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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 第201号建议办理落实情况

来源:市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2017-12-29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解决城市小区停车难的提案”,晋中市规管局极办理落实,针对“住宅小区停车位价格调控”的问题,车位价格由市场主导,政府不起决定作用。针对“住宅小区内业主乱停车现象”的问题。建议向物业管理部门咨询落实。针对“加强停车位及立体车库建设”的问题。在我市重要公共设施、各类公建项目和住宅小区规划审核中,已经充分考虑了利用地下空间,配建地下停车设施。同时,我们把配建停车指标控制作为建筑方案技术审查会必审的技术条件之一。在2012年3月出台的《晋中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对各类建筑都制定了配建机动车停车位的规划控制指标。并且,在参照国家规定的基础上对各类建筑停车指标配建都做了相应的提高(如住宅建筑指标:一类住宅:1.5-2.0车位/户;二类住宅:1.0-1.5车位/户;三类住宅:0.8-1.0车位/户,均高于国家指标规定)。同时,为了保证已批准的停车设施按照规划要求建设,在竣工验收规划认可环节进行严格把关,对没有按照批准要求和标准建设的项目,不予规划认可,从而保证了各类建设项目配建停车设施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实施。

因此,我市在制定和编制各层次的城市规划中,包括城市总体规划、综合交通专业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对停车设施都进行了具体的规划和要求,特别是对各类建设项目实行配建停车指标控制作为规划项目审批的强制性内容予以落实,以及在用地紧张的小区考虑建设立体车库,充分保证了建设项目配建停车设施满足城市发展的需求。

    此件由市规管局办理,联系人赵晨辉,电话3169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