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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

来源:市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2018-12-29 浏览次数: 【字体:

1.关于治理城市噪音污染的建议

办理情况:为了有效防治噪声污染,按照省环保厅的要求,市环保局于2015年12月编制了《晋中市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报告》和《晋中市声环境污染防治规划》,使我市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有了较强的操作性,并与住建、公安、规划等相关部门进行协调配合,依职开展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并纳入年度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同时,向社会公开环境污染投诉电话“12369”,并24小时派人值班,将噪声污染信访案件列入其中,特别对群众反映的噪声环境污染问题做到有记录,并在第一时间内通知有关职能部门,要求制定解决办法,限期解决并将相关处理结果反馈举报者,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2016年8月29日,晋中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晋中市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的通知(市发[2016]7号)》,通知明确了噪声污染防治有关部门的职责,其中市公安局的职责是“对管辖范围内的商业、家庭、公共场所等社会生活噪声进行监督管理”;市规管局“组织实施市城区建筑工地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下一步将做进一步的深入研究,配合公安部门及城市综合执法大队把商家音响、小摊小贩的手持高音喇叭加以完善和推进。

2.关于加快推进阳煤寿阳煤电热铝化材循环工业园项目的建议

办理情况:市环保局高度重视,积极与项目单位对接,针对项目单位属地总量指标不足情况,协调有关县市进行了调剂解决,保证了项目如期推进。代表对晋中市环保局关于“加快推进阳煤寿阳煤电热铝化材循环工业园项目”的建议办理非常满意。下一步,市环保局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积极协调解决有关事项,确保项目早日投产达效。

3.关于加快推进我市控煤、控燃的几点建议

办理情况:市环保局及时了解相关政策规定,多次与代表面对面征求相关意见,进行磋商探讨,针对提案中提到“我市作为煤炭资源型市,控煤、控燃工作进展缓慢,发展不平衡,多数企业煤改气、煤改电改造进度缓慢且效果不明显,农村供暖改造压力大”的问题,明确答复了今年我市散煤治理的相关工作。通过划定2018年度禁燃区、对禁燃区内进行散煤清洁能源替代、加强煤质管控等相关工作,努力推进我市控煤、控燃工作进展。代表对市环保局关于“加快推进我市控煤、控燃的几点建议”的办理结果非常满意。下一步,市环保局将进一步加大散煤治理工作力度,针对存在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进一步明确各责任单位工作责任和目标,加快推进我市控煤、控燃相关工作。

4.关于强化环境监察工作的几点建议

办理情况: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环境监察工作水平,加强环境监察执法机构建设,切实提高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我局将按照公务员招录的相关规定程序组织招录各级环境监察执法人员,不断充实强化环境监察执法队伍;同时按照国家、省、市、县的年度培训计划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业务培训力度,提升基层环境执法水平,努力打造环境执法铁军。

5.关于对洗煤厂、发运站扬尘治理出台政策的建议

办理情况:市环保局及时与代表电话沟通、磋商和探讨,明确答复了建议中“洗煤企业、发运站在扬尘整治过程中,由于封闭成本过高,对企业的资金压力很大,希望政府出台税收减免政策和给予项目资金补贴的建议”的问题,主要包括十九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决心,我市空气质量主要污染物指标SO2PM2.5、PM10的情况及污染物的产生原因和危害、我市在污染防治工作中所作的努力、市环保对于主动整改的企业给予政策上的支持和奖励的思路等。代表对市环保局关于“对洗煤厂、发运站扬尘治理出台政策的建议”办理非常满意。下一步,市环保局将会建议上级环保部门和市政府综合考虑,对于主动整改的企业给予政策上的支持和奖励。

6.关于加强煤矸石及周围环境生态修复的建议

办理情况:近年来,市环保局按照省环保厅和市政府的要求积极开展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主要开展了三个方面的工作:2010年以来,灵石有45个煤矿编制了《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有27个煤矿的《方案》组织实施恢复治理项目;2016—2017年山西省环保厅开展矿山生态环境现状详细调查工作,现已基本摸清现状;采取先行先试,在全省选取了53个煤矿开展了为期2年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项目(其中包括灵石天聚鑫源煤业治理示范工程),根据试点情况下一步在全省范围内将全面开展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环保部门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与实际情况和群众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今后环保部门将继续争取政府政策支持,探索社会资金等模式采取多种措施和办法,引导矿山企业加大自身投入,更广泛地开展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7.关于加快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建议

办理情况:近几年,我市通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不断改善了我市农村生态环境。2011年—2013年,我市完成37个村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污水防治项目,2014-2015年,我市共有48个村庄组织实施了农村生活污水防治项目,2016年,介休市被确定为全省8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县之一,同时,市财政局给灵石县下拨2016年中央农村节能减排资金1000万元,专项用于段纯镇鑫源新村生活污水防治项目。目前,全市93个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全部划定了保护区范围,正在开展全市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工作。县级人民政府,是改善本区域农村环境质量的责任主体。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晋中市城乡人居环境整治三年(2018-2020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全市将用3年的时间,完成130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引领带动1300个村庄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厕所粪污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改善村容村貌、加强水利生态系统治理、推进农村造林添绿、加强村庄规划管理、完善建设八个方面全面开展工作,这将会极大改善我市农村人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