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172号建议办理落实情况 来源:市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2017-12-28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关于“在乡镇卫生院组建医养中心的建议”,我市在5个条件较好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试点,探索建设医养结合机构。同时,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医疗康复功能建设,发展老年康复护理、临终关怀等特色科室,方便老年人就近获得康复疗养等服务,满足老年人基本健康养老需求。此建议由市卫计委办理,联系人张倩,电话2638545。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