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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

来源:市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2018-12-29 浏览次数: 【字体:

1.关于大力推广泡沫陶瓷保温隔热节能产品的建议

办理情况:我市积极扶持本地企业发展,为大力推广我市泡沫陶瓷保温隔热节能产品,市住建局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设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的通知》(晋建科字〔2017〕236号),积极深入企业对接,帮助并推荐山西安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泡沫陶瓷保温板项目申报山西省建设科技成果。该项目最终被山西省建设厅评为科研开发类创新成果三等奖。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监管中心组织全省建筑节能相关领域工作人员在山西安晟科技有限公司举办“泡沫陶瓷应用技术交流会”,对泡沫陶瓷保温板进行全省大力推广。市住建局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产品推广管理的通知》(晋建科函〔2015〕804号),帮助安晟科技有限公司泡沫陶瓷保温板、泡沫陶瓷装饰一体板成功取得《山西省建筑节能产品推广证书》,为该产品在全省建筑市场的推广起到关键作用。

2.关于大力推广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的建议

办理情况:我市严格按照《山西省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意见》及山西省建设厅目标责任,强制推行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在我市新建12层及以下居住建筑、高层居住建筑的逆12层和有生活热水需求的医院、学校、宾馆、洗浴场所等公共建筑强制推广太阳能热水系统。2018年省厅目标责任为可再生能源应用面积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50%,我市全年累计新建建筑执行可再生能源应用面积346.28万平米,新建建筑中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达到64%。

3.关于促进建立物业与业主和谐依存关系加快居民小区文明建设步伐的建议

办理情况:市住建局已完成《晋中市物业服务管理办法》的起草工作,通过立法的形式明确各级各部门在物业服务管理中的工作职责,加强对物业服务的指导和监督管理,构建分级负责、综合协调的物业服务管理机制,共同推进物业服务的健康发展。积极探索、健全业主委员会的功能和作用,进一步规范业主自治组织的活动,促进业主自治组织建设。当前我市住宅项目和非住宅项目分别执行山西省《住宅物业服务标准》(DBJ04/T292-2012)、《写字楼物业服务标准》(DBJ04/T298-2013)。

4.关于提倡为城区既有多层住宅楼加装电梯的建议

办理情况:2017年6月至9月,我们以走访形式随机调研市城区11个项目的物业服务企业、62名多层住宅业主,进一步掌握了群众对于既有住宅楼加装电梯的意见建议,明确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的基本方向。2018年4月,基本编制完成编制《晋中市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维修、更新或改造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项目分类》,将利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为既有住宅楼加装电梯列为可实施项目。2018年5月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议出台省级层面指导意见,配合省厅完成相关政策规范出台前的调研准备工作。

5.关于支持世界文化遗产平遥古城建设地下综合管廊的建议

办理情况:针对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5〕108号)明确提出的“2015年起,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的新建道路要根据实际功能需求,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老城区要因地制宜,结合旧城改造、管网更新、河道治理、地下空间开发等,统筹安排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进行认真解释和说明,承诺下一步将根据平遥县推进管廊建设的实际需求,及时协调勘察、设计、施工、现场组织等方面的专家,加强业务指导,协助平遥县进行方案论证、完善施工方案,在确保文化遗产安全的基础上,加快工程推进。近期我局也协调了相关专家参与了平遥古城管廊方案论证。

6.关于幼儿园建设必须列入小区建设的规划标准的建议

办理情况:针对“幼儿园建设列入小区建设”的问题,建设程序首先是由规划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前期进行规划。在小区建设中,如规划部门规划有配套幼儿园,开发建设单位要按规划许可建设并要完善其他建设手续,严格按质量标准建设幼儿园,确保建设质量。配套建设的幼儿园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建成移交时达到规划设计要求。对配套幼儿园未建设或建设达不到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划部门不予办理竣工规划核实,建设部门不予组织综合竣工验收,登记部门不予办理确权登记,居住区不能投入使用。对违规办理竣工规划、综合竣工验收或确权登记的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7.关于加强我市物业管理的建议

办理情况:市住建局计划以政府规章的形式出台地方性规范,充分细化业主自治组织活动、物业服务管理等内容,明确四级物业管理体制和物业服务矛盾协调处理会议联席机制,提出建立物业服务评估和收费核定制度,对物业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提出明确的要求等措施,确保物业服务质价对等,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满意率。2018年3月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废止了《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当前,已不存在对物业服务公司进行资质重新认证的法律依据。

