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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JZ00305-53-2014-00565 发布日期: 2014-10-16
文 号: 发布单位: 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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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晋中市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0-16 浏览次数: 【字体:

 

 

 

 

 

 

 

 

市安发〔2014〕7号

 

 

晋中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晋中市2014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市)安委会,市直有关部门,有关企业:

现将《晋中市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晋中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4年5月22日

 

  报:省安监局,市政府办,胡玉亭市长,畅志仁副市长,古晓兵市长助理。

晋中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5月22日印发

晋中市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 “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4〕7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晋安办发)〔2014〕33号的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主线,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立足于加快推进我市转型跨越发展,坚持“三贴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三面向”(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职工),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强化“红线”意识,牢记“三个决不能过高估计”的基本判断,深化“敬畏生命、敬畏责任、敬畏制度”的思想,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为我市创建安全发展先进城市、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文化条件和舆论支持。

二、组织机构

成立晋中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负责指导各级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委员会主任:畅志仁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  主  任: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市妇联主要领导。

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委办,办公室主任由市安监局局长韩海云兼任,副主任由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指导委员会各组成部门一名科级人员组成,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于5月24日前报市安委办。

各县(区、市)、市直各有关部门都要成立活动领导组织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有报告。

三、活动内容

2014年“安全生产月”于6月份在全市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单位同时开展。各单位要坚持突出主题抓内容,注重实效抓短板,以月促年抓重点的原则,按照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的统一部署,重点组织好以下系列活动。

(一)“最佳安全卫士”、“最美安全员”评选活动

 在全市各级政府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组织开展“最佳安全卫士”宣传评选活动,在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开展“最美安全员”宣传评比活动。由各县(区、市)分别推荐1名备选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评选标准待省组委会明确后下发,市安委办择优推荐上报省组委会,省组委会初选出30名入围者,对入围者每人采写一篇新闻报道在有关媒体刊登。全省群众在社会网站和有关短信平台投票评比,根据评委会评分占40%和群众投票占60%的比例,评选出10名“最佳安全卫士”和10名“最美安全员”,由省政府安委办进行表彰奖励。

(二)“平安山西”网络安全常识竞赛活动

各县(区)市、各部门和各企业积极组织干部、职工、群众参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的“平安山西”网络安全常识竞赛活动。活动充分借助网络传播速度快、覆盖范围大、群众参与广的优势特点,由参与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题。答题结束后,按照分数高低,由系统自动刷新形成适时所有参与活动者的得分排名情况。每周对排名靠前的参与者给予一定的奖励,进一步激发广大社会群众和全体职工学安全的积极性、懂安全的能动性、保安全的自觉性。

(三)开展安全文化宣传活动

各县(区、市)、开发区和各类企业要开展基层职工群众喜闻乐见的安全文化宣传活动。市安委办制作了《晋中市安全生产宣教片》,将在市区主要街道电子屏,晋中电视台播放,各县(区、市)也要组织在本地媒体进行播放。各级安委办及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制作公益广告、动漫、宣传标语等在本地电视、报纸、电台、街道媒介及本单位电子屏上播出。各企业要积极开展安全文化建设,通过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安全文化宣传活动,引导员工关爱生命,提高安全素养。

(四)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时间:6月16日(具体方案见附件)

(五)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各县(区、市)、各类企业要对典型和身边的事故案例进行剖析,分析原因、总结教训,探索规律,增强企业自我防范意识和自主保安能力,采取切实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各县(区、市)要组织辖区内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通过举办事故案例和事故模拟教育展览,组织观看主题宣传片《生命的红线》、警示教育片《盲洞·迷途》、《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2014版)》、安全教育微电影《生命刻度》和安全生产情景喜剧《平安是福》,组织反思大讨论等,强化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六)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应急演练周期间,我市将组织大型校园防震、防火灾疏散演练。各县(区、市)、各部门和各企业要以油气管道、矿山、危险化学品、防汛和校园安全为重点,广泛开展不同层级、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加强应急基础建设,增强应急意识,掌握处置要点,提高科学施救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要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逃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通过演练进一步完善和修订预案,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有效提高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

(七)安全生产摄影、对联征集活动

在全市举办“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主题摄影、对联征集活动,各县(区、市)、各部门和各企业要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用摄影和对联艺术反映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理念、基本常识和大好形势,作品内容要健康向上、创意独特、贴近生活,力求达到群众性和专业性相结合。报送作品必须是原创,摄影作品黑白、彩色均可(电脑合成ps作品不得报送)。提供“JPG”格式电子版并附12英寸样片。对联要报送纸质和电子版。报送作品须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6月20日前将各不少于5幅作品报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将从中评选出优秀作品进行通报表彰并集中展出。

(八)全市中小学生“平安校园”宣教系列活动

由市教育局牵头,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主要活动内容有:

1.广泛开展以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流行疾病传染病、防交通事故、防校园暴力、防考试事故为重点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

 2.组织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校园及周边组织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涉及校舍安全、饮食卫生安全、防火防电安全及教学设施安全等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发现隐患,建立隐患排查台帐,落实安全隐患整改销号制度,对自行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及时逐级上报,确保广大学生的生命安全。

