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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委

来源:市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2018-12-29 浏览次数: 【字体:

1.关于加大对现代农业龙头企业扶持的建议

办理情况:针对“加大对农业科技创新型企业的政策扶持、财政支持、人才培养、提升品牌竞争力等”的建议,近年来省、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政策,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实行省市县1:1:1贴息,贫困县贴息比例为省、市2∶1,并且鼓励支持农业龙头企业通过市场发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等;对在沪深两地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上市,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以及在山西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进行股份制改造并挂牌的龙头企业,由省级财政给予一次性的奖励10万到100万。财政支持方面:省政府(晋政办发〔2017〕64号)文件明确要求从加大龙头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农产品收购的支持力度、扩大有效担保物范围、开展协商利息贷款、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农产品加工担保业务规模、创新“信贷+保险”、产业链金融等方面支持龙头企业发展。科技支持方面:积极支持重点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与国内科研院所的合作,建立院士、博士工作站和工程(重点)实验室等,分别给予4万元、2万元和1万元奖补。提升品牌方面:农产品加工企业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国际农交会产品金奖、银奖、山西省著名商标、山西省名牌产品和“三品”认证都能获得不同奖励和补贴,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新获得国家驰名商标、中国国际农交会产品金奖、银奖、山西省著名商标、山西省名牌农产品都能获得10万到100万的一次性奖励。

2.关于打造寿阳有机旱作功能农产品示范基地的建议

办理情况:针对“打造寿阳有机旱作农业示范基地”的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落实。一是积极协助寿阳县申报全省有机旱作农业示范县或示范片,重点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秸秆还田地力培肥、耐旱技术集成推广、开源节流农业节水、“三品一标”品牌建设“五大工程”。二是依托寿阳中墨基地开展水果玉米、甜糯玉米、爆裂玉米、高赖氨酸玉米等特色玉米的种植开发,完善功能食品品种。三是中墨基地有机旱作农业功能玉米基地,未列入寿阳县现代农业示范规划区,这需要县市两级的配合调整,加快中墨基地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有利于丰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内容。

3.关于大力推广农田改造,实现土地规模经营,综合利用玉米秸秆,有效应对护林防火的建议

办理情况:针对“引进玉米秸秆高效利用项目”方面,我市大力招商引资引智,鼓励各种秸秆综合利用的市外企业来我市落地和本地资源型企业转产投资秸秆加工,引导企业引进先进技术、从事秸秆深加工开发,比如我们在落实山西省特色农产品加工项目贷款贴息政策时,在市级权限内,增加了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内容,允许对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贷款开展贴息,从而调动了企业投资建设秸秆综合利用的热情。寿阳县农委积极与山东省方面接洽,争取玉米秸秆纤维生产技术引进;太谷县农委积极与内蒙古方面接洽,争取玉米秸秆饲料化处理;左权县政府招商包头市神头稀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入驻左权县引资,预计总投资8000万元用于建设秸秆生产有机肥项目;榆次区招商养殖企业,推动秸秆饲料化利用。

 4.关于对寿阳县秸秆开发利用给予项目和资金支持的建议

办理情况:针对“秸秆开发利用给予资金项目支持”方面,我委抓住当前国家重视绿色发展的有利时机,积极争取上级资金项目的支持扶助,2016年有平遥县和寿阳县分别成功申报全国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县,分别争取到上级专项资金1100万元和1000万元;2017年介休市被确定为第二批全国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县,争取上级专项资金409万元;2018年左权县被确定为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县,争取上级资金662万元。通过项目开展了秸秆还田、秸秆发电、秸秆压块、秸秆饲草、秸秆育菌、秸秆炭化分解等多方位整县综合利用,创新出一系列秸秆综合利用模式,为我市深入推进此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5.关于尽快研究制定扶持小农生产政策的建议

办理情况:在《晋中市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和《晋中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规划(2018-2022年)》中,就相关内容进行了落实。针对“支持小农生产”,《意见》和《总体规划》均提出了提升小农户组织化程度,把“小而精”“小而特”“小而美”的小作坊、小手艺等非遗小产品做成大产业,加快壮大新产业新业态。针对“政策制定”的建议,《意见》和《总体规划》均提出要加强政策引导作用,落实完善融资贷款、配套设施建设补助、税费减免、用地等扶持政策。同时,《总体规划》针对五大振兴任务,提出了要配套系列政策体系,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政策保障。针对“资金预算”的建议,《意见》和《总体规划》均提出要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保障机制,确保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