8.关于汇通南路修建人行天桥的建议

办理情况:针对“汇通南路两侧居民过路安全”的问题。市政府在市城区城建重点工程的编制过程中,在该区域考虑2处的人行过街天桥,分别为:汇通南路汇通新城处、汇通南路万象国际处人行过街天桥,目前已纳入实施计划,施工图设计已完成。近期,经市政府与太原铁路局对接,拟对汇通南路铁路道口进行加宽改造,待铁路道口加宽改造完成后,将实施该路段的两处天桥建设,届时将彻底解决沿线居民群众过路难及过路不安全的问题。

9.关于加强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建议

办理情况: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山西省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有关规定,物业管理是基层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基层社会管理组织的共同职能。目前正在推进建立物业服务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健全物业服务矛盾化解和纠纷处理工作机制,协调解决物业服务中的重大问题,把对物业服务的管理纳入基层社会综合治理工作范畴,进一步促进物业服务的规范化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有关要求,全面推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的“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模式,加强对企业日常服务行为的监管。

10.关于尽快解决无人管理小区问题的建议

办理情况:市住建局积极办理落实,明确“物业服务坚持专业服务、业主自治和社区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对“难以实施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物业服务的老旧住宅小区和零散住宅小区,县(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政府扶持机制,加强基础配套设施设备改造,推进实施社区管理、专项服务、业主自治相结合的日常服务,建立健全应急抢修等保障制度,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秩序”。2016年,我市在城市5个住宅小区进行试点,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改造,积累了一定的经验,目前正在制定第二阶段整治改造计划,拟在参考其他省、市经验的基础上,建立业主自愿、基层推荐、县(区、市)统筹推进的方式,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同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相结合,共同推进老旧住宅小区管理工作。

11.关于加速推进城中村改造的建议

办理情况:市政府相继出台《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晋中市城区“城中村”改造的实施意见》、《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中村”改造的补充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城区“城中村”改造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晋中市城区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等以及市财政、住建于2014年1月联合下发的《关于市城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土地出让金返还办理程序的通知》等文件,对我市城中村改造工作不断完善。特别是,《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城区“城中村”改造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了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前期审批程序。2016年印发的《关于印发晋中市城区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对近年来困扰我市“城中村”改造的5个方面问题进行了重点细化和确定:一是确立了具体工作目标和任务;二是根据市城区实际,提出了4 种改造模式;三是制定了拆迁补偿的基本标准;四是进一步加大10个方面的政策扶持力度;五是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市、区党委、政府的组织领导,明确相关部门参与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的职责和保障措施。

12.关于有效解决小区停车难的建议

办理情况:进一步严格施工图审查规定,确保按规划指标要求建设。新建住宅项目在编制物业服务方案时,充分考虑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问题,积极推进配套停车位租、售并举。计划在即将出台的《晋中市物业服务管理办法》中明确“未出售或者未附赠的车位(库),应当优先满足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物业使用人)的使用。业主要求承租车位(库)的,建设单位不得只售不租;非经业主同意,不得单方面设定5年以上的租赁期限。”

13.关于榆次区环城西路改造应满足工业园区创新发展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建议

办理情况:针对“环城西路改造期间沿线企业出行”的问题,环城西路改造项目已于2018年5月1日正式开工,在施工过程中,市住建局作为责任单位,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组织施工,做好施工围挡和安全警示标识的设置,尽可能地为周边企业员工及群众出行提供便利,目前项目已基本完工通车,市住建局已积极协调市交警支队针对周边企业及居民分布,合理安排车辆调头及并行方案,最大限度方便周边企业运输及群众出行。

14.关于环城西路改造期间方便企业运输的建议

办理情况:针对“环城西路改造期间沿线企业出行”的问题,环城西路改造项目已于2018年5月1日正式开工,在施工过程中,市住建局作为责任单位,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组织施工,做好施工围挡和安全警示标识的设置,尽可能地为周边企业员工及群众出行提供便利,目前项目已基本完工通车,市住建局已积极协调市交警支队针对周边企业及居民分布,合理安排车辆调头及并行方案,最大限度方便周边企业运输及群众出行。

15.关于加快推进山纺机住宅小区棚户区拆迁改造项目的建议

办理情况:站北街山纺机宿舍属站北街东侧棚户区改造项目拟改造范围,站北街东侧棚户区改造项目由晋中市元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元鑫公司”)组织实施,拟改造范围共涉及征拆约358户,原计划建设5栋住宅楼。该项目于2013年5月正式启动征拆(征拆前已完成1栋48套安置楼建设),截至目前共签订征拆协议323户。在开展征拆工作的同时,元鑫公司开始组织实施另外4栋楼的建设,现1栋已基本建成,其它住宅楼及小区配套设施因征拆未完成、棚改政策变化、规划方案调整及14号楼(原计划不进行改造)住户诉求改造等原因未开工建设。为进一步推进项目建设,2017年7月对该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后对规划方案进行了调整, 2018年6月项目设计方案通过,项目再行建设住宅楼8栋,其中:安置楼4栋,现已建成2栋,剩余2栋已开始打桩。

