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2017年建议提案办理公开>市建议办理复文>详细内容

关于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178号建议办理落实情况

来源:市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2017-12-28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对全市城区三轮电动车加强管理的意见”建议,由于受国家政策、现行管理体制以及法律法规等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按照代表所提建议实施,但已采取其他措施进行整改。目前,根据2004年5月1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电动自行车仍属非机动车管理范畴。对非机动车的注册,要有法律法规的依据,需要政府发布规范性文件确定。而我省我市还没有发布相关规定,因此车管部门无法依照相关政策法规对电动自行车强制办理注册登记,需要省、市出台相关管理办法予以政策支持。鉴于目前电动车的数量还在不断增加的现状,支队适时组织开展全市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对非法改装及不按规定道路行驶的电动车加大检查力度,通过严查与教育并行,宣传与曝光并行,带动和提升电动自行车驾驶员遵章守法意识。同时,我支队也将继续向政府建言献策,尽快参照其他先进地市经验,尽早推出相应的“三轮电动车管理办法”,通过强有力的政策支持确保此类机动车及驾驶人得到有效地监管,从源头上最大限度消除交通隐患。

此建议由交警支队办理,联系人崔健,电话2429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