3.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根据上级部门的相关精神,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岗位安全职责,形成严密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九)媒体集中宣传报道活动

在晋中日报、晋中电视台等媒体开辟专栏专版,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力度,对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创建安全发展先进城市、党政同责、分类分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重点工作情况进行集中报道,提高社会公众的安全生产意识。并在晋中电视台、晋中交通广播电台黄金时段插播安全生产公益广告,普及安全防范、应急处置、自救互救知识。

(十)“三晋安全行”活动

今年省政府将组织省级主流新闻媒体记者、有关安全监管人员成立采访团,开展“三晋安全行”活动。活动以深度宣传报道各地、各部门和各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为主线,以煤矿、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金属和非金属矿山、长输管道、消防及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发现大检查工作典型,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同时对差的典型和重大隐患进行曝光,鞭笞落后,促进大检查工作开展。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业要认真落实省政府相关要求,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安全生产月”期间,各行业部门要组织开展具有行业特征的宣教活动。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要动员广大职工和青年、妇女积极投身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继续深入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安岗在行动”、“五好文明家庭”等活动,充分发挥广大职工、青年和妇女在安全生产中的积极作用。各级公安交管和消防部门要结合实际开展安全主题宣教活动,强化道路交通和消防安全宣传。各级煤炭管理部门和煤监机构要开展“与矿长谈心对话”活动,继续深入宣传贯彻煤矿安全“双七条”。各级教育部门要组织开展“平安校园”创建等活动,扩大安全月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其他部门要结合本行业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应活动。

 各地和各企业都要结合各自实际工作需要,立足解决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采取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安全宣誓、签名、宣讲报告、演讲、文艺演出、影视放映、送安全科技成果、安全文化到企业、展览展示、事故隐患大排查等方式和手段,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生产宣教活动。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市)、各部门、各企业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领导,切实把安全生产月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落实活动的组织机构和具体负责人员,保障活动经费,做到统筹安排、整体部署、有序推进。各县(区、市)主要领导要参加不少于1次“安全生产月”活动,分管领导要参加不少于1次安全检查和不少于1次安全应急演练活动;市、县两级部门领导要参加不少于1次安全检查、不少于1次安全知识普及和不少于1次安全应急演练。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和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精心组织活动。各县(区、市)、各部门在落实好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重点安排的各项活动的同时,要结合各自实际,丰富内容、创新手段,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要结合推进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和“安全乡村”创建活动,使安全生产月活动与之相得益彰,成为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载体,扩大安全宣传工作的整体效果。要在当地主要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悬挂标语、发放传单、设置宣传栏、警示教育牌、发放安全教育手册,通过多种形式普及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常识,营造安全生产的社会氛围。

(三)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全市上下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络、手机、宣传栏、宣传车等载体扎实有效地宣传安全生产。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要开办专栏、制作专题、刊播公益广告,反映各地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情况,集中宣传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典型经验,搞好舆论引导和监督,倡导先进,鞭策落后,大造声势,发挥媒体的宣传、教育、引导作用。

(四)加强沟通联系,及时报送信息。各县(区、市)、各部门、各企业要建立健全组委会工作协调机制,畅通信息沟通渠道,促进上下联动,促进纵向沟通和横向交流。要注重总结经验,将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好的经验、做法、典型,及时上报活动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安全生产月”活动结束后,各县(区、市)、各部门要将总结及其它资料于7月3日上报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五)严格考核奖惩。此次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将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按时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对重视程度高、工作有创意、活动效果好的部门,将提请市政府给予表彰;对敷衍了事,虚于应付的部门通报批评。

联 系 人:林高桥  何嘉玮

联系电话:0354-3026350(带传真)

电子邮箱:jzsawbyx@126.com

    

附件:晋中市第十三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方案

 

 

 

 

 

 

 

 

 

 

 

 

 

 

 

附件:

 

晋中市第十三个全国

“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方案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发出安全生产最强音,按照全国和山西省两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本着“节俭、求精、务实”、“安全文化进学校、家庭、企业、社区、乡村”的原则,现将第十三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6月16日)活动有关事项作如下安排:

一、活动主题

坚守红线,从严执法。

二、活动时间及方式

时间:2014年6月16日。

方式:由各县(区、市)、各企业及社区、乡村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咨询日活动,市安委将深入各地进行巡查。

三、活动主题及内容

全市各企业、社区、乡村为宣传咨询日活动主体。活动主要内容为:企业:本行业相关政策法规、本企业的安全制度、隐患易发点及逃生、应急救援等知识。社区、乡村:用电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洪防震及逃生、应急救援等知识。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人员疏散及逃生等知识。

四、活动方式

主要采取四种方式进行:1、标语、板报宣传;2、热线电话咨询;3、发放手册、卡片;4、现场答疑解惑。

五、有关要求

(一)各级安委会及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宣传咨询日活动,认真筹划并精心指导本行业企业、社区、乡村做好宣传咨询工作。各县(区、市)、市直部门活动方案于6月5日前报市安委办。

(二)宣传咨询日活动期间,市安全生产月领导组将对各单位宣传咨询活动现场进行巡视。各级安委会及成员单位要对本行业、企业、社区、乡村进行巡查,巡查情况于6月17日18时前报市安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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