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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jz-zfbgs-2023-00477 发布日期: 2023-10-10
文 号: 发布单位: 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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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晋中市委办公室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中市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县(区、市)委、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晋中市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晋中市委办公室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10 日

 

 

晋中市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

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山西省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协同有序推进全市标准化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标准化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围绕奋进“两个基本实现”,锚定“在加快转型发展中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目标,落实好“五个发挥更大作用”对标准化工作的内在要求,巩固深化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成果,进一步创新标准化工作体制机制,优化标准化治理结构,加快构建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为我市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晋中篇章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统筹兼顾,科学布局。围绕我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重大部署,坚持改革发展,统筹兼顾,注重点面结合,合理规划布局,实现全面发展。

2.需求引领,重点突破。以行业需求、市场需求、社会需求为引领,聚焦产业转型,科学确定重点发展领域,合理配置标准化资源,力求在重点领域和重大工程的标准化建设方面有所突破。

3.改革创新,协同推进。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契机,坚持统分结合,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突出生态优先,促进标准化、技术创新与产业融合发展,抢先制定新兴领域先导性标准,推进标准化快速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拓展。

4.开放共享,服务发展。立足于实现标准化资源有效共享,树立开放理念,强化服务功能,加强协同联动,统筹“引进来”与“走出去”,提高我市标准化开放水平。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具有晋中特色的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全域标准化深度发展,农业、工业、服务业、数字经济和社会事业等领域标准全覆盖,标准化发展基础更加牢固,标准协同和开放程度显著增强,标准化水平和影响力大幅提升,标准化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引领性作用更加凸显。

到2035年,“晋中标准”影响力大幅提升,市场驱动、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开放融合的标准化工作格局全面形成,标准化综合能力达到全省先进水平。

(二)具体任务

1.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3~8项;

2.完成省、市地方标准制(修)订15项;

3.鼓励支持专业团体、行业协会和其他集体组织发布团体标准10项;

4.创建国家级、省级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5个;

5.建成特色专业镇标准化示范试点3个;

6.组建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专家组)5个;

7.共性关键技术和应用类科技计划项目形成标准化研究成果比率达到50%以上;

8.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率达到95 %以上。

三、重点工作

(一)加强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融发展

1.加强关键技术领域标准研究。在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新材料、现代煤化工等重点产业和数字经济、现代农业等领域,同步部署技术研发、标准研制与产业推广,加快新技术产业化步伐。(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标准。建立重大科技项目与标准化工作联动机制,推动先进适用的科技创新成果形成标准,对符合条件的重要技术标准依据《晋中市标准化战略推进资金管理办法》给予资助。加强标准制定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鼓励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各类创新平台加大标准研发力度,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支持基于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的质量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认真落实《山西省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管理办法》,重点在大数据、碳基新材料、光电、特种金属材料、煤机智能制造装备、节能环保、生物基新材料、光伏、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产业领域选择技术创新活跃、产业发展前景广阔、技术标准需求旺盛、经济增长良好的领域进行培育。支持纺织机械制造、祁县玻璃器皿申报山西省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实现我市技术标准创新基地“零突破”。(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动标准化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

4.提升传统、新兴产业标准化水平。构建纺机、液压、玛钢、炭素、玻璃器皿、特钢材料、甲醇汽车和甲醇化工等优势行业集群标准体系,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积极参与高端装备制造标准化强基工程,健全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标准,形成产业优化升级的标准群。开展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数字产业、节能环保、现代物流、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现代煤化工、煤成气、光机电、合成生物、现代医药和大健康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标准研制,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提质升级。通过开展“标准化+”行动抢占未来竞争制高点。(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快数字经济标准化进程。筑牢数字经济基础设施标准化基础,促进数字化治理新模式发展。加快推进数字领域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设。建立数据资源产权、交易流通和安全保护等标准规范,推动平台经济、共享经济标准化建设。推进政府数据采集、开放、共享、分类等数字经济监管标准研制。探索制定5G+应用场景、工业互联网应用及平台建设、智慧园区、智能工厂等标准,为产业转型发展赋智赋能。(市工信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数字政府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6.推进农业农村标准化建设。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大力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建设农业强市目标,健全完善“十化标准”体系。围绕培育壮大粮油、畜禽、蔬菜、鲜干果、中药材等重点特色优势产业,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模式、新产品等关键环节标准的制修订,构建布局合理、指标科学、协调配套的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实现标准制修订与生产需求紧密衔接。以农村卫生厕所建设改造、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乡村旅游为重点,建立健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标准体系。(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强化文旅融合发展标准支撑。以晋中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国字号”招牌为统领,聚焦龙头、重点景区,制定实施与国家标准相匹配的景区建设、服务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聚焦服务提档升级,完善集散中心、公路驿站、房车营地、停车场、旅游厕所等公共服务设施标准体系。聚焦旅游特色产品、特色线路、新兴业态,提升“吃住行游购娱”标准化水平。聚焦非物质文化遗产,构建完善老字号、老手艺、老物件和民歌、秧歌、晋剧、社火等传统艺术保护传承标准体系。(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构建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

