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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jz-zfbgs-2023-00072 发布日期: 2023-12-31
文 号: 市政办发〔2023〕49号 发布单位: 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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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晋中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2023年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31 浏览次数: 【字体:

市政办发〔2023〕49号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山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晋政办发〔2023〕64号)精神,我市修订形成《晋中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现予公布,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规范实施行政许可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权限履职尽责,不得在事项清单外设定和变相实施其他行政许可,切实做到“清单之外无许可”,主动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监督。

二、依法实行动态管理

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和国务院、省政府行政许可事项以及部门职能调整情况,提出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申请,市级审改牵头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整,确保事项清单的合法性、时效性。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各级各部门要创新监管理念和监管方式,切实履行好事中事后监管主体责任。同时,根据事项清单调整情况,及时完善监管措施,明确监管层级、规则和标准,建立有效的行政许可监督机制,推进依法履职、规范履职、阳光行政。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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