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 第429号提案办理落实情况
关于“加强施工管理控制修路过程中道路产生扬尘的提案”,针对市城区小街巷维修改造、市政道路维修养护工作。市规管局严格执行扬尘污染防治有关标准制度,积极做好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多措并举”减少施工扬尘污染。一是严格明确施工单位主体责任,要求施工时合理设置围挡、分段作业。指定专人每天洒水、清扫,晴天把尘土降到最低限度,雨天保证路面没有泥浆。二是工地周边场地及运输道路要设置专人每天2-3次巡视、清扫,保持清洁;松散颗粒材料砌筑砖墙围档堆放,水泥、粉煤灰、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必须密闭存放或覆盖。三是在路边开挖基槽时沿线堆放的土方要及时进行绿网苫盖,以防扬尘。四是联合协调环卫部门,增加洒水力度和频次,保证每天不少于4-8次,特别是对重点路段和人员密集区,要从早5时到晚24时不间断洒水,保持道路湿润,减少扬尘污染。
此件由市规管局办理,联系人赵晨辉,电话3169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