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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 第269号提案办理落实情况

来源:市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2017-12-29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不动产抵押登记由审批变登记的提案”,不动产登记机构履行的职责不仅只是登记,还有对登记事项的审核职责,并非审批。《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都对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履行的审核职责及审核事项做出了非常明确的规定。我市从2016年9月26日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以来,对不动产抵押登记不断改进流程,简化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提高登记效率。今年6月1日起,抵押登记全流程缩减为10个工作日,一般抵押件3-5个工作日内即可办结;对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明的注销和续贷时也开通绿色通道,申请人只需提交一次相关抵押注销和续贷资料,在办理时由申请人一次性申请受理,注销登记按简化流程受理、核定、登薄后,即转入续贷办理环节。有效简化办理流程,缩短工作时间,极大的方便广大群众。

此件由市国土局办理,联系人王淦毅电话3200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