16.关于推进五八宿舍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建议

办理情况:自2011年启动以来,因拆迁缓慢、政策变化及晋中鑫悦房地产公司资金缺口、工程纠纷等原因,影响了项目推进。经多次沟通协调,2017年9月晋中鑫悦房地产公司与晋中华晋房地产公司签订联合开发协议。2018年1月明确将五八宿舍北侧“一字楼”纳入改造范围,并对项目规划方案进行重新调整完善和测算,同年3月市政府原则同意新方案,现该项目详规已研究通过,工程已复工、安置合同换签工作基本结束,房屋征收方案正在修订。

六零宿舍棚户区改造的建议,多次与晋华破产管理人沟通,并在2015年提请市政府研究讨论,根据会议精神进行了成本和收益核算。经核算,决定对晋华六零宿舍在享受其它棚户区改造优惠政策的前提下,对其土地出让金给予返还77.93%的优惠措施,以推进项目进行。2016年3月18日、7月14日两次发布招商公告,进行公开招商,但无企业响应。同时,考虑到六零宿舍(4-6号)居民住房安全, 2017年10月抽调出王湖保障房项目51套公租房对其进行安置,但仅有36户住户办理了配租手续,其他住户未进行搬迁。六零宿舍筒子楼产权属晋华破产管理人,是否改造、如何改造等事宜还须与其商定。

17.关于挂车厂6号楼实施拆迁改造的建议

办理情况:挂车厂5、6号住宅楼建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均为三层预制板砖混结构。2017年在实施蕴华棚户区改造的过程中,由于榆次一中操场西侧规划有一条规划路,5号楼在规划路红线范围内,所以对其实施了房屋征收。但6号楼不在红线范围内,所以未实施征收,目前也暂无征收计划。因6号楼占地面积小,南北两侧住宅均不属危旧房,西侧为北关村民住宅,目前通过招商方式单独对其进行棚户区改造难以成行。关于此建议,我们将认真采纳,积极研究是否可通过房屋征收,对住户进行安置。针对6号楼目前的现状,一是我们对5号楼(已实施征收)周围增设围挡,消除5号楼在拆除前的安全隐患;二是居民可采取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或自筹资金的方式,对共用部位进行必要的维修,确保房屋使用安全。

18.关于启动音响厂11、12号楼棚户区改造的建议

办理情况:山西音响材料厂11、12号楼位于蕴华街106号,东临燃料公司宿舍,南、西临零散平房院落及139铁道(近期将全部改造为139铁道公园),北临山西音响材料厂(即将面临破产改制),现浇结构住宅楼,共居住80户。由于两幢住宅楼为现浇结构,不符合棚户区房屋认定标准,也不在其他市城区城建重点工程确定的征拆范围之内,同时,两幢楼周边多为本楼住户自建房屋,若发生安全事故,不便于消防设备进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建议住户自行拆除,消除安全隐患。已确定实施的139铁道沿线项目范围紧邻该处住宅楼,改造完成后将极大改善该处居民的生活环境。

19.关于加快花园巷晋华宿舍拆迁改造项目的建议

办理情况:2014年以来,该小区改造一度列为城区市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2015年6月24日,市政府市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决定由市财政负责,市住建、国土、规管等单位配合,对项目的成本和收益等进行测算分析基础上,给予一定的棚改优惠政策,以推进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市政府安排, 2016年3月18日、7月14日两次公开招商,山西康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标,取得前期开发资格。但由于拆迁时间长,193户尚未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并要求突破原来的补偿标准,导致拆迁工作推进缓慢。2018年5月以来,经市住建局积极协调,由江北公司及万信公司负责从市城区雅园商住项目中提供2栋高层住宅楼,约200套住宅房源,对花园巷已签订拆迁安置协议未安置的住户进行集中安置,同时根据个人意愿进行协商安置,目前,安置工作已基本顺利完成。下一步,市房屋征收部门将指导帮助康居公司和江北公司进一步完善细化征拆方案,采取货币化安置、就地房屋置换安置、异地房屋置换安置等多种形式,加快推进剩余住户(193户)的征拆工作。                            

