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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219号建议办理落实情况

来源:市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2017-12-28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周边在棚户区改造中,在建项目一定与古城风格相匹配的建议,平遥县政府着手开始新城区既有建筑的改造和新建建筑的相匹配工作,首先铺开了康宁路、曙光街两条核心街区建筑立面改造工程,总投资5000万元,康宁路这条旅游通道,已完成立面改造1.1万平方米,完成投资2100万元;曙光街两侧建筑立面分期分批实施,前期改造的16幢建筑,现已铺开8幢,完成投资1000万元;柳根东街沿街建筑的立面改造设计效果图已完成,可研报告正在紧锣密鼓的编制当中。今年凡在城区新建或改建的工程项目,要求其建筑外墙立面必须体现平遥民族文化的建筑特征,设计图纸必须经上海同济大学建筑设计院评审通过,才能审领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证。在建设过程中,住建委相关技术人员严格监督,按图施工,确保新建或改建项目的建筑风格与古城整体风貌相匹配。目前,新城区已有14个建设项目按此标准和要求准备开工建设。

此建议由平遥县政府办理,联系人梁青文,电话56244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