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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jz-zfbgs-2021-00066 发布日期: 2021-02-01
文 号: 市政办发〔2021〕3号 发布单位: 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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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全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2-01 浏览次数: 【字体:

市政办发〔2021〕3号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根据全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要求,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共晋中市委办公室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中市2020年度市级督查检查考核工作计划〉的通知》(市办电发〔2020〕2号)文件精神,对照《2020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结合《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细则(试行)的通知》(市政办发〔2017〕17号),市级对各责任单位2020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县(区、市)考核情况

(一)优秀单位(3个)

祁县人民政府、昔阳县人民政府、和顺县人民政府

(二)良好单位(2个)

晋中开发区管委会、太谷区人民政府

(三)一般单位(3个)

介休市人民政府、灵石县人民政府、寿阳县人民政府

(四)较差单位(4个)

榆次区人民政府、平遥县人民政府、左权县人民政府、榆社县人民政府

二、市直单位考核情况

(一)优秀单位(9个)

晋中消防救援支队、晋中公路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体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人防办

(二)良好单位(11个)

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工信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市卫健委、市文旅局、市住建局

(三)一般单位(5个)

晋中煤监分局、市能源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应急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望各优秀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其他单位认真总结、迎头赶上,全面完成好2021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各项任务。各级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系列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准确把握新形势新挑战新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改革创新、担当作为,推动全面落实党政领导、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三个责任”,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零事故”单位创建工作,补短板,强弱项,在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上狠下功夫,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为全市高质量转型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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