6.关于解决农业生产中白色污染问题的建议

办理情况:针对“推广标准加厚地膜,加大可降解地膜的推广力度,探索地膜污染治理新途径”的建议,目前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率低,主要原因是大量使用了0.008mm以下的超薄地膜,造成回收困难。一方面我们将引导农民推广0.01mm及以上厚度地膜或可降解地膜的使用。2018年,和顺县搞了可降解地膜的试点,完成推广了0.01毫米及以上厚度地膜13.6万亩,387吨。另一方面,积极开展废旧农膜回收利用试点工作,印发了《晋中市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指导意见》,市农委已经向市财政递交了申请地膜回收试点项目;申请了2019年的地膜回收试点项目,用于建设收储站及村级回收网点和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各个环节,包括废旧农膜加工企业补助、废旧农膜收储站及村级回收网点建设及运行补助、农民及合作社回收废旧农膜补助等,探索建立废旧农膜回收运行管理机制。针对“推进农业‘转方式、调结构’,积极发展有机旱作农业”的建议,一是从2015年开始,利用农业部旱作农业地膜覆盖项目,在寿阳县、昔阳县、和顺县、左权县累计推广加厚地膜覆盖面积30余万亩。二是晋中市政府近年相继出台了《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有机旱作农业实施方案》等文件都把发展有机旱作农业减少地膜使用和农膜回收利用列为重点工作之一,按照中央省市有关要求,积极发展旱作农业,提升农业产能。

7.关于加大金融支持、培育联合合作社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

办理情况:在《晋中市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和《晋中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规划(2018-2022年)》中,就相关内容进行了落实。针对“扶持、规范合作社”的建议,提出要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深入开展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规范化建设行动,计划每年向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注入500万的农业担保资金,为全市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贷款担保。针对“开展酥梨贷”的建议,提出要积极推动省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向市县延伸,在农村地区尝试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促进农户特别是新型经营主体获得小额贷款支持。针对“一村一品方面”的建议,提出要以“一村一品一主体”为抓手,重点围绕打造杂粮、畜牧、蔬菜、水果、干果、中药材、食用菌七个优势产业,结合各县优势确定产业重点,培育形成具有晋中特色和优势的主导产业集群。在用地方面,提出要扎实推进农村土地“三块地”改革,加快推进房地一体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确权登记颁证,探索农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的有效途径。

8.关于支持昔阳创建乡村振兴示范县的建议

 办理情况:《晋中市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提出,加快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推进行业内、行业间资金整合以及市级与县级财政资金的统筹,确保财政投入总量和增幅“双增长”。2018年倾斜给予昔阳县1个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项目、2个市级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项目和1个美丽乡村集中连片区建设项目,累计190万元。同时,示范县创建达标后,计划进行一定政策资金奖补,从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支持昔阳县示范创建工作。

9.关于增加秸秆还田项目减轻冬冬春两季防火压力的建议

办理情况:对于“在秸秆还田项目推广方面出台更多优惠政策,增加项目计划和财政投入”的建议,近年来我市出台各种优惠政策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一是鼓励各种秸秆综合利用的企业来我市落地和本地资源型企业转产投资秸秆加工,允许对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贷款开展贴息。左权县政府招商引资8000万元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昔阳县政府招商引资1.5亿元有机肥生产项目、促进秸秆利用。二是我们积极争取上级资金项目的支持扶助,2016年有平遥县和寿阳县分别成功申报全国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县,分别争取到上级专项资金1100万元和1000万元;2017年介休市又被确定为第二批全国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县,争取上级专项资金409万元。

10.关于对秸秆综合利用给予资金支持的建议

办理情况:针对“建议市政府在秸秆还田推广上,给予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的建议,近年来我市出台各种优惠政策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一是鼓励各种秸秆综合利用的企业来我市落地和本地资源型企业转产投资秸秆加工,允许对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贷款开展贴息。左权县政府招商引资8000万元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昔阳县政府招商引资1.5亿元有机肥生产项目、促进秸秆利用。二是我们积极争取上级资金项目的支持扶助,2016年有平遥县和寿阳县分别成功申报全国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县,分别争取到上级专项资金1100万元和1000万元;2017年介休市又被确定为第二批全国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县,争取上级专项资金409万元。

