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jz-bgt-2019-00927 | 发布单位: | 市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19-11-21 | 所属主题: | 市政府常务会 |
2019年11月20日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
11月20日下午,市委副书记、市长常书铭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全省煤矿安全警示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讨论并原则通过《全市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全市深化“三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会议指出,平遥峰岩集团二亩沟煤矿“11·18”瓦斯爆炸事故损失惨重、教训深刻,充分暴露出部分煤矿主体责任不落实、部分上级公司管理责任不落实、部分监管部门监管责任不落实等突出问题。要深刻吸取教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采取果断措施,切实做好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扭转当前煤矿安全生产被动局面。要坚持问题导向,把发现问题、梳理问题、整改问题贯穿督查工作始终,紧盯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坚决从源头上消除风险隐患。要切实做好安全生产警示教育,进一步提高企业职工安全生产意识,督促煤矿企业警钟长鸣,居安思危,有效遏制煤矿各类事故发生。
会议强调,深化“三个专项行动”是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有效举措,也是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多发频发的现实需要,更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市委四届八次全会精神的具体实践。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要加大安全执法检查力量,敢于动真碰硬,敢于严格执法,切实提高检查的专业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强化成果运用,坚决杜绝安全检查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真正在一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敢于讲真话、讲实话,确保各项专项检查取得实际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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