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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 第424号提案办理落实情况

来源:市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2017-12-29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加强二次供水设施管理改善居民用水的提案”,晋中市政府高度重视,针对“加强管理,可有偿委托市自来水公司进行统一管理、维护”的问题,厘清职责,落实资金,采取先易后难、先单位后居民的方式,分批分段推进城区既有不符合规范二次供水设施的改造工作,改造后具备条件的交由市供水公司有偿统一管理;针对“规范二次供水设计、施工、验收和报装等工作,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控制”的问题,会同卫生、住建部门,下发了《关于规范新(改、扩)建工程项目配套供水设施建设的通知》,加强对新(改、扩)建工程项目配套二次供水设施规划、设计、建设、验收等环节的管理,对不符合相关标准的,不通过竣工验收,不予实施正式供水。针对“健全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的问题,于2013年出台了《晋中市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市政办发【2013】37号),明确部门职责,加强二次供水管理,确保供水安全。针对“加强宣传,让物业管理者和用户清楚、明白二次供水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的问题,配合物业主管部门加强小区二次供水管理,确定专人、落实责任,加强业务学习,提高管理水平;利用多种宣传形式,积极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卫生规范》、《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的宣传贯彻活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积极涉及自身饮用水安全的不达标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改造。 

此件由市规管局办理,联系人赵晨辉,电话3169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