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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局

来源:市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2018-12-29 浏览次数: 【字体:

1.关于鼓励进一步发挥民间博物馆对教育功能的建议

办理情况:市文化局积极采纳,严格按照2015年颁布的《博物馆条例》,鼓励设立地域特色浓郁、代表性的非国有博物馆,截止目前,我市先后报审省文物局批准成立非国有博物馆10家,内容涵盖民俗、革命、壁画、医药、兵器、家具、报纸、酒器等各个类别,丰富了我市博物馆类型,数量位居全省首位。今后我们将本着“成熟一家、批准一家”的原则,对符合设立条件的非国有博物馆积极协助,从而促进我市非国有博物馆发展。加大对非国有博物馆的推广,如将寿阳生云博物馆的段王窑特色瓷器引进了新建的晋中市博物馆进行展示等。目前,国家、省文物局都对加快非国有博物馆出台了意见和各类帮扶政策,同时,我们积极支持各非国有博物馆人员参加各类专业学习,如先后让平遥文涛坊古兵器博物馆、寿阳生云博物馆、太谷黄河中医药博物馆等参加全国博物馆馆长培训班、全省陶瓷鉴定培训班、全市讲解员培训班等,努力提升其专业技能,更好的服务大众。今后,将进一步加大对民办博物馆的支持和管理。

2.关于支持将故宫平遥文创打造成山西特色品牌窗口的建议

办理情况:市政府积极办理落实,一是从扶持文化产业包括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角度出发,我们充分发挥政策扶持引导,认真贯彻《中共晋中市委、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加快建设文化强市的实施意见》要求,足额落实县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晋中市文化产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每年安排3000万元专项资金,各县(区、市)也分别安排500—1000万元专项资金,市县联动,通过采取贷款贴息、贷款担保、项目补贴、项目资助、奖励等多种方式,支持文化企业和重点项目发展;《晋中市文化旅游产业招商引资和吸引民间投资优惠政策》和《晋中市“文化产业金融服务年活动”方案》,从土地、财税、融资和服务等方面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优惠扶持,构建起了文化产业大发展的政策保障机制。二是培养文化创意人才方面,市文化局与山西传媒学院进行密切的合作,开展了九大方面的合作,其中包括专业人才培养工程。

3.关于支持将老醯水镇打造为特色文化技艺展示平台的建议

办理情况:市政府积极办理落实一是从扶持文化产业包括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角度出发,我们充分发挥政策扶持引导,认真贯彻《中共晋中市委、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加快建设文化强市的实施意见》要求,足额落实县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晋中市文化产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每年安排3000万元专项资金,各县(区、市)也分别安排500—1000万元专项资金,市县联动,通过采取贷款贴息、贷款担保、项目补贴、项目资助、奖励等多种方式,支持文化企业和重点项目发展;《晋中市文化旅游产业招商引资和吸引民间投资优惠政策》和《晋中市“文化产业金融服务年活动”方案》,从土地、财税、融资和服务等方面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优惠扶持,构建起了文化产业大发展的政策保障机制。二是培养文化创意人才方面,市文化局与山西传媒学院进行密切的合作,开展了九大方面的合作,其中包括专业人才培养工程。

4.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的建议

办理情况:下一步,将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抢救第一、谨慎利用”的原则,加强市、县政府的主导作用,继续加大人力、财力的投入,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非遗保护。继续完善非遗保护四级名录,让传承人队伍建设更加丰满,后继有人。继续抓住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的良机,让更多的有识之士、专家参与到非遗保护工作中来,指导、跟踪我们的工作。

5.关于支持世界文化遗产平遥古城建设地下综合管廊的建议

办理情况:针对“古城内街巷地下管网狭窄、雨污不分,居民饮水困难、卫生条件差等问题,对遗产安全、居民生活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的问题,根据《文物保护法》规定,实施古城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前应编制具体设计方案,依法、逐级向文物行政部门申报履行报批程序。市文化局将积极配合,力争科学处理改善民生、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之间的关系关于“市级层面在审批环节协调国家文物局支持以及在技术方面协调技术人员指导”的建议,市文化局去年已安排平遥县文物局积极配合编制古城地下综合管廊项目设计方案,平遥县文物局已向设计单位提供了相关资料。方案报审过程中市文化局将帮助协调省文物局审核上报国家文物局审批。如需古建筑保护专家及技术人员指导,我们将帮助邀请相关专家和技术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