11.关于集中财力打造美丽乡村的建议

办理情况:针对“坚持规划先行,分级指导,分类实施集中财力打造交通便利、基础较好的村”的建议,一是根据全市乡村布局规划,针对长久保留的行政村庄,分批次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对人口较少的自然村、不宜居住村等,已持续开展了多年的移民搬迁工程。二是市级计划将集中财力先行打造太谷、昔阳两个乡村振兴示范县,全市将重点打造100个基础条件相对好的示范村,将努力克服全面开花,年年投入,成效不大的现象发生。三是市农委在2018年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安排上,在全市优选了8个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开展创建,在昔阳、左权试点开展了2个省级美丽乡村片区建设,在昔阳、左权、和顺、榆社四个贫困县,以助推脱贫攻坚建设美丽乡村的方式,计划在去年市级示范村的基础上,继续进行巩固、完善和提质工作。

12.关于加强和壮大集体经济的建议

办理情况:针对“提高认识、营造环境、加强培训”的建议,目前,我市已全面启动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出台了《晋中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市发〔2018〕9号),成立了领导小组,并多次召开产权制度改革动员培训会。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确认和股权量化工作有序推进。通过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奠定制度基础。同时由组织部牵头,联合财政局、农委三部门下发了《晋中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三年行动方案》(市组通字〔2018〕62号),各地在改革的基础上,采取建立健全经济组织,持续拓宽发展渠道,不断强化政策支持,切实加大帮扶力度,精准培养经营队伍,不断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13.关于酥梨产业提质增效的建议

办理情况:针对“建议政府高度关注酥梨这一民生产业、支柱产业,优惠政策上给予倾斜”的建议,水果产业作为我市农业四大主导产业之一,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关注,加大政策扶持力度,2016-2018年,省果业工作总站根据我市主要水果生产县实际情况,下达我市果业提质增效工程建设项目资金496万元,晋中市政府下达果业三品提升工程建设专项资金490万元。大力推行标准化果园建设,提升我市果业园区现代化管理水平,通过实施果业提质增效工程建设项目,带动全市水果产业转型发展,以点带面,扩大推广范围,促进我市果树生产由传统农业生产向高科技转变,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提高了水果产业的整体效益,促进了农民增收。今年打造的以古县镇闫漫村、城赵乡思贤村为主的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果业示范基地项目已经开工建设。

14.关于支持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建议

办理情况:针对“应帮助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规范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逐步规范提升”的建议,一是市农委联合发改委等12部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总体思路、坚持原则和主要目标。二是强化培训,提升经营主体水平。每年不定期的召开示范经营主体规范化培训,以提高全市示范经营主体经营能力和政策水平,提高运行质量。针对“在政策上、资金上大力支持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的建议,一是安排专项资金扶持合作社。从2015年开始,市级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建设。二是改革质押贷款方式。在太谷、左权积极推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加快推进土地经营权的资本化;同时积极推行农业保险保单、农业生产订单、大型农用生产设备的抵押贷款试点,缓解农民合作社“融资难”问题。三是支持组建农业担保有限公司,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农业生产融资担保的农业担保机构。

15.关于加快推进乡村旅游产业发展的建议

办理情况:针对“统一的发展规划”问题。我委根据山西省休闲农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制定了晋中市休闲农业发展规划。目前我市初步形成了以农家乐为基础,休闲农庄为主体,农业观光采摘园和民俗民居村落为补充,农业科技园为引领的休闲农业发展格局。针对“扶持政策”问题,近年来,省里重点对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点,山西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点、农业部认定的中国最美休闲乡村、中国美丽休闲乡村进行扶持。市级主要通过结合国家现代农业示范村的创建进行扶持。针对人才支撑方面”问题,我市依托山西省生态庄园协会对我市50个生态庄园、休闲农庄的董事长和总经理进行培训,提升企业家的经营管理能力,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注入了新活力。针对“加大宣传方面”问题,我们通过新闻媒体、微信、农博会、精品线路推介,大力宣传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以体闲、观光、健身、采摘等特色,打造具有晋中特色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精品园,提升我市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16.关于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化乡村组织振兴、人才振兴的建议

办理情况:针对“关于完善农村人才培养体系方面”的建议,一方面,做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全市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市场导向、服务产业,示范引领、注重实效,以人为本、自主自愿”的原则,开展了精细培训、严格认定、政策扶持,取得了较好效果。近年来,我市累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五万余人。另一方面,做乡土人才培养。建立和完善分级分类培训机制,采取异地研修、集中办班、现场实训、网络培训等方式,加强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技能培训。针对“培养涉外农村人才”的建议,近年来,我们积极组织各县(区、市)参加了涉外培训,比如“晋中市农产品进出口贸易知识培训班”、“2017年农业援外储备人才英语培训班”,“中德青年农民实用人才能力建设项目”等。今后我们将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结合起来,在培训课程的设置上增设一些涉外知识,并与商粮部门联合,努力使涉外农村人才的培训常态化和规范化。

