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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

来源:市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2018-12-29 浏览次数: 【字体:

1.关于延续煤改气工程政策的建议

办理情况: 2017年底省发改委编制的《山西省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2018—2020)》中已明确将“煤改气”作为冬季清洁采暖的重要解决方案,依此我市煤改气工程实施有了政策连续的依据。今年《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已下发,相关任务正在制定当中,预计煤改气还将作为清洁采暖的主力军进行推广建设。下一步,我市成立的保障供应领导组办公室,将通过建设调峰储气设施,加大气源的争取和调配,冬季实施“压非保民”等措施,做好气量保障工作。

2.关于将和顺县纳入全市煤层气开发利用产业基地的建议

办理情况:和顺县属于沁水煤田北部,煤层气储量极其丰富,约4600亿立方米。目前,和顺县已批准设立的煤层气矿业权有3块,共900平方公里,占全市的26.12%,下一步省国土厅还将出让我市煤层气矿业权6块,其中和顺县2块煤层气矿权,届时和顺县煤层气矿权将达到5块,共1100计平方公里以上,占全市的20%以上,已自然成为我市煤层气开发重要区域,不存在是否列入开发利用范围问题。按照开发计划2020年后,基本完成勘探工作,逐步进入商业化开采阶段。

 3.关于加快推进阳煤寿阳煤电热铝化材循环工业园项目的建议

 办理情况:市发改委将考虑把阳煤集团寿阳煤电热铝化材循环工业园项目列为全市能源革命的标杆示范项目,积极做好项目服务工作,跟进项目进度,加强与省发改委的沟通对接,了解政策信息和最新动态,积极争取国省的重视和支持,并以此为核心,辐射带动东山资源县份,打造煤炭清洁循环利用示范基地,为我市深入推进能源革命提供强大支撑。

 4.关于支持灵石煤电铝材一体化产业园建设的建议

 办理情况:市发改委向代表阐明了我市在支持和推进灵石煤电铝材一体化产业园建设所做的一系列工作和努力,该项目已上报国家能源局。下一步,市发改委将继续推进灵石“煤-电-铝-材”一体化多产业循环经济园区建设,积极与省发改委加强紧密联系沟通,了解最新政策,争取国省的重视和支持,力争项目能列为省级“煤—电—铝—材”一体化改革试点。

 5.关于批复建设晋中市灵石县“煤-电-铝-材”一体化多产业循环经济园区的建议

 办理情况:市发改委向代表阐明了我市在支持和推进灵石煤电铝材一体化产业园建设所做的一系列工作和努力,目前该项目已上报国家能源局。下一步,事发改委将继续推进灵石“煤-电-铝-材”一体化多产业循环经济园区建设,与省发改委加强紧密联系沟通,争取国省的重视和支持。同时,与经信委、煤炭局等相关部门加强沟通联系,争取项目列入全省“十三五”工业规划布局。

6.关于加大金融支持、培育联合合作社,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

办理情况:晋中市发改委与代表通过电话及面对面的方式进行了沟通,按照国家和省现行电价政策,明确答复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的仓储、冷藏业务用电应按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执行。代表对晋中市发改委关于加大金融支持、培育联合合作社,助力乡村振兴”建议的办理非常满意。下一步,晋中市发改委将在深入调研农业生产活动方式变化的基础上,对现行农业生产电价执行范围和价格进行研究,建议省和国家发改委合理调整农业生产用电范围,继续扶持农业生产发展,减轻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内的农民用户的电费负担。

7.关于协调解决煤改气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

办理情况:省、市已成立专门的保障供应领导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保供工作,通过建设调峰储气设施,加大气源的争取和调配,冬季实施“压非保民”等措施,预计今年冬季采暖用气可以保障;价格控制方面我市正在向国家、省积极申请财政补贴资金缓解企业价格倒挂和居民费用过高问题,同时,昔阳县已开展供气管网与蓝焰煤层气管道对接等工作,逐步用管道天然气(煤层气)替代点供LNG的供气方式,进一步降低供气价格,降低居民用气成本。

  8.关于提高煤改气冬季采暖气价补贴的建议 

办理情况:省、市已就问题解决提出了明确意见,在认真做好气源保障的前提下将加大财政资金的补贴力度,特别是老百姓用气补贴上要进行合理测算,保证大多数老百姓“用得起、稳得住”。目前,2018年冬季清洁采暖补贴政策正在进行统筹考虑,拟于近期出台。

 9.关于保障天然气气量和稳定气价的建议

办理情况:针对去年采暖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市总结了经验教训,夯实下一步工作基础,要求各县(区、市)调查清楚今年天然气供需情况,积极向上游企业争取气源,并做好合同落实工作,落实气源保障指标,进一步提高气源指标的合理性和实际;同时针对今年采暖季有可能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制定相应的保障措施,积极筹建储气调峰设施,也鼓励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储气调峰设施建设;正在向省级争取资金,去年省级财政用于我市清洁采暖工程补贴近2亿,今年省将继续加大资金的支持力度。

10.关于加强公共服务业的管理建议

办理情况: 市发改委针对建议中提到的问题,对于供热公司2017年采暖季9天供热质量不达标的问题,明确供热公司应从2018年6月1日开始向用户清退热费。并在2018年冬季供热开始后进行供热跟踪,及时分析、解决供热质量问题。下一步,市发改委将继续加大对违反价格政策多收费、乱收费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减轻群众日常生活中用水、用气、采暖等方面的费用负担,对违反价格政策的行为纳入社会诚信体系进行考核,促使公用事业单位提高自身服务质量,规范价格收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