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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办

来源:市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2018-12-29 浏览次数: 【字体:

1.关于持续加强贫困地区农村产业升级发展,助推村庄蝶变村民致富的建议

办理情况:2018年5月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专门对脱贫攻坚提出明确的任务要求,要以脱真贫真脱贫为目标,实施精准脱贫攻坚工程,要突出抓好产业扶贫。和顺县作为我市2018年脱贫摘帽的国家级贫困县,为此,我市制定出台了2018年和顺县脱贫摘帽包保责任清单,在清单中,对和顺县脱贫摘帽农业特色产业及深度贫困村搬迁后续产业发展列出了详细的责任清单,并在《关于坚决打赢全市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方案》第三部分第一项特色农业扶贫行动和《晋中市“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第三章第一项特色农业扶贫中就对农村产业发展提出了明确指示。

2.关于加大对和顺县脱贫攻坚工作支持力度的建议

办理情况:市扶贫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举全市之力、使超常之举,强力支持推动脱贫摘帽。一是强化政策支持,凝聚攻坚合力。制定脱贫摘帽包保责任制,市级领导包联贫困县,县级领导包保贫困村退出。市委专门成立晋中市打好打胜和顺脱贫攻坚战领导组,市委副书记尹乃明担任组长。二是强化资金保障,夯实脱贫支撑。加大市级扶贫资金支持,推动土地增减挂钩指标交易,协调省地方债支持,出台深度贫困村产业发展支持政策。三是强化督导指导,精准落实政策。召开三级驻村帮扶干部专题会,组织赴右玉县、繁峙县、代县学习考察,在百倍村、大川口村打造脱贫样板村。四是强化人才支持,提升攻坚能力。举办驻村帮扶干部培训班,选派“三区人才”开展科技创新创业服务,大力开展畜牧科技扶贫,在职业农民培训和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上强化支持。五是强化产业覆盖,发挥益贫效益。落地一批扶贫产业项目,建成运营35兆瓦地面集中式电站、23.537兆瓦村级电站。市财政拨付629万元支持深度贫困村发展产业。

3.关于在全市推行“先富帮后富,共奔小康路”“村村对接、精准扶贫”的建议

办理情况:在干部驻村帮扶方面,中央、省、市、县四级共1217个单位,选派3390人组建1081支工作队,帮扶1081个村,其中第一书记858人。贫困村驻工作队实现一村一队、一队三人全覆盖,其中省市县三级单位投入帮扶资金11722.4元,帮助引进帮扶资金22453.87元,实施帮扶项目1067个,帮扶项目带动245096贫困人口户均增收1911元市域内县际结对帮扶工作方面,认真落实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市域内县际结对帮扶工作的指导意见》积极推动榆次区、介休市与榆社县开展结对帮扶工作。落实省市属企业和本地民营企业开展企业产业帮扶方面,全市省市属和民营企业共有308列入扶贫工作,实施了380扶贫项目,计划总投入36.84亿累计完成投资6.19亿,帮扶505个村,47127贫困人口收益

4.关于继续加大支持力度,助推昔阳脱贫攻坚巩固提升的建议

办理情况:市扶贫办积极办理落实,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晋中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出台《晋中市2018年脱贫攻坚实现连战连胜的实施意见》支持昔阳县继续保持攻坚态势,大力发展实体经济,稳步壮大集体经济,对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户,继续实施“产业+就业”帮扶,实现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昔阳县财政涉农资金除中央有明确的投向规定外,重点用于扶贫产业发展、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对剩余未脱贫人口大力实施产业扶持、就业创业帮扶、干部结对帮扶、社会帮扶、政策救助等。已脱贫人口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帮扶。对没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户,继续实施“社会保障+项目收益”帮扶政策二是基础设施投入及公共服务方面晋中市2018年投资13.7亿元于全市实施基础设施项目963个,强力度补齐昔阳县等九个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短板三是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市脱贫对脱贫攻坚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向组织、人事部门反馈意见,并呼吁主要领导切实重视对脱贫攻坚行动中的优秀表现作为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

5.关于适度增加省定贫困县扶贫专项资金的建议

办理情况:市扶贫办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建议答复告知人大委员,人大委员对我们提案答复很满意。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分配的因素主要包括贫困状况、政策任务和脱贫成效。每年分配资金选择的因素和权重,根据当年的扶贫开发工作重点任务及实际需要适当调整。此外,在与人大代表对接之后,针对榆社县的贫困实际,市扶贫办准备提请市委、市政府及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大对榆社县的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支持力度,确保榆社县打好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仗。

6.关于加快乡镇中边远山区农村居住人口搬迁工作的建议

办理情况:《全国“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明确易地搬迁对象为“自然条件严酷、生存环境恶劣、发展条件严重欠缺且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相对集中的农村贫困地区”,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指导意见》明确我省易地扶贫搬迁的对象是居住在吕梁山黄土残垣沟壑区、太行山干石山区、晋北高寒冷凉区、限制或禁止开发区、煤炭等矿产开采沉陷区、地质灾害威胁区等区域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关于灵石县易地扶贫搬迁的规划情况。根据《晋政办发【2016】82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核定灵石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任务为777户、5416人,其中:建档立卡561户、4540人,同步搬迁216户、876人。

2017年6月-8月全省统一安排进行“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人口核准工作。2017年5月份开始,剔除采煤沉陷抵顶任务村先后组织乡镇开展了3村中村易地搬迁摸底调查。并以“灵脱贫组字【2017】22号文件《关于灵石县易地扶贫搬迁对象核准的情况报告》”报回核准情况为,灵石县没有整行政村、自然村搬迁,只有插花搬迁,所以不涉及同步搬迁,灵石县插花搬迁共2540人。2017年7月,灵石县又对贫困户逐步进行排查、走访,部分计划搬迁户因外出务工、个人意愿等原因,请上级部门给予调减1000人地搬迁任务,实际灵石县的易地扶贫搬迁任务仅为1540人。以“灵脱贫组字【2017】23号《灵石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调减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的报告》”。省易地扶贫搬迁领导小组办公室最终核准了灵石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核定任务629户1541 人,其中:建档立卡629户1541人。灵石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核定任务建档立卡629户1541人。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入住