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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 第56号提案办理落实情况

来源:市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2017-12-29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完善山西省晋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已建项目用地等相关手续的提案”,针对“一是完善职工住宅楼用地手续,尽快办理相关房产证件。二是将安装公司办公楼土地性质由划拨用地变更为商业用地”的问题,市国土局提出:1、关于完善职工住宅楼用地手续,按经济适用房来办理需要,发改部门出具经济适用房的立项文件,规划部门补办选址意见书和规划许可证,住建部门出具经适房住户条件的有关的函,依法处罚后,国土部门方可办理划拨手续,同时建议报请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形成统一处置意见。如按商品房用地办理用地手续仍需发改、规划、住建等部门出具意见,提请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形成统一处置意见2、关于办公楼土地性质变更问题,建议按程序通过协议出让补交出让金后变更土地性质手续。针对“完善七二五台住宅楼用地手续”的问题,市国土局提出:住宅部分需发改部门出具经济适用房的立项文件,规划部门补办选址意见书和规划许可证,住建部门出具经适房住户条件的有关的函,依法处罚后,国土部门方可办理划拨手续,同时建议报请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形成统一处置意见办理。商业部分经依法处罚后,建议报请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发改、规划、住建、国土部门形成统一处置意见办理。针对“对南关村洞西街城中村改造项目中30.36亩已建住宅的用地手续和11.54亩收储手续予以完善”的问题,市国土局提出:1、30.36亩用地手续,在依法处罚后,发改、规划、住建等部门出具意见后,按程序办理土地出让手续;2、11.54亩用地手续,在依法处罚后,由市土地收储中心收储,发改、规划、住建等部门出具意见后,按程序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并建议由市政府组织规划、住建、发改、国土等部门专题研究,提出处置意见。针对“将晋建集团原办公楼划拨办公用地变更为商业用地”的问题,市国土局建议按程序通过协议出让补交出让金后变更土地性质手续。

此件由市国土局办理,联系人王淦毅电话3200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