17.关于建立晋中市范围农产品的区域公共品牌的建议

办理情况:针对“建立晋中市范围农产品的区域公共品牌”的建议,全市充分依托独特的地域条件、深厚的文化历史底蕴,立足品牌发展,资源整合,强化宣传推介,努力打造具有晋中特色的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农业区域品牌产业日趋壮大,其规模和效益也日趋凸显。目前,全市经农业部登记保护的地理标志农产品产地面积达到78.525万亩,产品10个。每年组织地标产品参加全国农产品展会开展宣传推介,平遥牛肉、太谷饼、寿阳小米、河峪小米、晋升油茶等区域品牌荣获全国农交会金奖,其中,寿阳小米荣获全国农交会金奖4次之多,全市有4大类20余种农副产品出口20多个国家和地区,创汇额居全省之首。每年榆次蔬菜定货会、寿阳的平头蔬菜节、太谷的红枣节、祁县的酥梨节,都得到了各方客商的广泛认同和参与,品牌经济、品牌形象和品牌效益在农业经济中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

18.关于精准扶持优质农企引入农业高新装备的建议

办理情况:针对“通过政策倾斜、资金扶持,助力引入高新农业装备”的建议,在政策扶持方面,一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实行贴息,贫困县龙头企业贷款贴息资金比例由1:1:1提高到省、市2∶1,鼓励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发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等。二是对上市、挂牌,进行股份制改造并挂牌的龙头企业,由省级财政给予一次性的奖励10万-100万。三是对从事农产品初加工企业从免征企业所得税、用电、行政性费用一律按最低标准执行等方面进行扶持。在财政支持方面,从加大龙头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农产品收购的支持力度、扩大有效担保物范围、开展协商利息贷款、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农产品加工担保业务规模、创新“信贷+保险”、产业链金融等方面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在科技支持方面,对企业与国内科研院所的合作建立院士、博士工作站和工程(重点)实验室等开展一次性奖励。农产品加工企业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山西省著名商标、重大展会奖项和“三品”认证等都能获得不同奖励和补贴;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新获得上述各类奖项可获得10万到100万的一次性奖励。

19.关于将榆次区列入乡村振兴示范市核心区的建议

办理情况《晋中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规划(2018-2022年)》中提出要以榆太一体化发展为契机,以满足大太原都市圈城市居民的都市型需求为主要目标,大力发展现代城郊都市农业和乡村旅游、休闲养生等新兴产业。榆次区作为晋中市辖区,是市委、政府所在地,是晋中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发展都市农业的最有利区位,势必将享受更多优惠政策,加大扶持力度,进而全面推动榆次现代都市农业发展,真正让榆次成为大太原都市圈群众休闲、养老、观光、度假的首选地,成为全市“乡村振兴示范市”的主力军。

20.关于扶持我市农业合作社的建议

办理情况:针对对小规模,有区域产业优势能带动与促进农业单体产业的而合作社;有创意、填补我省空白的项目但经营尚差的合作社给予帮扶”的建议,在规范合作社方面,2015年以来,我市按照“信息公开、三级管理、淘汰落后、择优扶持”的原则,深入推进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活动,并实行动态管理,对已经命名的示范社、示范农场监测不合格的要撤销示范资格,并对外公布,做到有进有退,更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目前,全市正积极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358”示范社建设行动。针对“对注册十年或以上能依照《晋中市农民合作社规范化系统手册》内容进行操作的给予帮扶的建议,目前我市乃至全省都没有试行过。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参照《新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18年7月1日起施行)配套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优惠政策等规范发展。我省各级财政安排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项目资金也重点用于扶持“358”示范社,各级支持农业、农村经济建设的各种项目,要优先安排示范社承担实施。

21.关于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建议

办理情况:针对“加快乡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步伐、大力推进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集体资产股权”的建议,根据《晋中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市已全面启动清产核资、县成员身份确认和股权量化工作。针对“探索建立长效财政扶持政策机制、强化要素保障和积极推进村企结对”的建议,已经由组织部牵头、联合财政局、市农委等部门下发《晋中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三年行动方案》(市组通字〔2018〕62号),各地在改革的基础上,采取建立健全经济组织,持续拓宽发展渠道,不断强化政策支持,切实加大帮扶力度,精准培养经营队伍,正在进行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目的就是壮大集体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