8.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实施公共教育、养老服务、公共文化等领域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工程,提升公共资源配置均等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水平。开展养老服务标准化专项行动,加强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建设与管理,探索开展养老服务评估、信息统计、居家社区养老管理与服务等标准制定。研制社会工作领域标准。探索开展就业创业、康复、托养照料、教育及权益维护等领域标准研制。推进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推动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相关标准的贯彻落实。 (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推动行政管理和社会治理标准化。探索开展行政管理标准建设和应用试点,重点推进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智慧监管、法律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标准制定与推广,加快数字社会、数字政府、营商环境标准化建设,完善市场要素交易标准,促进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强化信用信息采集与使用等领域标准的制定与实施。围绕乡村治理、综治中心、网格化管理,开展社会治理标准化行动,推动社会治理标准化创新。(市司法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数字政府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开展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行动。围绕碳达峰山西行动,加快标准应用实施。推进能效领跑者计划,强化能源单耗定额标准管理。推广实施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准,推广建筑工程绿色施工标准,健全绿色建筑标准体系。推动绿色交通、智慧交通建设,提升交通运输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态环保水平。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1.以标准化促进餐饮节约。发挥党政机关制止餐饮浪费示范引领作用,制定机关食堂管理标准。完善商贸、旅游领域餐饮节约管理和服务相关团体标准、企业标准。鼓励网络餐饮标准化建设,推动餐品信息标准化。支持创建餐饮节约标准化试点,不断完善餐饮节约标准实施监督体系。加大餐饮节约标准化宣传力度,推动餐饮企业、旅游景区等实施餐饮节约标准,在全社会营造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餐饮浪费的良好氛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加强公共安全标准化工作。围绕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全方位、立体化构筑标准防线。加大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燃气等领域强制性标准的宣传、实施和监督力度,提升企业安全生产和规范化管理能力。织密食品、粮食和物资储备、特种设备、产品质量、能源安全等民生安全领域“标准网”,提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水平。构建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域标准化应急协调处置联动机制。(市发展改革委、市应急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能源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动标准化改革创新发展

13.加强标准制(修)订工作。在市标准化和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紧密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注重填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市地方标准空白,侧重征集传统产业升级改造、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等方面的标准,加强政府职责范围内标准有效供给。积极参与“山西标准”标识制度建设、培育工作。(市标准化和质量强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实施团体标准培优计划。引导学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以市场驱动为导向,锚准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的发展趋势,制定满足市场需求的团体标准,增加高质量标准供给,推进团体标准示范应用,更好发挥社会团体的引领和自律功能。(市标准化和质量强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5.提升企业标准化发展水平。推行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畅通标准实施、举报、投诉渠道,推动形成政府、行业、社会共同监督标准制定与实施的机制。积极参与企业标准“领跑者”评选,培育一批体现晋中特色优势、代表先进水平的领先标准,打造一批企业标准“领跑者”。推动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标准化和质量强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建立可持续发展标准体系。坚持标准引领,认真开展标准体系建设活动,围绕重点产业链、特色专业镇等行业领域,研究构建特色鲜明、创新引领、衔接协调的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更好地满足产业发展、转型升级和社会治理等方面的需求。积极推进检验检测、社区居家养老、平遥推光漆器等标准体系建设项目。(市标准化和质量强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推进标准化对外开放水平。落实推动标准制度型开放要求,加快推动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衔接,鼓励企业生产同线同标同质产品。加强区域合作,力争在山西中部城市群标准化合作协调机制中发挥积极作用。以平遥古城为依托,围绕保护、利用、开发,探索建立标准化交流合作机制。(平遥县人民政府、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坚持党对标准化工作的全面领导,推进《纲要》落实落地。充分发挥市标准化和质量强市领导小组职能,健全各地各有关部门标准化议事协调工作机制,推动系统协同、部门协同、专项协同。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完善将标准化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评价和政绩考核机制,不断提高标准化工作质量效益。[各县(区、市)党委和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经费保障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标准化工作。进一步加大对标准制(修)订、标准宣贯实施与监督、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创建、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重要标准比对分析、标准化人才培养、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标准化战略推进项目的支持力度,不断调动全市标准化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各县(区、市)党委和政府、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人才培养

构建多层次的标准化人才教育培养体系,持续开展标准化业务培训,打造标准管理、专家智库、专业技术、企业实践四支队伍。探索将标准化知识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班子培训、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内容。加强市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设工作,积极推动行业、省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落地晋中,为推进科技研发、标准研制和产业化融合发展提供技术支持。探索组建标准化行业协会,建立标准化专家人才库,为标准化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晋中市标准科技文化展示馆平台,以“世界标准日”“质量月”等活动为契机,各地主流媒体要广泛传播标准化理念,及时宣传推广标准化先进经验,引导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标准化建设,营造推动标准化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社会环境。(市标准化和质量强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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