20.关于加强公共服务业的管理建议

办理情况:在规范和纠正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方面,市住建局于2018年4月在全省率先起草完成《晋中市物业服务企业、物业项目负责人综合信用评价和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晋中市物业服务企业、物业项目负责人综合信用评价评分标准》,计划将物业服务企业在日常经营中的行为分类,列入日常监管范畴,设定不同的加减分分值,明确评定标准和评分办法,同企业承接项目直接挂勾,对企业承接物业服务项目给予加分支持或减分限制,从源头上加强物业服务的“入口”关。

21.关于合理调整公交车停靠站点增加学校区域过街天桥的建议

办理情况:针对“在学校区域增加过街天桥”的问题,2014年以来,为解决市民群众过路安全问题,市政府不断加大人行过街天桥建设力度,短短4年时间,已在学校、医院以及人流密集路段陆续建设天桥30座。目前,市政府正在编制2019年市城区城建重点工程项目计划,针对代表提出的在蕴华街学校周边增加过街天桥的建议,我们将就天桥的选址与规划事宜积极向市政府以及市规管、交警等部门沟通,根据部门意见及政府安排来适时启动上述天桥的建设,以解决学校周边的过路难问题。

22.关于加快推进经纬职工家属区棚户区改造的建议

办理情况:经纬厂区职工宿舍区位于城市划区范围内,适用城市棚户区改造的相关政策。该棚户区应当按照属地原则报告榆次区政府,由榆次区政府确定房屋征收单位主导实施,并委托合法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进行征拆。经纬机械(集团)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已陆续开发近100万平方米的楼盘和项目,具备自主实施职工棚户区改造的能力,且开发经验丰富,因此该区适宜由企业自主组织实施棚户区改造。市住建局已根据《关于做好棚户区调查摸底和2018—2020年改造计划的通知》(建保函﹝2017﹞49号)、《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调查摸底和2018—2020年改造计划工作的紧紧通知》等文件,将经纬厂棚户区编入《晋中市2018-2020年棚户区改造计划》,该棚户区将按照计划适时启动改造工作。

23.关于协调解决碧桂园项目施工产生噪音扬尘问题的建议

办理情况:针对“碧桂园项目施工产生的噪音扬尘”的问题,我们已于2018年10月25日派专人到施工现场落实情况,发现由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承建的碧桂园项目存在夜间施工噪音扰民和现场部分裸露土方未覆盖的情况,对此我们召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召开了专题会议,下达了3份监督整改通知书,目前已全部整改。

24.关于体育西路南延至桥东街道路改造工程的建议

办理情况:针对“将体育西路南延至桥东街”的问题,2018年初,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已将体育西路南延项目纳入2018年市城区城建重点工程,北起迎宾街,南至蕴华街,全长420米,红线宽度42米,绿线宽度66米,建安估算投资1500万元,责任单位为市规管局,资金来源为市财政。目前经过施工单位的努力,迎宾街至锦纶东街段已实现竣工通车,锦纶路至蕴华街段正在进行征拆,明年征拆完成后将实现体育西路(迎宾街至蕴华街)的全线通车,形成“迎宾街—环城东路—蕴华东街(锦纶东街)—体育西路”的循环路网架构,方便市民出行,提高该区域通行效率;而体育西路(蕴华街以南至桥东街段)涉及征拆量较大,目前暂不具备实施条件,条件具备后我们将实施报请市政府研究实施。

25.关于尽快改造原锦纶厂宿舍(七个小区)的建议

办理情况:锦纶家属区大多为上世纪70、80年代建设的房屋,分为1、2、3、4、5、6区、93楼区七个小区,是连片的职工生活区。2011年5月,93楼(93年建设)地基倾斜下沉,经鉴定成为危楼后,市政府研究,首先列入拆迁改造范围。2012年以来,山西锦纶集团破产管理人与山西祥瑞房地产公司合作,启动了北片区93楼、02楼整体改造。截至2017年底,93楼60户拆迁户已回迁安置在新建小区1#、2#楼内,同时,祥瑞公司以优惠价为剩余1-6区宿舍职工提供200套住宅,以解决宿舍区住房困难职工家庭住房问题。目前,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国家7部委《关于做好棚户区调查摸底和2018-2020年改造计划的通知》(建保函〔2017〕49号)要求,我局已将该宿舍区改造列入《晋中市2018-2020棚户区改造计划》。下一步我局会在充分调研摸底及项目测算的基础上,向市政府提出科学合理的改造模式和工作建议,待批准后按照程序逐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