的提高来检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实际成效。

(三)舆论引导,营造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开展“唱红、打黑、亲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具体措施,总结推广开展“唱红、打黑、亲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营造学先进、比先进、赶先进的浓厚氛围。各县(区、市)司法局、党总支(支部)开展主题实践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和开展情况,要及时报市局主题实践教育活动领导小组。

 

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打印正文】 【字体: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